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houseman1104小組長 洩漏隱板事務等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23-02-08 22:28:22
本文回應kid725前群組長對本人處理案件之質疑
在回應前,本人必須事先聲明
本人並未有檢舉/申訴kid725前群組長之案件
本人對kid725前群組長之發言均由於其怠忽職守,延宕組務
造成轄下各部門無所適從之情形
以及其言行不當,損害群組長公信力之事實
且kid725前群組長確實因為相關原因被免除其群組長、小組長之職務
詳見#1ZV7y9Dl (BoardCourt)
故本人對群組長之意見應不屬於本人之偏見,具有一定之客觀性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由於本人與現任群組長群尚有爭議案件未結案#1ZmPe4Ng (BoardCourt)
: : 本人認為由具有爭議案件之對象進行審理明顯具有疑慮
: : 故申請群組長迴避,由上級單位受理本案
: 本人對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
: 要求群組長迴避的理由提出異議
: 一.
: 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要求群組長迴避此案的理由
: 是因被檢舉人有對群組長提出檢舉案 但本人認為此一理由過於薄弱
: 如同本人於本案中所舉發之檢舉內容
: 本人長期以來受到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使用不當手法針對
: 然而當本人在檢舉人所管轄之小組向上申訴時
: 提及因前述事由 不願由houseman1104小組長審理此案
: 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依然無意迴避本人之申訴案
: 並強調其審理案件之一致性不受影響
: ● 1666 s 10/12 houseman1104 R: [申訴] #1ZCpTASu (C_Chat)
: ┌─────────────────────────────────────┐
: │ 文章代碼(AID): #1ZHQ01iY (C_GenreBoard) [ptt.cc] Re: [申訴] #1ZCpTASu (C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65507329.A.B2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8 Ptt幣 │
: └─────────────────────────────────────┘
: 既然houseman1104小組長
: 先前處理與自己有紛爭之人的申訴案時
: 尚能主張雙方紛爭不影響其公正性
: 又為何當自己成為被檢舉人時 卻又以同樣緣由
: 說自己與對方有紛爭 要求對方迴避案件?
首先,本人並未受理該案
於#1ZHQ01iY (C_GenreBoard)一文內本人即明確說明不受理該案
如以下證據
==============================================================================
2.承1.,本組認為申訴人之身分不應影響申訴案件之受理與否
故本案申訴人雖然為現任群組長,本組認為仍應以既有之群組規為依據處理
恕本組無法特例受理本案
==============================================================================
故並無所謂迴避與否之問題
本人無法理解kid725前群組長對本人未迴避案件之指控依據為何
再者,#1ZFKP8Ej (C_GenreBoard)一案當提出申訴時已超越群組規所規定之七天期限
依照本小組慣例應不予受理,本組均以相同方式處理逾期申訴
kid725前群組長為時任群組長,明確知悉該項群組規定
並有於#1ZFKP8Ej (C_GenreBoard)一文內提及
"發布此文僅為表示本人有申訴之意
即便小組不作受理及回應 本人亦無意見 感謝"
故本人之認知為kid725前群組長知悉本人對慣例為不予受理,且對此慣例無意見
且本案結案後kid725前群組長並未繼續向上申訴或提出檢舉
本人無法理解kid725前群組長為何於此提及該案
: 二.
: houseman1104小組長要求本組群組長迴避 尋求由「上級」審理此案
: 雖houseman1104小組長並未明說 但群組長之「上級」便是板務站長
: 意即houseman1104小組長指名板務站長審理此案
本人僅提請與本人有爭議之群組長群迴避,並由上級代為處理
該處理方式為PTT申訴之通例
本人不理解kid725前群組長此番言論之意為何
: 而很巧的是 houseman1104小組長日前便由板務站長擢升 擔任站務要職
: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673271513.A.7C7.html
: 若根據houseman1104小組長的迴避邏輯
: 難道不是反過來應該主動迴避由提拔自己的板務站長審理此案?
: 為何卻反其道而行 豪不避嫌的指名板務站長來給自己披黃馬褂?
:

: 難道houseman1104小組長不擔心自己的這種要求
: 最後導致此等「提攜後進」的美事
: 被分成十篇 拿去天橋下說書 傳唱千古?
本人除公務外,並未與板務站長有任何額外之聯繫
恕本人無法理解kid725前群組長對本人之指控
若kid725前群組長有任何證據,請逕行提出
然而若kid725前群組長無法提出任何證據,恕本人不再回應相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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