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基督徒面臨一個很尷尬的問題,
我們該什麼時候表達上帝的心意,傳達聖經的立場
該做到什麼程度,如何做
我其實昨天在回那篇文的時候非常氣苦,
傳達上帝立場的人何竟被交付在人手中,堅持聖經教導的人為何這麼困難
若我們已傳達而得到的結果是這樣,那麼罪就不能落到我們身上
早上,起來時一片輕省,突然了解了上帝愛同志
願意放這些同志在基督裡服侍,若他們已經成為了同志,
那麼我們能做的只能是愛他們
上帝愛他們,就如同上帝愛那些教會裡在家裡尻尻的肥宅一樣
若有人喜愛跟腳踏車做愛,上帝其實也愛他
起來的時候感到無比輕省,我認為這是上帝的心意
後來我問那聖經裡的原則怎麼辦,
保羅說上帝"任憑"那些人做著"傷害自己的事情",難道聖經上說的那些都不用堅持嗎?
我沒有得到答案。
============= 以下是我個人感想 =================
也許那些人有一天,會因為所行的事情而受傷,也許會因為所行的事情很快樂而繼續
當他們想回頭轉向上帝的時候,上帝則是永遠接納他們
而我個人的立場,如果上帝的應許是真實的,那麼今天我們站出來而抵擋不了的
我只能將我的孩子交託給上帝,然後紀錄歷史的這一天所發生的一切事情
靠法律靠民意到底能代表什麼?
拿法律當我們的城牆? 可惜這城牆是浮動的,上帝一吹它可就倒了。
多少歷史見證了這樣的事情,法律能靠?
基督徒們說婚前性行為是不好的,擋住了嗎?
那麼我們真的是只能靠上帝了
也許上帝做上帝是最好的,而我想陪伴代替責難是上帝所喜悅的
剩下我也不想想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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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後來想想這篇還是有可打臉的地方,我真的覺得只呼呼好像不太好
就有請弟兄姊妹或者有牧師開導了,周日我會去請教啦
不過這邊我想安慰弟兄姊妹們,因為壓力會越來越大
婚前性行為都這樣了,其實同婚過不過教會外面只是更亂點而已
個人觀點把小孩交給上帝,自己行得好做榜樣,剩下的交給祂處理會比較輕省
(個人對信仰也沒全透,所以有謬誤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