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斷更”抉擇中的網文作家:觀望、徬徨與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20-05-09 17:36:25
“斷更”抉擇中的網文作家:觀望、徬徨與吶喊
https://tech.sina.com.cn/i/2020-05-09/doc-iircuyvi2097911.shtml
  新浪科技 李楠
  “首先第一個,閱文沒有解決作品版權的期限問題”,在看完閱文集團懇談會內容之
後,千鳥仍憤憤難平,在她看來,閱文對很多作家訴求沒有給出回應。
  五一假期中,閱文集團發佈公告,稱將在5月6日舉辦懇談會,其CEO程武、總裁侯曉
楠、總編輯楊晨和主要內容負責人出席,就商業模式、作家生態以及作家合約等外界關注
問題展開討論。6日晚,閱文發佈懇談會內容,針對過去多年來合同中遺留下來的不合理
之處,表示“應該也必須修改“。
  自集團高管團隊調整以來,閱文風波不斷,而這一風波背後,是網文行業的舊疾與整
體困境。有網文作家雖未與閱文簽約,也一直關注事件發展,擔心自己發佈作品的平台會
受到閱文事件影響。
  網文作家們可能此前並無交集,此刻則成為“命運共同體”。只是對於如何維護權益
,意見不一。
  懇談會後,維權仍有爭論
  五一節後首日,閱文舉辦懇談會,會上詳情未予披露,不過,就之前熱議的合同質疑
,閱文給出了回應。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在版權歸屬上,著作人身權不可轉讓,閱文系通過合同獲得運營作者著作財產權的權
利;付費閱讀要繼續鞏固並且做大,未來在考慮免費模式時,會有明確的作家收益,閱文
在合同裡對相關權利的獲取都會支付對價;閱文給作家的電子閱讀收入分成淨收益,如淨
收益經成本核算後為負,閱文將自負虧損。
  閱文方面同時表示,考慮到作家群體廣大,具體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未來會考慮提
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把著作財產權的授權選擇交給作家,作家福利政
策包括全勤獎、半年獎等,不會取消。
  雖然懇談會內容覆蓋到多數熱點質疑,千鳥認為,很多訴求都沒得到回應,其中很重
要的一點,是閱文沒有解決作品版權的期限問題。在之前引起熱議的閱文“新合同”中,
對授權期限的描述為:本協議獨家授權期限自簽署之日起至協議作品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滿
為止。據有關規定,也就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
  “我們的作品還是要死後50年才能得到解放,對我們而言還有什麼用嗎?而且一個網
文作家的黃金期也就是10年左右”。千鳥對此不能理解。她從初中開始寫作,一直寫到現
在讀大學,對她來說,網文是特別的存在,對閱文,她之前也有不同看法。
  千鳥最初接觸網文,是從榕樹下開始,而榕樹下後來被閱文收購,千鳥就一直在閱文
看書。之後寫書,是在閱文旗下雲起書院,“可以說,在此事之前,我是閱文的忠實粉絲
,就是那種有人說它不好,我就想為它辯解的那種”。正是因為對閱文的信任,在與平台
簽約的時候,千鳥沒細看合同。
  網文作家“全知全能貓”指出,此次事件暴露出的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人以
前根本就沒看過合同。”事件爆發後,人們開始細細琢磨合同細節,並為之發聲。
  千鳥還提到其他幾點問題,如合同約定“新作品優先權”,要求作者在協議項下最後
一本協議作品完本後的新作品優先授權給閱文集團。“但是你一年內的作品還是要簽它的
合同,也就是說籤了後還是要履行這條合約,就跟套娃一樣”。
  “愛潛水的烏賊”是大火作品《詭秘之主》的作者,他也指出了閱文合同中的三點問
題,除前文所述的著作權授權期限外,還有兩點質疑,在目前閱文方面回應中尚未提及:
  一者,是動漫遊戲影視版權轉讓,如果授權第三方,作者有一半分成,如果閱文自己
使用,不會給作者任何費用,而閱文旗下有影視、動漫部門;再者,免費推廣和淨收益的
部分,規定平台權利,卻不提義務,“那就是提前且如實向作者披露運營成本,這很容易
做文章”。
  斷更風波,有人小心觀望
  5月1日,便有消息稱網文作家們將要發起斷更活動,之後,“55斷更節”的話題在微
