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沒看到鐵指這樣說,不過可能是我漏掉了。
但我對於這個有些可以回應的。
國語辭典對淫亂的解法是依據禮法,但這個禮法跟基督教有關係?
或者這不是依據基督教的教義去構成禮法,那麼這個禮法在當代社會的解釋是什麼?
我不認為當代民主社會有所謂的禮法,那根本就是封建時代的產物。
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回應利用某些變數去判斷「性解放」是否構成淫亂。
1. 關於時間:
性愛的時間點是否不該受限? 我們換一個問法,性愛的時間點是否應該受限。
你想在早餐午餐或是不睡覺做一整晚,有什麼淫亂?
或者我們問的更根本一點,這樣的頻率與時機在何時是不道德的?
2. 關於地點:
我是不太清楚被指涉是怎麼回事,
但我認為地點的問題在於在場者的合意,以及權力的關係。
也就是說,一般人認為不適當發生性愛的場所,例如公開或半公開的場合。
這都可能因為在場人員的變動而產生不同的效果。
例如:一個性色電影的電影播放場地跟不預期在不特定人穿梭的車站,就有不同的判斷。
我認為性解放的意涵是要我們除去固定的場合不能傳遞或接受性的資訊這個傳統框架。
要學會自己成為資訊的接收與傳遞的主體,並判斷自己想要的「性」是什麼。
方式跟道具我覺得沒啥好討論的,
或許鐵指可指出他覺得是什麼方式或道具的使用有道德問題。
對象的話,我認為沒有人要主張跟任何生物有性愛的權利,
因為一旦非人的動物被視為物,本就通不過嚴格合意的審查。
但「性解放」論述或運動確實提醒我們,在批判這類的行為時候,或許可以多想一下。
不僅是自己想要的,同時是否也有可能對他人產生道德指導,甚至產生政治的壓迫。
更要確認,是因為通過倫理的辯證去指出其不恰當,還是因為無端的道德指導去反對。
因為後者是「性解放」所抗拒或對抗的目標。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國語辭典對「淫亂」的解釋是「好淫而悖於禮法。」
: 以下是我對「性權解放」的理解,如果不對請指正
: 時間:性愛的時間點不該受限
: 地點:性愛的地點不該受限
: 方式:性愛的進行方式不該受限
: 道具:性愛使用的道具不該受限
: 對象:性愛的對象,其年齡、身份、性別、種族、種類等等都不該受限
: 換言之,我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用任何方式與任何道具、
: 跟任何人或任何生物有性愛的權利。
: 而這是天賦人權;凡是意圖剝奪我這個權力的,等同於剝奪我的人權。
: 請問我能不能這樣解讀所謂的性權性解放呢?有錯請指正
: 如果這樣解釋正確,那我說支持這種主張的人就是在追求淫亂,
: 請問哪裡有問題了?
: 以上是鐵指對於泛同志之於性議題的指控,但很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