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Sr1cVQ6 (C_Chat)

作者: tedandjolin (瀟湘)   2019-05-10 01:18:50
一、判決文章代碼
請貼上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之代碼,以便版主查找判決文章
#1Sr1cVQ6 (C_Chat)
二、申訴人ID
tedandjolin
由於單篇判決可能包含多個ID,同時本板非當事人申訴不受理
請申訴人標註自己的ID,否則版主恕不受理
三、申訴理由
請於此處說明申訴理由
4-7的條例是引戰 當然版主自由心證 可以有自己的標準
不過引戰至少也要有來有往吧? 不用幾百個推來來去去
至少也要有被釣到的人回文或者推文 然後我繼續與對方爭執或者造成版面混亂
#1SpRoi8W (C_Chat) 該篇文章是針對先開地圖砲說別人政治腦的回應
結果下面推文跟回文沒有一個因為針對我的推文繼續討論/回文造成版面混亂
比較多是文章本身以及該議題 繼續延伸的討論
而且連檢舉人都是先以4-11檢舉 代表檢舉人第一直覺也不覺得有引戰
而是qxxrbull版主非常好心的提醒要用4-7這種可以桶30天的他才會處理
重點是還特別提第二次 cue檢舉人要記得再檢舉一次
我想這有點偏離中立的職責了吧?
該篇推文4-11我也不覺得我有違規 不過好歹是被X粉釣到還有個1%檢舉的理由
這種推文內容叫引戰 C洽這麼多年了 什麼時候引戰的標準變這麼低?
最近的政治新聞 後面幾篇沒有鎖文 理由是因為沒有引起混亂
我最原始推文根本沒有人回應 結果用4-7處理?
因此請認為違規的版主協助解釋, 判決尺度不應該浮動標準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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