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這邊剛好路德也是引用板上之前鎖定的太19那段。
: 這邊路德引用耶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d)
: 首先,是不是表示耶穌按pin標準,就是律法主義?
當然84
因信稱義這麼簡單的問題,根本不用pin跟老魚出馬,
我來回答就綽綽有餘惹 ob'_'ov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因為經上記著: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 3:10)
這段看起來很拗口,為啥第一句說以行律法為本被咒詛,
第二句又說,不行律法被咒詛?
因為這段經文有個很大的前提就是,
「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
沒有。一個都沒有。因為人是不可能守全100%的律法的。
所以路得引用耶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那段是在暗示少年官,你根本不可能靠守律法稱義,
少年官還聽不懂,不死心繼續問,
結果耶穌回啥?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馬太福音 19:21)
結果少年官只得「憂憂愁愁的走了」。(馬太福音 19:22)
(不曉得是裝不懂還是真聽不懂,這點跟某君87%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