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03-13 16:00:17清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1844年10月24日)
清朝與法國簽訂了《中法五口通商章程(黃埔條約)》
開頭是這樣寫的
今大清國與大佛蘭西國以所歷久貿易、船隻情事等之往來,大清國大皇帝、大佛蘭西國大
皇帝興念及妥為處置,保護懋生,至於永久,因此兩國大皇帝酌定議立和好、貿易、船隻
情事章程,彼此獲益,根深柢固,是以兩國特派本國全權大臣辦理,大清國大皇帝欽差大
臣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兩廣總督耆;大佛蘭西國大皇帝欽差全權大臣超委公使拉萼尼;彼此
公同較閱權柄,查核善當,議立條款開列於左:
當時的兩國君主是
中國皇帝清宣宗旻寧
法國國王路易·菲利普
但是路易·菲利普明明只是國王
但是在《黃埔條約》卻是皇帝了
因為法國全權特使拉萼尼覺得法國國王不能比中國皇帝矮一截
所以要求在條約的法國國王要稱為法國皇帝
中國的全權特使耆英不爽了
開始和拉萼尼在法國國王被稱作皇帝一事討價還價
後來交涉失敗
耆英只好把交給朝廷的版本不分中法一律把皇帝字樣去掉
避免讓道光看到國王被稱皇帝而感到不爽
結論就是不管東方還是西方
皇帝的地位就是比國王高
你說某某國只是王國,君主只是國王而已?
只要你拳頭大又有民心,稱帝就只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