Re: [討論] 如何駁倒千年國理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13 02:51:46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739545.html
小小羊很多人認識吧,比你那麥克阿瑟有名多了
在教會歷史上,一直有兩大類觀念被反覆提出來:
一是『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另一是『得救之後會喪失救恩』。
一樣是看重好行為,但以錯誤的『得救之後可以喪失救恩』當基礎,這樣的追求好行為,
能帶給人真正的平安嗎?
當然不行!
就像天主教徒有很多好行為,但終生沒平安,因為不知自己何時會被上帝丟棄。
聖經中那些看似『得救者背道,然後從得救變成不得救』的經文,其實有很合理的解通方
法,
也就是『至死不悔改者』根本就沒真正得救,哪來的救恩可以喪失?
如果把全本聖經相關經文拿出來解,不能不承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聖徒永蒙保
守』才是正確教義。
反過來,如果硬要以『得救者背道,變成不得救』來解經,會發現面對聖經裡那些保證『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難以合理解通。
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這不是單一問題,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組成,這些問題包括
因信稱義、上帝揀選、人類原罪……這裡先談談『因信稱義』。
一、因信稱義vs因行為稱義
馬丁路得是很敬虔、很努力的修士,而且對罪很敏感,每天都很認真認罪悔改,但是一直
活在被棄的恐懼裡,覺得自己罪孽深重,上帝會不要他。
一直到他弄懂『因信稱義』的道理後,他終於獲得平安,知道自己不是靠行為來稱義,不
是靠行為來持守得救,而是靠信。
後來馬丁路得曾語出驚人:『因為我得救,所以我可以放心犯罪』。乍聽之下,這豈不是
鼓勵犯罪嗎?其實馬丁路得只是說法比較誇張,他想表達的是:
如果你因信稱義,那麼你所犯的罪,都已經蒙主耶穌寶血赦免。雖然你依然是個罪人,但
是當上帝審判時,祂已經判你無罪。所以即使你信主以後再犯罪,你也不用擔心會變成不
得救。
加爾文講的『因信稱義』也在描述這種『法庭式稱義』:
雖然你是罪人,雖然你還是會犯罪,但是法官已經判你無罪,你就無罪了。
你無罪,是因為你不會再被判死刑,而不是說你真的不會再犯任何罪。
二、『不認罪悔改也能得救』 vs 『保守你一定會認罪悔改』
因信稱義之後,還有漫長的追求好行為、也就是『成聖』的過程。
反對者認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也不會失去救恩』
,這會使人放縱私慾。
但請注意以下兩者之間的差別。
反對者說: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加爾文主義講的是: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你一旦犯罪,上帝一定保守你會認罪悔改,不可能至死不認
罪悔改』。
舉一個反對者的描述為例: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一個人在信耶穌之後,即使殺人、犯姦淫100次,還是不會
失去救恩』。
這樣的陳述可能有不同的意思,我分別講解:
1. 假使反對者意思是主張:只要你得救,就絕對不可能犯殺人、姦淫罪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
一旦信耶穌,我們一切的罪,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在上帝面前都判無罪了,因為主
耶穌已經代贖,這是很基本的『因信稱義』教義。
假使有人認為『信耶穌還不夠,要在今生行為達到完全無罪才能上天堂』,
那麼,我必須說,沒有人能上天堂!包括主張者自己!
有誰能保證自己信耶穌之後,從此絕對不再犯任何一個罪?
沒錯,很多基督徒信耶穌之後,都能達成終生不殺人、不犯姦淫的罪。
但是,單單這樣就能上天堂?
你敢說自己沒有生氣罵人?主耶穌說,這也是罪喔!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
;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
不僅如此,說謊、沒愛心、嫉妒、嘲笑……都是罪,有這些罪,可以上天堂嗎?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簡單的說,任何一個企圖靠守律法來稱義或維持稱義位份的,都死定了!
一個人要上天堂,就必須完全無罪。這個人的完全無罪,要如何得到?
唯靠信耶穌而已。
2. 假使反對者要表達的是:只有認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
一個人要在死前鉅細靡遺認完所有的罪,才算是認罪悔改,才能上天堂?
假使是這樣,那我也要講:
沒有人上得了天堂!因為沒有人做得到!包括反對者自己!
馬丁路得的信義宗非常重要的奧斯堡信條,針對認罪部分,就明確這樣講:
『數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為這數述一切罪的事憂慮,因為數述一切罪是做不
到的』。
3. 假使反對者以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會變成放縱私慾、胡作非為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
當初天主教聽到馬丁路得、加爾文在改教運動高喊『因信稱義』時,就是這樣批評基督教
的!
但是,在聖靈保守下,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不可能不結出成聖的果子,所以『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的意思是:
不管你犯再大的罪,上帝永遠不會丟棄你,祂會嚴厲管教你,甚至拿鞭子打得你遍體鱗傷
,但祂絕不會任憑你犯罪犯到下地獄。
『稱義』是因,『成聖』是果,『稱義』就馬上得救,但『成聖』的功課有很多,而且是
一生都要努力學習的,但也是得救之後必然的結果。
我們確實承認有很多基督徒誤用錯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來胡作非為。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有人誤用錯用,就說這教義錯誤。
否則,難道因為有人拿刀殺人,就表示我們都不該使用刀子來切菜、切肉、動手術?難道
因為有人開車出車禍,就表示我們都不該開車,必須把車子廢棄不用?
三、得救者必然結果子
以聖經中人物為例,背棄神、犯罪且到死不悔改的人,即使曾有看似得救的行為,也表示
他自始未得救,如:賣主的猶大。
若背棄、犯罪是暫時的(有時時間會很久),但在死前真心悔改歸回,那就是真正重生的
基督徒。即便是到死前一刻才悔改,也一定不會被上帝棄絕,這就是『聖徒永蒙保守』的
教義,如:三次不認主的彼得。
成聖的歷程,本來就不是一蹴可及的。在漫長的學習、跌倒、失敗、流淚、振奮、高峰、
低潮……裡,我們一步又一步,只能緊緊抓著那份『信』,即使那是何等渺小而微不足道
的信,但只要堅持下去,我們就不可能不結果子。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7-09-13 08:10:00
這個論點就是:如果你到死沒有悔改,那你原就不是預定得救的人如果你死前有悔改,那麼你就是預定得救的所以你有沒有得救是看你死前有沒有悔改,未到死前,看似得救,其實不一定?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09-13 09:45:00
這篇文章其實裡面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說至死不悔改的人一開始就沒得救有說上帝會鞭策你又那就變成了如果鞭策還是沒用就是你一開始就沒受聖靈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7-09-13 10:36:00
沒有模糊焦點,因為你不能確定是否有聖靈,除非他最後有持守這個問題甚至可以到信是假的,如果你最後沒悔改,那你一開始的信就是假的你是否有聖靈旁人無從得知,只能看後來有沒有叛道你叛道有悔改,聖靈保守你。你叛道沒悔改,你本來就沒聖靈
作者: bq0128 (不像個大人)   2017-09-13 20:06:00
不知道神為何這麼希望大家相信祂再問個問題,如果一開始是基督徒後來改信其他宗教,救恩會失去嗎?以一個非基督徒(我)的觀點來看,耶穌代償人的罪這理論真的很瞎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7-09-14 01:59:00
小小羊在台灣的確比較有名,不過他爭議也不少要以權威來論說服力,還是別提他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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