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1C2dgRDg (C_CenterWork)
推 cknas:您好,scottayu板友有經過授權,沒有提到真是不好意思 06/06 14:14
原文cknas板友授權scottayu板友檢舉之
此外 本判決相關說明請參閱#1C2d-8tI (C_CenterWork)
推 killeryuan:原文就擺在那裡,明明白白,何來臆測之說 06/06 09:21
同樣一句話反問
推文大眾的意見就擺在哪裡 何來大絕招之嫌?
板規是用來維護板上秩序的 不是讓板上更亂的
此案申訴成立 請板主注意自己非客觀的判斷方式
斷章取義的判斷 只會造成板上更大的紛爭
如不服判決,請移架至C_WorkBoard群組務板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