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1S-yqL5j 結案後處理程序相關問題說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6-11 21:39:25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1S-yqL5j (C_ChatBM)一案判決過程中
: 先以無違規結案,而刪除結案判決推文改判違規之事。
: 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如下。
: 一、
: 依據C_Chat板板規或者C_ChatBM板板規,對於結案後的改判,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 或許當初設計板規時是以板主判決後,除非遇到申訴不然不會改判為預設前提吧。
: 因此有了『判決後板主若覺得需要改判,則程序為何?』的問題
: 而這點甚至造成過往部分板主誤解為『判決後除非申訴,不然不能改判』
: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不是不能改判,只是不知道怎麼做而已。
: 也因此q板主結案後又刪除推文改判,因沒有可參照的規範,並不是不行。
: 但我個人認為結案後要重新處理,應該要另立新案會比較恰當。
因為現況你們會"我判無違規而不管另位板主怎判都不影響無違規結果而逕行結案",
再加上因為這不是"違規改成無違規,違規會在執行判決後才會結案",
還有因為這是"無違規改成違規,就算已結案,操作上只要把S改M重判就能圖個方便",
最後是"在檢舉受理後必須通知被檢舉人,結案後重判卻不視為檢舉重新受理而不通知",
綜合起來就是現在這個狀況,而這根本不需要刻意去明確規定,
在結案後板主就算想要改,本來就是該另行處理,不然你們認為"結案"是什麼?
: 二、
: 承上,雖然沒有結案後改判的相關規定。
: 但基於避免爭議,以及增加板主調整判決的彈性,確實可以考慮訂定結案後改判
: 處理的方式。
: 例如:
: 1. 檢舉案結案或公告判決後,若任一板主認為有重審之必要,得於BM提出重審
: 提出後有另外一位板主附議則立案。並由全體板主依多數決裁量。
結案後本來就是該另行處理,因為這是無違規結案改違規才會凸顯出問題,
反過來你們違規結案改無違規時,難道不會另行處理嗎?
不用解釋為什麼改判?不用發任何公告或通知對方處罰已取消?
: 三、
: q板主撤銷無違規結案的判決並沒有重新寄信通知。我認為這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 因為就像是上訴一樣,不會事先通知被檢舉當事人,改判後也不會另外通知
: 若改判違規也是直接處置。
: 當然後續也可以再討論是不是有更適合的程序處理。
有法院宣示判決完後自己重新開庭上訴?這根本不是上訴,不要再舉例是上訴了...
上訴是不服法院判決的人在做的,也就是檢舉人或被檢舉人,並不是你們好嗎?
而重新開庭又不通知當事人來,是要自己開空氣庭?這怎樣都不對吧...
這案實務上最簡單解就只是結案後又想重判時最好再通知一次而已,沒很難吧?
: 大概說明到這裡。
: ps1. 因為找不到其他更適合的標題,因此先用[建議]
: ps2. 之所以公開另外發文一方面讓大家可以自由回文討論,二來經過此案也有打算
: 增加第二點提出,結案後板主主動更正判決的程序。
想明文規定還怎樣我是無意見,但我覺得這種理所當然的程序還要規定很沒必要,
不是像"檢舉受理後必須通知被檢舉人"這種不是義務的,所以得用規定去強制,
也不是像板友不一定熟板務流程而需要明文寫上,讓大家能配合規定去執行,
而我這篇說明完,你還是覺得實務上需要增加"結案後板主主動更正判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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