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東立的漫畫也違反兒少法 被法院沒收

作者: medama ( )   2024-02-04 21:17:15
如題
剛看別人分享的
民國110年的事 三年前
https://i.imgur.com/vQSodOV.jpg
扣案之「青春 on air」漫畫書壹本,沒收。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基於販賣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圖書之犯意,於民國106年6月
28日經警查獲前某不詳之時,在其位於臺南市○○區○○路00號之10住處,以電腦設備連
接網際網路至露天拍賣網站上,出售內容為16歲少女為猥褻行為之「青春 on air」猥褻
漫畫書1本,嗣經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和美分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查扣在案,依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規定宣告沒收等語。
扣案之「青春 on air」漫畫書1本,屬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圖畫,有該書內頁照片10張附卷
可參,聲請人就上開之物聲請本院單獨宣告沒收,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剛查一下應該是這本 有人看過嗎?
東立出的
https://www.tongli.com.tw/BooksDetail.aspx?Bd=BC0424001
網路上有一名不公開面貌,而以甜美的聲音進行實況轉播,並會依聽眾要求講出情色台詞
的人氣偶像“小桃”。但她的真面目竟是膽小怕羞,內向而且不擅長與人相處,外表又不
顯眼的高中女生大橋桃乃。桃乃夢想成為聲優,才會利用網路廣播練習。在某個因緣際會
下,她的真面目被同班同學的粉絲宮野大樹發現,兩人決心一起努力,實現桃乃成為聲優
的夢想! (2011年8月15日上市)
這本在日本amazon也是歸類在「成人漫畫(アダルト)」
點進商品頁面有18禁警語
不過最後檢察官是「緩起訴」
這樣台南的甲○○先生應該就不會有前科了?
感覺檢察官也覺得還好
只是法有明文規定 不得不辦 所以選擇緩起訴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02-04 21:18:00
他這案例是個人販賣才出問題嗎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4-02-04 21:19:00
所以是沒放在露天18+分區的關係嗎?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4-02-04 21:19:00
靠北 二手賣東立正版書被抓
作者: CactusFlower (仙人掌花)   2024-02-04 21:20:00
我怎麼覺得這篇的重點跟現在討論的東西完全不相干啊你到底是想表達啥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02-04 21:20:00
東立有獲得許可可以賣,跟個人拿去賣二手是兩回事
作者: smith0981 (黑貓史密斯)   2024-02-04 21:21:00
突然想到以後如果那些團體用此方法釣魚...恐怖喔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4-02-04 21:21:00
哪有這種未成年的還有分有沒有許可販賣啦
作者: intela03252 (intela03252)   2024-02-04 21:22:00
可是這本確實有出版號碼阿
作者: 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   2024-02-04 21:22:00
這比較像沒看證件就把菸酒賣人被罰錢
作者: bumerang (IKEA)   2024-02-04 21:22:00
唉 就說以前在哪吹什麼神蘿國的就一群雲端做夢歲月靜好的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2-04 21:23:00
我也不懂這篇要表達什麼 這跟I win主題沒什麼關係吧?標題釣魚 另外就是其實檢察官法官應該處理過很多這種案子至少以他們的實務經驗來說來判斷或許會比兒少司那種把全部虛擬人物扼殺來的好
作者: circuswu (快去唸書)   2024-02-04 21:24:00
應該是沒放在18禁區的可能性最大,不然賣R18本的這麼多,要抓早就一串肉粽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2-04 21:27:00
這種以前就能抓了,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HakoneNoYama (TenkaNoKen)   2024-02-04 21:30:00
要不要抓而已,兒色沒在管你有沒有隔離措施的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2-04 21:32:00
反正等到三月以後法律加嚴大概未來數位就直接再見了 不要說18禁本 我不相信一般向也不會出事 你看那恩不里居說的那些屁話….
作者: hcym9 (HCY)   2024-02-04 21:33:00
那個38條就是最近在爭論的法條,與分級無關
作者: allen886886 (昨天沒睡飽)   2024-02-04 21:33:00
這個是沒有作區隔吧,但我覺得以後裏漫出版社會很辛苦
作者: fannting (Jessica)   2024-02-04 21:34:00
原po有當記者的潛力,標題黨
作者: hcym9 (HCY)   2024-02-04 21:34:00
所以兒少色圖一直都違法的,只是以前沒有很認真在抓
作者: devilkool (對貓毛過敏的貓控)   2024-02-04 21:36:00
所以未來數位等廠商好不容易帶起了正版風氣卻要掰了?虎之穴下次的公告就是真的要倒了?
作者: hcym9 (HCY)   2024-02-04 21:38:00
現在還有人覺得只是阻隔或分級問題,真的該去讀一下法條
作者: illya65536 (illya65536)   2024-02-04 21:42:00
你要不要重新讀一次判決書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2-04 21:46:00
依照恩不里居的說法 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 將來就是所有ACG作品超過一半直接違法 只要三月的立法一旦通過你只要持有這些東西就是犯罪阻隔跟分級就是自欺欺人的東西
作者: jackie1115 (jackie)   2024-02-04 21:51:00
真的照衛福部的標準,未來可能你買個正常向漫畫回家過幾個月就收到通知要你去做筆錄了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24-02-04 21:56:00
認罪+輕罪+捐款贊助國庫才會緩起訴
作者: wtfconk (mean)   2024-02-04 22:01:00
以後賣二手ACG被這些牛鬼蛇神弄到罰錢坐牢剛好而已就跟衛生局的惡質管理方法一樣,無良購物台不去嚴懲,整天找老百姓麻煩湊業績就過了
作者: class21535 (滷蛋王)   2024-02-04 22:10:00
照法條連出版都不行 就是這麼奇妙
作者: Nighty7222 (霞菊的美食家)   2024-02-04 22:16:00
看完文章再來 帶風向滾
作者: CaterpillarK (RotaXane)   2024-02-04 22:17:00
原po不當記者太可惜了
作者: neroASHS (奈羅曾)   2024-02-04 22:18:00
虎穴實體有布簾啊
作者: hcym9 (HCY)   2024-02-04 22:26:00
布簾沒用,兒少色情是完全禁止的
作者: take86157   2024-02-04 22:41:00
這ID不意外 成天轉錄新聞帶風向
作者: jupto (op)   2024-02-04 23:12:00
所以他販賣的平台沒有年齡分級嗎? 如果有那問題就是販賣的東西本身就是犯法 而不是他賣給誰的問題
作者: AdmiralAdudu (嘟嘟嚕都大都督)   2024-02-05 00:56:00
你來亂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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