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到底在爭什麼?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8-23 21:07:26
對我來說,「一次得救終生得救」vs「曾經信未必得救or救恩可失去」,
一直都是假議題。
基督徒的生命只有不斷追求「在基督裡」而已,
「得救」只是「在基督裡」的一個層面而已,並非全部;
或者用耶穌的話說: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
一直在乎得救確據(要救自己生命/靈魂)的,就違反耶穌的教訓。
開頭所謂兩種立場,
其實經文根據都是各自有之,也是各成融貫的體系,
所以有人吹噓什麼他們家的神學經得起考驗,
其實什麼神學也幾乎都能自圓其說(乃至於X端邪說),
只是著重的經文、前提假設等等不盡相同罷了;
我們覺得某派很荒謬,就只是因為我們對其某個前提假設,
或某些經文詮釋,無法接受罷了;
但接受的人大有人在,所以有人懷疑為何X端邪說信徒絡繹不決,
或總是有腦粉,其實不是難以理解的事情。
重點是,
「能夠自圓其說」只是一套正信信念體系(或能夠在神面前站立的信仰)
的一個小小條件(甚至許多體系都留了一堆「奧秘」、看似矛盾的「弔詭」...),
而非全部,乃至並非最重要的條件(這也是我理解Pascal博奕論證,
乃至其他類似的存在主義神學之重點思想方法進路所在)。
耶穌的教導很簡單,就是看「果子」罷了,
而「果子」就是大誡命/愛神愛人,最終結果在神面前是否站立得住罷了;
一直提防那些積極追求愛神愛人者,或是任何公義慈愛者,
是律法主義、用功勞搶奪神的榮耀等等,根本就是與耶穌簡單教導背道而馳的;
我對於「千年國」或區分「天國/神國」的疊床架屋解經很感冒,
問題不在於說我批評這套理論無法自圓其說;
而是在於這套理論把耶穌最簡單,但也最核心的教導給消滅了;
耶穌以下這段簡單的教導,就因為某些人的私心,
乃至於惡者的詭計,變成只是一個夢幻的空中樓閣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08-23 22:04:00
推這篇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7-08-23 23:44:00
給一個卡在所謂信就得救 就認為是否定任何行為 錯誤認知這是錯誤的認知為何要信就得救 照著亞伯拉罕的模式稱義是因為 血氣之人 想守全律法 就算有心 也守不住先天條件 大環境根本不允許 肉體屬血氣跟動物活下去本能如 羅馬書七章 保羅說的處境 立志行善由得我真正要做 由不得我 我喜歡神的律 但肉體條件限制我做不到 就算我想守律法 但是我行不出來因此 才有亞伯拉罕 因信神 就算你為義的模式產生在法律外 另開闢一條捷徑你只有心 就可 其他達不到律法要求 條件由挽回祭的基督承擔由基督代你受罰將你從律法下贖出你只須遵守 愛神 愛人如己 堅守這一條 在基督裡就夠了這條應許 是起初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我們的心 仍須去偏向好的改變 才能得救因為 因信稱義 真正要救的就是 羅馬書七章陷在困境的人喜歡神的律 立志行善 厭惡罪 但無法行出律法的義的人因此 拯救的對象是那些 認罪 肯悔改的人給他們機會 只要他們在基督裡 效法基督即可若沒有 仍活在罪中 只想靠著儀式 受洗 這些就想得永生沒結果子 那你等著哀哭吧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指 救恩完全是神單方面的賜予) 並不是在否定行為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律法仍然要守 但是 是改守律法核心 愛)這律法的本體 也是基督 守他就得到律法的義記住 新約 仍有律法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只有在他裡面 持守他的教導而活的人 才能得救與基督 連在一起 就多結果子 不結果子 就砍下燒了沒有什麼千年國 受苦 最後必然還是會得救這種事更沒有一次受洗 保證得救到底這種事那是對因信稱義的錯誤解讀不認識到底什麼是因信稱義 而只看字面去解讀而產生膚淺的錯誤認知認罪 悔改 信而得救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8-24 05:56:00
想要最後收割,但還是暴露自己立場不公正的嘴臉行為稱義就行為稱義,還裝
作者: bmcat (黑嘴貓)   2017-08-24 10:53:00
神學的虛談空辯,就像一堆物理學家在自己想像宇宙的浩瀚真理怒力去行出來才是真實的。
作者: bq0128 (不像個大人)   2017-08-24 11:59:00
hi~~好久沒看到您po文了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08-24 14:01:00
行為稱義和可以在缺乏行為的情況下稱義是不同概念吧?就像人要活著不可能不呼吸,可是只靠呼吸也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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