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Sessyoin/black80731/arrenwu/ifulita(C_Chat 板主)
申訴對象:
redDest(C_GenreBoard 小組長)
申訴原因:
首先檢陳本案各篇文章之文章代碼或備份路徑,請群組長過目。
【本案違規文章】C_ChatBM 精華區備份路徑 z-11-1-106
【檢舉文章】#1dtzduEI (C_ChatBM)
【判決文章】#1dt-TYaL (C_ChatBM)
【板務申訴】#1duuamN1 (C_ChatBM)
【小組申訴】#1dvy-CXG (C_GenreBoard)
【小組判決】#1dyVVnAq (C_GenreBoard)
本案主要相關規定:
【C_Chat 板規】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內文無ACG點者,處水桶三天以上。
【C_ChatBM 板規】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站方公告】
#1ReeLWvv (BoardCourt)
板務站長絕對同意申訴、公務類型看板,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在這個前提下,
板務站長也同意上層管理者對「在申訴、公務類型看板被處分者」的申訴,
處理標準可以不同於一般討論看板之處分申訴,
並對違反申訴、公務類型看板發言秩序者,課以更多責任。
Peurintesa 板友 2025/03/23 於 C_ChatBM 發文( C_ChatBM 精華區 z-11-1-106 ),
惟其文章內容竟係檢舉「英雄聯盟/魔獸世界/爐石戰記的角色『珍娜』」
違反 C_Chat 4-1 板規,本板板主合議認定該篇文章顯無意義,
並就其蓄意亂板、濫用板務資源之惡劣行為從重判決處水桶併退文。
以下進行說明。
第一,Peurintesa 板友所檢舉的文章 #1dtxv9PU (C_Chat) 內容如下:
「對啦,就是說那個珍娜,會法術那個
有時候是金髮,有時候又是白髮
有時候穿著褲裝卻還是露出肚肚
而穿著裙裝的時候更讚
雖然胸部是小了一點,不過珍娜應該還算是個很性感的御姊對吧」
簡單五行文字,無須進行過多思考,單憑「會法術那個」一句,基本足以判斷不是指現實
世界的人物。
( 無痕模式搜尋結果如圖: https://i.imgur.com/ERrmcym.png )。
就是這麼一篇簡單的文章,
Peurintesa 板友檢舉前居然完全不作查證,
redDest 小組長的判決更是選擇縱容如此肆意濫用板務資源的惡劣行為;
建請群組參酌站方公告同意 C_ChatBM 「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第二,Peurintesa 板友的申訴內容從板務板到小組板都可謂極其荒謬,
板主群非常納悶 redDest 小組長的判決心證究竟是從何而來,
板主群甚至質疑 redDest 小組長是產生惻隱之心從而刻意袒護申訴人。
(所稱惻隱之心一節,恭請群組參閱 Peurintesa 板友小組申訴內容;
Peurintesa 板友藉由申訴機會於小組板向無關人士吐露心聲之行為,
板主憤慨之餘更是不解小組為何沒有立即阻止。)
[下午 10:38]
(1) 板務板申訴內容 #1duuamN1 (C_ChatBM)
「原篇文章雖有出現珍娜這個名字,後面也有位這名角色進行描述
但我當下想到的事情是,如果存在一個真實影集的角色或有一名演員名字也叫珍娜
飾演過的角色形象也如同這篇文章一樣,似乎會有模稜兩可的情況發生
這個角色有可能不是在說ACG角色而是一個真實人物,那就有可能無ACG點
當然我沒有先進行查證是否存在這樣的人物就逕行檢舉確實也有疏失
但僅從原始內文確實會讓人有這樣的困惑
就如同這篇文章一樣
#1dtv4pnl (C_Chat)
原本內文的角色名字無法讓人明確理解為某部ACG作品,再補充過後就很清楚了
我只是希望那篇文章也可以補充說明一下作品名稱,避免模稜兩可的情況
否則就會像這篇判決文章一樣
#1dtyzhX1 (C_ChatBM)
因為角色名字難以辨別是否屬於ACG作品,就被判為4-1違規了
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何這篇文章會被視為惡意鬧版檢舉,希望至少能給我說明的機會
我相信不管是我檢舉文章或是版主群判決文章都是中立而非帶有惡意的
我實在不認為這篇被檢舉文有嚴重到必須被判定為鬧版退文」
Peurintesa 板友首先假設:
「如果存在一個真實影集的角色或有一名演員名字也叫珍娜……」
講得頭頭是道,結果通篇申訴文章舉不出這麼一個叫作「珍娜」的角色作為例子;
Peurintesa 板友寧願假設會不會真有一個不帶洽點的角色符合文章描述,
為什麼居然連使用搜尋引擎確認一下都不願意?
