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5-04-12 11:51:20※ [本文轉錄自 ubcs 信箱]
作者: redDest (紅油)
標題: Re: [判決] Pash97143 C_Chat申訴案(3/31-1)
時間: Wed Apr 9 00:03:35 2025
※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據BC站長站長判例,
: 申訴案一經小組長裁定,板主即無權維持原裁定,
: 若板主不服小組長裁定、有意向群組長申訴,
: 亦應先執行小組長裁定、而非等待群組長裁定後再看情況執行。
: 請小組長依照站長判例要求板主群完成改判,而非以拖待變延遲執行改判要求
關於板主群未依照小組判決馬上執行改判一事
需要從kevinlee2001案開始說起
年初Sessyoin板主不滿此案小組判決至群組申訴
群組長裁定申訴成立
也就是依照與最初板主群的判決相同 屬於違規
#1dbvpfmp (C_WorkBoard)
一是板主不執行 總不會是我把自己id加入板主名單執行改判完再把自己移出板主名單吧
二是如果群組裁定申訴成立 當事人進桶出桶進桶
除了水桶日數不便計算 這種執行方式更像是在惡整當事人吧
如果涉及退文將更加麻煩
因此後來我在#1dXyZ9em (C_GenreBoard) 加入說法
表示小組長推文同意暫緩改判則等待群組判決 若不同意暫緩請板主群盡早協助執行
避免當事人無所適從
目前是未出現過不同意暫緩的情形
不過我也不知道板主會不會不滿判決無論如何都不執行
如今Sessyoin板主故技重施申訴小組判決至群組
3035 4/07 Sessyoin □ [申訴]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決
3037 4/07 Sessyoin □ [申訴] #1dyXfopx (C_GenreBoard) 不服判決
對應小組這兩案
2299 m 3 4/06 redDest □ [判決] Pash97143 C_Chat申訴案(3/31-1)
2300 m 8 4/06 redDest □ [判決] Pash97143 C_Chat申訴案(3/31-2)
另外小組改判的這兩案
2294 m 1 4/06 redDest □ [判決] Peurintesa C_Chat申訴案(3/29-1)
2295 m 4/06 redDest □ [判決] Peurintesa C_Chat申訴案(3/29-2)
至今的公告也還沒有改判
4467 m爆 4/07 arrenwu □ [公告] 板務連署 No.040 板主群回應
4468 m45 4/07 black80731 □ [公告] 水桶公告
4469 m18 4/08 black80731 □ [公告] 水桶公告
有其他板主提過會配合
推 ifulita: 了解,會配合改判。118.168.171.102 04/06 14:19
#1dyVVSdJ (C_GenreBoard) 下的補充說明也是應板主要求補充的
補充完也沒有改判...
板主群大概是還在討論是否向群組申訴吧
我沒有同意暫緩也是沒有執行
對當事人來說就是沒有解桶沒有消退文
老實說板主不理會我的小組判決要求也不只改判一事
板務版明文規定要多數決的板規
說過要有多數決證明
#1deDlTRv (C_GenreBoard)
隔幾個月再提一次
#1dw_l0o7 (C_GenreBoard)
說到底我能操作的也只有自己的帳號
因應也有發生的其他案件目前已在考慮處置方法
: 三日若無回覆將至群組檢舉違反站規未依站長判例執行組務。
: 650 ! 3/11 mousepad R: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長GeminiMan判決不當
: ┌─────────────────────────────────────┐
: │ 文章代碼(AID): #1J7e0HgS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394507793.A.A9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從Wed Sep 11 01:41:56 2013信件#1IDTa_BO (About_Life),
: 與Sun Sep 15 23:57:16 2013向群組長申訴小組長判決之#1IDTZXOM (About_Life),
: 可清楚確認Jaies板主暫不執行jobli小組長裁定,
: 有意透過信件協商(但該群組中,寄信給小組長為進一步向群組長申訴之法定程序)
: 、進一步向群組長申訴,
: 並期待群組長若能變更判決,則不必依照小組長裁定執行。
: 以上冗長的程序,說穿了就是四個字,板主有意「以拖待變」。
: 然而,以本站目前申訴制度原則上僅保障至少一次向上申訴而言,
: 若非「特殊事由」,原則上板主裁量之爭議多以小組長裁定為裁定,
: 群組長甚至可以以「無特殊事由」為由直接不受理相關申訴。
: 因此,
: 若板主有權暫不執行小組長對申訴案之裁定、透過向群組長申訴以拖待變,
: 小組長之裁定不無可能永久擱置,
: 使板主權限凌駕於小組長權限之上,而這已牴觸本站制度設計。
: 換言之,申訴案一經小組長裁定,板主即無權維持原裁定,
: 若板主不服小組長裁定、有意向群組長申訴,
: 亦應先執行小組長裁定、而非等待群組長裁定後再看情況執行。
: 易言之,小組長對板主之警告處分合理且適當。
: 其後,群組長GeminiMan以原字數不足案已變更裁定為由,
: 同步撤銷小組長jobli對板主之處分。
: 然而如前所述,板主(暫時或永久)拒不執行小組長裁定之行為所應受之處分,
: 不應與群組長對原案(字數不足案)的裁定連動。
: 故群組長解除對小組長對板主處分之裁定無理由,
: 應以小組長對板主之處分為最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