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於選擇特定人士禁止回推文

作者: dagoma (兩津)   2014-05-19 07:01:21
※ 引述《Ivangelion (對禰殿宇的熱誠把我耗盡)》之銘言:
: 我來回應一下。
: 您說的這四點,雖然是令人不舒服,但有違反什麼板規嗎?
三個月來造成版友的不舒服,一句「有違反什麼版規嗎」,
就可以當作沒事,幾乎完全不開罰,嗯...這版規是正常的嗎?足夠反映民意嗎?
: 一個看板的板主即為該看板的基本行政機關
: 而按照法治國家的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有規定的行政機關才可以做
: 雖然目前設有板規第九條,但您希望所有板規沒規定到的
: 板主全都用沒有設下明確處罰標準的第九條來處理嗎?
: 相信您也經歷過之前天主教板規過於嚴格的時代
: 我不認為這有助於板面的活絡。
你不覺得,誰覺得呢?
你們是版眾一票一票投出來的嗎?
如果是,那你詢問過民意了嗎?
如果不是,「你的認為」、「你的覺得」代表的意義又是啥呢?
版規嚴格與否根本不是這次討論的重點,
我只看到Ch1oe一次又一次挑釁版友、詛咒版友,
她的文章「真心」分享生活的成分有多少?
兩位版主真的有認真看嗎?今天引起民怨都是我們想太多了嗎?
: 由於 Ch1oe 該篇含有不希望大家回應的聲明違反板規已被刪除,
: 所以該聲明為無效。除非她在下一篇文章重複聲明,
: 並且以正面表列而非負面表列的方式,才算有效,
: 不然會有範圍過大的問題。
已經造成版友困擾的人,是否可以停權?
是否有期限? 一次限定幾個人?
這些考慮了嗎?說真格的,pokky版主也不是神,不是他訂了以後你們就不能改,
當版主也兩三年了,不合理的版規遇到了這次事件應該可以做修正了。
Ch1oe完全是看準版規,見縫插針,才會有今天這樣的局面。
: 當初會立下這條,原意在於這樣兩邊就戰不起來
: 自然不會有整個板感覺被戰文綁架的疑慮
我對於「兩邊」這個詞很有興趣,
感覺就像是政治上,某個黨老是做錯事,
卻喜歡把錯怪在「藍綠」對決上面。
今天Ch1oe惹到的不是單一個對象了。
: 請再看一次 pokky 寫的置底文(#1CQ6reWU):
: 「……另一方面我也認為不應該完全拒絕一個跟多數板友意見不同
: 的聲音,我保障他能夠在天主教板發表任何他的言論,前提是不
:  違反其他的版規。那麼這篇文章就會變成一篇沒有被回應的文章。
: 只是這樣一來,就更需要板友們的發言,無論是閒聊也好、問問
:  哪個神父的近況、或者轉錄文章也好,只有讓來鬧板的人意識到
:  這個板有一群跟他立場不同的群眾,他才會謹慎思考他的發言,
:  所以表態是必要的。
: 而且僅只需要做到「我不想要看到你的回應」即可,不用批評到
:  對方的言行或者立場。」
: 而您說整段複製再新開標題來回應,我會視為同樣違反這條規定
所以Ch1oe可以繼續利用版規漏洞持續做出令人不悅的發言,
好不容易才因為被檢舉才水桶,
而用她自己所說的話反擊回去的yuchieh0702只是因為講話酸一點就被桶。
公平在哪裡?
: 至於你說這樣 Ch1oe 可以肆無忌憚
: 但現在不是禁止厚問文了嗎?
講了兩三天,你怎麼還是把重點放在厚問文?
如果她的厚問文是「真心真意」問的,大家會不爽嗎?
大家是認真回應以後,被她惡意無視,
這種凌駕版規之外的不尊重,兩外版主百忙之餘,也希望可以深刻體會一下!
: 如果她除了問問題,真的可以有許多生活上的心得或感受可以和我們分享
: 站在板主的角度,我會很歡迎啊~
那到底誰不歡迎了?當時我也是她發文我就很善意的回文了,
然後就被指責是「討厭的基督徒」。
單一事件就算了,累積到很多人都有被侮辱的感覺,這才是重點。
: 那如果覺得板上都是她的文章感覺很刺眼
: 那麼其他人也可以多多發表文章,讓板面不會看起來都是她的文章阿~
她的文章刺眼的原因是啥? 是她一貫的態度!
問題根本不是她的文章刺眼與否,怎麼可以問題不解決,反而叫大家多PO文章?
我怎麼有一種「一個便當吃不飽,就吃兩個啊」的既視感?
: 另外你說以公投決定這條規定去留的方式,
: 我認為並無不妥。
: 我會再這一兩天和 traystien 研擬一下整個公投流程。
: 屆時可能會以有填寫過自介文的板友為投票的主體
: 所以如果可以,還請您先填寫一下自介文 XD
我再問一次,兩位版主是選舉出來的嗎?
如果是,辦公投我當然樂意,實施民主,也會自介;
如果不是,請不要把責任丟給版上,她造成版眾的不悅,您們一定有權利解決。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4-05-19 10:04:00
如果文章不刺眼 只是對態度不爽 為什麼不能就別理她?就我在此版看到的 她的原始文章本身都沒有挑釁啊 只是經常包含她"覺得"什麼神父或教堂如何如何如果文章不刺眼 版上都是她的文章有何問題? 如果只是她的態度不好就不要跟她討論 聖經說要愛所有人 也說珍珠別亂丟我覺得沒有人身攻擊就不能以"我不爽某某"的理由禁止發文
作者: Ivangelion (對禰殿宇的熱誠把我耗盡)   2014-05-19 13:54:00
鑑於 pokky 的公告文 #1HkUTNIV,恕我明日再回應。雖然你回文時間在六小時以內,但在本提醒之前不罰。
作者: dagoma (兩津)   2014-05-19 13:58:00
你可以罰啊 是我自己沒熟讀版規 我自請水桶
作者: Viviak (Hope)   2014-05-19 19:08:00
有那麼嚴重嗎? 她文章我看了一年多也沒覺得怎麼樣或不舒服因為這樣就被冒犯有點太過敏感了吧只是發問文而已呀 正常的疑問 也沒啥惡意呀反正她過一陣子都會自己刪文 也不算太洗板她如果對天主教沒興趣就不會一直待這裡 這也沒啥不好她有時講出了很多教外人士的疑惑與觀點 這也沒什麼不對呀雖然問題很白 但如果回文的有時也有回出很有意義內涵的文你不想理她就不要理就好啦也沒規定一定要理她或回他的文呀 都自由呀她如果找到一個教會可以收留她或讓她待得下就不會一直在這這我也不知該說什麼好了 = =
作者: johanna (HANA)   2014-05-19 19:38:00
我也要認真發言了....對我來說,這個板是PTT上唯一算是家的地方,所以我也很能理解d大愛護本板、保護本板的心情,但我覺得若是針對一個人動刑,對天主教板的傷害可能超過被十個人鬧板,因為我們自己破壞了這個板的精神,到時就算板面維護得乾乾淨淨,對我來說也不再像家了....
作者: mediashow008 (大衛)   2014-05-20 13:46:00
Jo大說的不錯。唯有應用天主的愛待人才是,非私刑
作者: johanna (HANA)   2014-05-20 15:04:00
我是說依法行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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