這不叫作濫用板務資源,什麼叫作濫用板務資源?
完全不需要任何技巧,直接把「珍娜」兩個字複製貼上丟去搜尋就有結果,板主群不懂究
竟有何困難。
是不是以後有人提到「なると」都要被人檢舉說可能是指一種魚板?( #1bcOd-VU
(C_Chat) )
Peurintesa 板友引用 #1dtv4pnl (C_Chat) 作為例子,
宣稱「只是希望那篇文章也可以補充說明一下作品名稱」……
本站有個非常方便的功能叫作站內信,可以直接聯繫對方表達個人訴求,
更直接的溝通管道不去使用,反而妄圖透過檢舉要求對方配合,
這不叫作濫用板務資源,什麼叫作濫用板務資源?
Peurintesa 板友引用 #1dtyzhX1 (C_ChatBM) 作為例子,
宣稱「角色名字難以辨別是否屬於ACG作品」……
板主已經清楚表明「佐倉綾音」一詞絕大多數情況絕對會被視為在指聲優,
不知道申訴人什麼時候才會補充說明其所謂的「珍娜」究竟是指哪位?
[下午 10:39]
(2) 小組板申訴內容(第一篇) #1dvy-CXG (C_GenreBoard)
「版主群似乎可恣意認為我是否精準知道是魔獸世界的珍娜,那我就不針對第一點解釋了
畢竟版主裁量權確實很高,這是非常主觀的認定,雖然我不知道版主群如何客觀證明」
無痕模式搜尋結果如圖: https://i.imgur.com/ERrmcym.png
無論魔獸世界的珍娜,還是英雄聯盟的珍娜,都是顯有洽點的角色名稱。這還不夠客觀?
發表一篇檢舉文章比較快,還是使用搜尋引擎比較快?
這不叫作濫用板務資源,什麼叫作濫用板務資源?
「珍娜這個名字不論在真實世界或是ACGN創作甚至不被歸類為ACGN創作實在太多了
當然,原始文章有提供對於珍娜的描述,但是光是包含小說類別實在是包山包海
甚至這篇文章如果最後註明是出自某中國網路小說都不奇怪」
舉例?從板務板到小組板,申訴人持續進行憑空臆測的行為,然後通篇舉不出哪怕至少一
個例子。
這不叫作濫用板務資源,什麼叫作濫用板務資源?
「底下推文先不說有各式各樣的作品
甚至發文者本人的推文都提到
→ room1301: 我們是不是應該先統計一下這邊有幾個珍娜了 03/23
16:00
4-1目前僅規範內文,推文僅提供參考沒錯
但確實有指出僅有這樣的敘述就出現了各式各樣的珍娜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版主群能精準且認定發文者和觀看者都能一致確認為魔獸世界的珍娜
這是你們的裁量權,你們可以恣意妄為認為版友看到什麼就是什麼,我不評斷
但客觀上太難精準定位成哪部作品甚至是真實世界的珍娜了
我認為如果不附上作品名稱,根本不可能確認是哪個作品的珍娜
本來我想說就類似聲優那樣,一個名字如果能解釋或代表多個角色
那就附上相關作品名稱來連結ACG作品」
申訴人究竟什麼時候才願意明確舉個例子出來?
