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我招認 我是檢舉自己老闆的補教公司不合法
1.沒有補教執照非法招生
我提供了課表、上課照片、以及補教協會規定
教育局官員第一次督察,就跟我們老闆密室協商,
並且指導該如何逃避法律更改網站內容
該督察員以【買教材送課程,不符合補教協會規定】提出公文結案
屁啦!他說謊!
2. 再次申訴商業司
結果該教育局官員竟然不用視察探訪,直接打手機老闆約下午茶
【公職人員是這樣貪枉法嗎】
3.向台北市消防局
可惡的官員、罔顧學生生命(窗簾、地毯、消防逃生路線接不合規定))
最後,卻收到消防安檢收過的公文
PS:我接受過完整的補教消防安檢課程,並且取得相關證照
SO 我了解該公司簾+地毯違法,香防員檢查報告卻輕忽略過
※ 編輯: cj99 (36.226.170.18), 09/22/2016 03: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