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真的太離譜了!
https://i.imgur.com/6ommmug.jpg
對岸的小夥伴傳給我對岸他們檔案活動的照片
根據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二條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引用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23
這已經是公然陳列了吧 居然就這樣放在門口!
請問衛福部都不用管的嗎?
根據中華民國的憲法與法律,中華民國的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衛福部為什麼不管? 難道台灣人是二等公民 大陸人比台灣人更自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