「疑似有情緒化辦案的傾向
連水桶公告 #1dt-TYaL (C_ChatBM) 底下Sessyoin版主都自行承認
推 Sessyoin: 我不管,我覺得是魔獸 = = 新竹 03/23
18:55
那我想這邊我說什麼都不是很重要,你們是情緒化辦案後冷靜下來覺得不妥就裝沒事
嗎?
想說要是我不懂得申訴就當賺到?那只能說其心可議
畢竟又一樣等三天都掰不出一個理由來,那你們自己去跟小組長解釋吧
由於這篇明顯有情緒化辦案的傾向,你們推個文意思意思就好吧
我就不為難你們了」
Sessyoin 板主心證認定該篇文章係指魔獸世界的珍娜,這是板主的裁量權不是嗎?
Peurintesa 板友整篇申訴一再假設「如果真的有個珍娜沒有洽點」,結果還是什麼例子
都沒有舉出來。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居然能嚴重到被視為鬧版?還巧合的跟原檢舉文的見解一樣?
一切都可以用版主裁罰權解釋,我認為針對性太強了」
無痕模式搜尋結果如圖: https://i.imgur.com/ERrmcym.png
四位板主一致認定[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可謂「惡意檢舉」,
援引 B-2-1 板規處水桶併退文之處分並沒有任何瑕疵。
[下午 10:39]
(3) 小組板申訴內容(第二篇) #1dwX2qhN (C_GenreBoard)
「我想針對以下幾個問題提出疑問,主要針對BM版檢舉案件的處理
西洽違規簡稱A類,BM版違規簡稱B類
1.A類檢舉和B類檢舉是否存在優先級?處理程序為何?
2.同級的B類互相檢舉是否存在優先級?處理程序為何?
3.B-2-1條款若判罰無違規,是否可檢舉無違規的B-2-1案件?」
推 Sessyoin: 1.無。 117.56.175.73 03/31 12:01
→ Sessyoin: 2.無。 117.56.175.73 03/31 12:01
→ Sessyoin: 3.你有辦法指出前個檢舉是亂板文的話。 117.56.175.73 03/31 12:01
→ Peurintesa: ㄜ 無的意思是? 61.224.186.93 03/31 12:02
→ Sessyoin: 無的意思就是沒有優先級吧,有很難理解 117.56.175.73 03/31 12:06
→ Sessyoin: 嗎? 117.56.175.73 03/31 12:06
→ Peurintesa: 比誰檢舉快的意思 這麼刺激嗎 61.224.186.93 03/31 12:07
→ Peurintesa: 那你們判案順序也是看解釋權囉? 61.224.186.93 03/31 12:07
→ Sessyoin: 還是你從哪個站規、組規、板規找到說處 117.56.175.73 03/31 12:08
→ Sessyoin: 理案件還有分優先級?前任站長自己辦案 117.56.175.73 03/31 12:08
→ Sessyoin: 都不會按順序處理了,你跟我講優先級? 117.56.175.73 03/31 12:08
縱使明顯是與案件無關的提問,Sessyoin 板主依然利用推文清楚回答了,在此不再作贅
述。
「我的原始檢舉文章底下完全沒有版主群的回應,我不確定程序上可以這樣嗎?
該不會一時衝動直接判定鬧版,這篇檢舉文章就可以不用回應了吧?」
A-2-4 申訴案若於3日內無板主回覆、或申訴人於板主回覆後仍無法接受結果,
申訴人可至C_GenreBoard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6.本小組收到申訴/檢舉文後會要求該板主在七日內答辯。
板規、組規已有明確規定,板主群不明白 Peurintesa 板友為何持續濫用組務資源提出問
題。
「問題是我的檢舉案明明是我先發出來的,結果保留區卻看不到版主群回應?
這裡是檢舉區吧?這個意思很像這篇檢舉不重要了不用管耶?檢舉區可以這麼隨便?」
既經板主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亂板文,何來判決必要?
「總之從我的案例可以明顯看出,B類 > A類,那A類就可以這麼隨便?
