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1S-yqL5j 結案後處理程序相關問題說明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6-12 18:38:56
這個CASE 簡短的說
就是q板主在無違規後 逕自結案
之後改判違規 js板主也接著判違規
因此變成了違規結案 大逆轉
問題在於
案子在已經"結案"的狀態下
突然的翻盤 對原本認定為無違規的板友
實質上造成了"突襲判決"的狀態
幾位前板主、現任實習小組長
都認為"結案"的案子若要改判
要有一套"應執行"的流程
是理所當然的行為
所以其實問題只有一個:
q板主在逕自宣布結案後
可以說是"草率"的修改判決
導致這CASE的產生
js板主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於#1S_vcmzk中:
第一項第三段表達了他認為應該要立新案重審
第二項表達了現況的特殊性導致這狀態 並期望能"標準化"板龜
第三項則是表達了這樣的結果影響並不大 但可以再檢討
然後前任板主們就開始討論了
一句話總結就是:
宣布結案的案子不應該這樣處置 這樣做是錯的
PP認為結案後要改判應該要正式的設置新案
房人認為結案就是結束 除非申訴否則不得改判
值得一提的是js板主的意見是接近pp但是這次選擇只表態
我於#1S_wyHnz推文想講的是:
這件事情 q板主於結案後草率的改判
是有疑慮的 並不是可以因為"板龜無規定"而得以卸責
但是 其實逕自無違規結案
不論是四位板主 三位板主都是行之有年
這是基於效率的考量
我認為 當只剩下兩位板主時
一位板主判無違規而逕自結案
這只是因為遵循先前的經驗法則而產生的行為
確實 造成了問題 但是提出的當下
我認為 是可以被寬容的
而對於js板主想要標準化板龜的想法
前板主群不贊同
因為他們認為
多餘的板龜只會造成後繼板主的負擔
這個CASE
很顯然的是因為特殊情況:板主只剩兩位
導致現在的板主當想要逕自結案時
直接失去了反悔改判的機會
所以我認為
比起標準化板龜
更需要的是隨機應變的臨時板龜
一個針對現況只有兩位板主
所以實施的臨時板龜 大概會是這樣:
==
目前在H板主請假的當下
板主只剩下兩位
因為投票判決在平手時屬於無違規
會導致當一位板主判決無違規時逕自結案
而有過於草率的疑慮
因此
依板龜2-2-Ⅴ
在H板主復職之前
往後需要投票的判決
必須要兩位板主皆參與判決
且最終必須另外進行結案 才能結案
當結案時 判決為平手 仍判定為無違規
==
之類的
這就是我說的 這並不是大事
這個包也不是什麼不能原諒的大錯
但要能隨機應變
可以看到
我的思維完全沒有要動結案改判的問題
原因很簡單
這次的問題顯然是因為板主只有兩位的狀況
無違規 逕自結案造成沒有反悔的空間
那有一個辦法就是兩位板主稍微辛苦一點
用繁瑣一點的步驟 來避免這種CASE再發生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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