小組長您不需要動用您的解釋權和我說明,他們和您說明就好
針對第二題
目前還沒有機會看到,我還挺好奇你們打算怎麼處理
我提一下我的見解
正常優先級1 < 2 < 3 < 4,應該沒什麼大問題
但問題就出在B類果出現同級情況的互相檢舉案該怎麼辦
比較合理的規則應該是回合制那樣,該篇B類檢舉被判無違規後才能逕行檢舉
比誰先被判違規後中止
針對第三題
還沒機會看到,可能有機會也可能沒機會
而且特殊案例搞不好還可以搞一個該案成立後,無論是否違規都不可再逕行檢舉之類的
不過B-2-1管的其實挺寬的,沒寫清楚的好像不能瞎搞吧?還是又要版主解釋權?」
四位板主實在不明白這一大段到底想說什麼,所以答辯好像也都沒有回應到這個部分;
如此語焉不詳的申訴既然能夠成立,建請群組長要求 redDest 小組長進行說明。
[下午 10:40]
「壞壞,你比較笨,所以沒關係了」
什麼時候小組板淪落到可以進行人身攻擊了呢?
「Sessyoin版主、ifulita版主,謝謝你們在我真的打上來後這麼尊重我如此積極的和我
溝通
感覺就像我得打到這才配和你們說話,所以前面無回應的事我不在意了
話雖然多說多錯,但是真理會愈辯愈明
所以四位版主做出最正確的選擇的果然還是最聰明的」
真理或許會愈辯愈明,但是四位板主還是不知道 Peurintesa 板友假設的「珍娜」到底是
指誰。
「arrenwu版主,我終於看懂你們在拖什麼了,你們的計畫出現了巨大漏洞對不對?
我不知道你是哪一刻就知道只要和我交流一定會被拆穿
所以我要感謝你們留下對我最後的溫柔,我要感謝聲優救我一命
所以我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想把版友當作你們的實驗品?玩潛在的遊戲規則?
你們千算萬算沒算到想搞實驗的第一個對象會是有測試經驗,還敢打到這裡來的人吧?
實驗真是美妙,隨機更是美妙
當明明輸入是固定的參數,卻會呈現隨機結果?那肯定出現奇怪的規則」
C_Chat 板主被申訴的例子不勝枚舉,申訴管道也在板規裡面寫得非常清楚,
板友申訴失敗也不會有任何追加處分,板主群不明白 Peurintesa 板友到底是在幻想什麼
。
「你們在拖那個大漏洞可檢舉的時間期限對吧?
只要把唯一的漏洞等到過期,敢檢舉的反而出事,這個秘密大概更難被測出來
只是你們醜陋的潛規則不可能比得過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版規
私訊申訴版主三天+BM版待回覆期限三天+組務區七天,加起來十三天
文章可檢舉期限十四天,還有一天的機會,比我的機會長太多了,更別說還提早了呢
你們怎麼會覺得我的案子拖愈久對你們愈有利啊?我就不會反而有更多時間思考嗎?
我只是不能發文推文,不是不能看文章耶?
更好笑的是,我發現你們針對後面4-1處理方式怎麼好像還參考了我的申訴信啊?
你們這些皇帝需要一個平民的參考我真是受寵若驚
最最好笑的是,後續A類判無違規的案例被反手檢舉B-2-1必定違規,但BM版公告呢?
你們在拖什麼?答案太難寫了對吧?是又要抄我的答案嗎?我那個答案你們敢抄就抄吧」
板主群完全看不懂,恭請判處申訴成立的 redDest 小組長協助翻譯。
「潛規則那坨說明我簡寫成那五個字應該差不多
理由[亂版文],然後底下很多疑惑的版友為什麼這會被判亂版,你們也不會出來說明
接下來只要處理A類檢舉無違規時,B-2-1必定成立,就不用管B-2-1無違規問題了對吧?
」
板主不一定要回答問題,這有經過小組認證。
[下午 10:41]
「好巧不巧,你們看到聲優就手軟,居然成為唯一一個B-2-1無違規的案例
我萬萬沒有想到那篇存活的文章才是最重要的證據
很多版友一直在討論B-2-1互相檢舉的問題,但在A類無違規的情況下B-2-1必定違規
其他B類問題你們把檢舉版搞得這麼恐怖案例應該不多
結果你們那時候處理我的案件手段太過醜陋,答案亂寫居然跑來怪我?
於是存活的那篇文章居然才是最重要的關鍵,真的好險沒有全吃退文」
站方公告( #1ReeLWvv (BoardCourt) ):
「板務站長絕對同意申訴、公務類型看板,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NBA_Picket 板規】
「非檢舉相關當事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
如檢舉人有意在結案前補充檢舉意見則需實名回覆」
【Base_Picket 板規】
「非檢舉相關當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
如檢舉人有意在結案前補充檢舉意見則需實名回覆」
【GossipPicket 板規】
「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兩周處分。
(在結案後 除以上人員 亦不可在檢舉文章串下推文)」
【HateP_Picket 板規】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movie_Picket 板規】
「檢舉文及申訴文於結案前(標記為S)僅板主群及當事人(檢舉人、申訴人)能推文。」
【StockPicket 板規】
「4-3-2 需符合以下條件才可推文,其餘禁止推文,違者水桶 30 日。
1. 當事人
2. 補述案情或補充累犯紀錄」
【Women_Picket 板規】
「8. 除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可以推文及回文外,未經板主要求提出說明,請勿回文、推文
。違者退文,推文者則禁言一個月。若雙方當事人回文過多導致洗板,板主可禁止
該串回文。」
本站不少板務板對於秩序都有一定的要求,
對於 Peurintesa 板友「把檢舉版搞得這麼恐怖案例應該不多」的言論板主群感到非常訝
異,
C_ChatBM 提供板友方便可不代表可以當作隨便。
無痕模式搜尋結果如圖: https://i.imgur.com/ERrmcym.png
四位板主一致認定[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可謂「惡意檢舉」,
援引 B-2-1 板規處水桶併退文之處分並沒有任何瑕疵。
至於為何沒有六篇文章全部退文,另外一篇申訴( #1dzT-xx7 (C_WorkBoard) )已經清
楚解釋:
「Peurintesa 板友宣稱板主或有程序瑕疵更是無稽之談,
板主判案自是經過深思熟慮方能辨別三篇文章不同之處,
倘若板主判案帶有個人情緒,
為何不直接將 Peurintesa 板友一天內所檢舉的六篇文章全部退文呢?
(其餘三篇文章未遭檢舉,文章代碼如下:
#1dtszLxw (C_ChatBM) 、 #1dtyuLsF (C_ChatBM) 、 #1dtyye-G (C_ChatBM) )」
「總之我兩個申訴案本質是同件事,他們之所以要搞檢舉人必須經查證後需要確認過這件
事
雖然另一篇申訴文的小說很長 #1dwF2lUp (C_GenreBoard)
不過其實看前半段就差不多了,後面算是我個人經歷,不太重要
他們多了需查證這條本身最大的矛盾,就是不知為什麼遇到真人就會轉彎
為什麼這時候版主解釋權忽然失靈了呢?是不想用嗎?不過不想用也是一種解釋權」
首先,Peurintesa 板友自承利用小組申訴機會發表個人經歷。
其次,[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本就應該被視為是「惡意檢舉」從而
受到處分。
第三,彼時板務討論尚未結束,四位板主一致認定從業人員不帶洽點,這當然是板主的裁
量權;
Peurintesa 板友主張「珍娜」可能是不帶洽點的真實人物,
然而直到第二篇小組板申訴文仍然完全舉不出任何例子,
四位板主非常好奇 redDest 小組長判處申訴成立之心證究係從何而來。
[下午 10:42]
(4) 小組板申訴內容(第三篇) #1dxAJ1rK (C_GenreBoard)
恕板主群直言,這篇文章可謂沒有重點。
「接著我想抒發一下我的相關案件與我的夢想的連結
我萬萬沒想到這個案件居然能讓我夢想成真,太驚奇了
真實世界的我在處理案件到某個階段壓力的確很大,父母還跑來關心我
……
爸、媽,因為弟弟在現實世界的成就比我優秀太多了,我一直有點自卑,畢竟我才是長
子
可是你們還是對我很好,告訴我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放棄自己,對得起自己就好
我現在終於覺得我不會對不起自己了,我一直不知道我喜歡玩遊戲又能玩成頂尖高手的
能
……
弟弟,你後來的成就比我優秀太多了,我一直很自卑,但是你卻在我向你吐苦水的時候
鼓勵我,告訴我不要太在意這麼多啦!
我和你應該是差不多的時間點變成ptt鄉民,但你某天幹了件大事導致後來可能要用其
他
……
我回顧整個事件後發現,我本來以為自已是<進擊的巨人>的艾連,想看到真相大概是到
地下室那邊吧!結果超乎預期,事後整個案件結束後,是看到大海玩水的快樂
在完成事件後,看到鄉民的反應覺得很有趣,覺得神仙級別的ID都來為我道賀
……
我整個回顧起來,我居然是《NO GAME NO LIFE 遊戲人生》的空白嗎?
但是我的ID很長不好記,不知道算不算 :O
我有意識到Peurintesa這個ID用一般的搜尋方式是很難連結到現實世界的資訊
……
身為一名ACG愛好者,長期在C_Chat版混的網友,從來沒發過一篇文
我是想說既然沒發過那以後也都別發好了,反正推文就能聊得很開心
有些遊戲專版確實會有一些我發的攻略文或心得文,因為我喜歡挑戰高難度關卡
……
所以,打《英雄聯盟》的選手faker一直是我最崇拜的偶像
我玩遊戲會知道某個門檻後就上不去了,但當一個前10%~1%的玩家應該沒問題
有興趣的是會打上排行榜看到ID的那種,但大概打到一個門檻覺得差不多就OK了
所以我如果想靠玩遊戲出名只會靠挑戰高難度關卡來證明自己,門檻心滿意足後就行了
都說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萬萬沒有想到連這種機會都會有,太神奇了 :O
所以有幾個想特別感謝的ptt id
Exmax1999,你點名我之後我終於知道你們看待這個案件的態度了
houseman1104,你馬上回覆我的文章讓我感到很安心
以及最後,本來是憎恨的情感,現在轉化成最大的感謝
謝謝你,Satoman,總之,就這樣吧 ==」
Peurintesa 板友於 2025/03/30 發表另案第二篇小組板申訴文
( #1dwF2lUp (C_GenreBoard) ),其中充斥幾乎可以說是在「搏感情」的內容。
redDest 小組長曾於 2025/04/01 巡視小組板
(推文紀錄: #1dwh7vCW (C_GenreBoard) ),竟然未就如此荒謬行為進行制止?
甚至得由小組轄下板主直接回文提醒( #1dwa8SDi (C_GenreBoard) )、
私下提出檢舉(如證據一),
小組直至 2025/04/06 才肯勉予處分( #1dyVWSoV (C_GenreBoard) ),
前前後後拖延一個星期,以致期間出現更離譜的文章(本案第三篇小組板申訴文)?
二、卡漫主題討論小組板發言管理原則
4.發表無關本小組組務文章或擾亂組務運作文章,禁言一個月,得予以退文。
小組秩序得由轄下板主出面幫忙維護,小組判決縱容板友在板務板惹是生非?
如此荒謬的申訴內容,小組長居然判決申訴成立?
板務板加小組板共計四篇文章,一個不帶洽點的「珍娜」例子都舉不出來?
[下午 10:42]
第三,redDest 小組長的判決刻意偏袒 Peurintesa 板友之處可謂十分明顯。
(1)判決第一段摘錄如下:
「經本組僅查詢「珍娜」
有數名名為珍娜的遊戲角色
英雄聯盟 珍娜
神魔之塔 魔刀掠空‧珍娜
魔獸世界 珍娜‧普勞德摩爾
與ACGN無關的也有許多女演員珍娜
以文章中提及的有時金髮有時白髮
推測為英雄聯盟中不同的珍娜造型」
無痕模式搜尋結果如圖: https://i.imgur.com/ERrmcym.png
小組長的判決為什麼和 Peurintesa 板友一樣舉不出任何例子呢?
(2)判決第二段摘錄如下:
「原先的檢舉文章僅是以4-1檢舉珍娜是否為ACG相關
經另行查詢確實具有大致符合敘述的遊戲角色」
搜尋結果如此明確,「珍娜」係指 ACG 角色可謂無庸置疑。
「無論最後是否判為違規
將合乎程序的檢舉視為惡意檢舉並處以水桶併退文本組不甚理解
請明確分出 受理不違規/不受理/惡意檢舉 三者之區別」
無痕模式搜尋結果如圖: https://i.imgur.com/ERrmcym.png
無論魔獸世界的珍娜,還是英雄聯盟的珍娜,都是顯有洽點的角色名稱。
發表一篇檢舉文章比較快,還是使用搜尋引擎比較快?
這不叫作濫用板務資源,什麼叫作濫用板務資源?
四位板主一致認定[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可謂「惡意檢舉」,
援引 B-2-1 板規處水桶併退文之處分並沒有任何瑕疵。
這不叫作「惡意檢舉」,什麼叫作「惡意檢舉」?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A-1-1 檢舉文章標題應包含欲檢舉板規及被檢舉人ID,
例:[檢舉] 4-1 4-7 forsakesheep
檢舉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
格式不符者將在板主提醒後,給予二十四小時時限進行修正,
未修正者恕不受理。
除檢舉4-1、4-3、4-14、4-15、4-19、4-21外,請節錄違規內容
勿於四、違規內容節錄中僅填寫"全文"二字。
受理而無違規 → 絕大部分案件都是如此,在此不作展開。
得以拒不受理 → A-1 板規明文規定何種情況板主得以拒不受理,
例如:〔逾期檢舉]、格式錯誤。
惡意檢舉 → 板規沒有明文規定,自屬板主心證範疇。
redDest 小組長另外一件判決( #1dyVV2iF (C_GenreBoard) )維持處水桶併退文之處分
,
審認[逾期檢舉]被板主視為是「惡意檢舉」並無不妥。
即便 C_ChatBM 板規對於檢舉期限已有明文規定,
板主仍然得以心證判定[逾期檢舉]是否屬於「惡意檢舉」,
顯見小組認為「得以拒不受理」以及「惡意檢舉」的界線並不是不能重疊,
才會選擇維護了板主援引 B-2-1 板規認定[逾期檢舉]是否為無意義之亂板文的權力。
A-1 板規已經清楚定義何謂[逾期檢舉]小組尚且如此判決,
板規並未定義[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小組判決卻又換了一套標準?
結合小組幾乎可謂姑息、縱容、漠視、放任申訴文章離題,
板主實在不得不質疑小組判決的心證從何而來。
本屆板主嚴格遵循 B-2-1 板規所要求的「多數認定」程序,
本屆板主一致認定[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可謂「惡意檢舉」;
本屆板主不解小組何以認為[逾期檢舉]可以算是「惡意檢舉」而非單純「得以拒不受理
」
但是[顯有洽點卻仍執意浪費板務資源進行檢舉]卻又只能「受理而無違規」,
小組如此自相矛盾的判決方式令板主實在不知如何繼續執行板務工作,
本屆板主懇請群組要求小組尊重四位板主合議判決結果。
「近期4-1檢舉案件數量增加與板主群判定標準相關
若以板主主動查詢相關資料為明顯可知
另一案中動畫角色也應能查詢得到相關資訊
請板主以相同標準一視同仁」
小組坐擁裁判權力,判決內文卻是如此曖昧不清、晦澀難懂,實在是令板主無所適從。
如果是在暗指「佐倉綾音」一案,該案尚在申訴程序當中,板主實在不願離題多作評論。
簡而言之,
好比「flos」想當然耳不會是指「義大利進口燈具品牌」,
「佐倉綾音」一詞絕大多數情況被認作為「聲優」也是理所當然。
欲平反之結果:
令小組長 redDest 撤回判決,並維持板主對於使用者 Peurintesa 所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