博、知乎等各大平台擴散。相關海報提出口號:保護作家權益,拒絕資本裹挾,拿回被資
本搶走的著作權。這場活動的主要參與者,被認為是閱文旗下作家,不過與閱文無關的作
家也捲入風波之中。
  芍藥早先做人力資源工作,利用業務時間從事網文創作已有兩年,其作品發佈到一家
小眾平台。去年辭職後,網文創作成為她維持生計的收入來源,但閱文事件的忽然爆發,
讓她有所警惕。“畢竟他們是領頭羊,一舉一動都關係到整個網文”。
  最初,閱文事件的核心爭論在付費模式與免費模式的選擇上。對芍藥來說,如果免費
模式推廣開來,自己的收入將會驟然減少。搞免費閱讀,“對中層作者很不友好”。
  芍藥指出,底層作家只是拿全勤獎勵就完事兒,大神作家可以走影視作品改編,中層
作家們原本就是吃訂閱。而作家與讀者相互依存,讀者之所以看正版,是因為版面乾淨,
“要是看著看著,忽然彈出廣告,讓你閱讀廣告後可以免費看文,誰還看正版啊?”她調
侃,“盜版沒有彈窗沒有廣告,還可以下載,它不香嗎?”至於版權問題,芍藥並不特別
關心,因為大部分平台的協議中,都會要求作者向平台授權。不過,“合同內容中關於版
權的期限也是不同的,去世後五十年內這個好像就閱文獨一份兒”。
  相對網絡中對閱文的聲討,芍藥代表了事件中另一種聲音:情緒相對克制,更關注事
件結果。她曾呼籲大家要理性,之後被“打成水軍,說我反串洗白”。
  從身份上,亦凡與千鳥相同,都與閱文簽約,從態度上,她與芍藥類似,希望事件能
夠平和處理。“大家選平台還是希望能達到共贏局面”,亦凡表示,“除非我有了更好的
平台,不然拿回授權,不讓閱文的平台使用,書可能就沒人能看到了,更不用說拿什麼收
益了 。”
  另有閱文旗下起點中文網簽約作家表示,搞斷更節傷的是作者自己的讀者根基,“他
們熱血上頭爽快了,起點的讀者卻流失了,閱文更有藉口推行免費了。”
  網文舊疾,作家如何維權
  二十餘年時間,網絡文學跨越野蠻生長,逐步規範發展,近年來隨影視改編作品火熱
,綻放異彩。然而即便改編作品火爆,網文本身在大眾視線中很少能引起熱議。此次閱文
事件的忽然爆發,成為了行業變革的一次契機。
  實際上,此次閱文事件中的著作權授權問題,以及免費、付費閱讀之爭,都牽扯行業
未來的發展道路。前者為網文行業舊疾,後者則是近年新興入局者帶來的衝擊。
  網文作家華生入行接近十年,其作品也曾獲得改編。就此次閱文風波,在他看來,斷
更活動導致付費讀者流失,對所有人都是壞事。據他瞭解,所謂閱文新合同是在去年9月
推出,直到今年4月才全面啟用。新浪科技獲得一份今年2月的合同,與所謂新合同並不相
同,不過對眼下熱議的問題,已經有類似的約定。
  華生表示,自己2017年與閱文之間的合同就已經約定授權期限到“死後五十年”,對
合同規定,大家實際上都或多或少會有不滿,但“有一些的確是需要修改的,也有一些不
能太想當然”。華生指出,“ 比如有人希望授權期限只有幾年,那其實就沒法開發IP了
,《慶餘年》可是沉澱了10年”。在他看來,單純發起危機沒有任何意義,不過“發聲肯
定是好事,能改善一些積弊。”
  就此次閱文事件涉及的權益問題,新浪科技向相關法律專家諮詢,對方指出,根據我
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是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許可他人行使
的,著作權人依照約定或法律有關規定獲得報酬。因此,閱文的授權條款本身並不存在違
反法律規定的情形。
  “這裡產生爭議的主要是授權時間的問題”,該專家表示,一般來說,獨佔性質的許
可使用往往是有授權時間限制的,轉讓則是“一次性買斷”,著作財產權的權利人發生變
更。閱文合同中雖然描述為“授權”,但授權期限延續到了著作財產權的法律保護期滿,
且為獨家,實際就是永久性獨家使用的轉讓性質。這種約定方式在行業中也會經常見到,
具體還是要看授權權利的內容、對價、收益方式能否達到一定程度的匹配。
  根據閱文方面表態,5月6日的懇談會只是第一期,之後還會舉辦,對合同條款,會結
合作家懇談和調研的意見修改優化,推出新的合同。就此,專家建議,以往已簽約作者可
與平台協商重新簽署合同。
  “雙方可以採取簽署補充協議,或者終止原協議後按照新版合同簽署新合同的方式,
變更雙方未來的合作模式。如果平台方在推出新版合同的同時,能夠給出一套對於已簽約
作者合約的處理方案,也許可以避免大批量已簽約作者的二次維權。”
  此次事件中,“資本”是維權作家們關注的一個熱詞,華生認為,作為弱勢群體有顧
慮很正常。“大部分作者都有點宅屬性,對合同和平台溝通都有一點畏難情緒,但是以後
應該可以看到網站在加強溝通上做出更多努力,避免這種事件再次發生”。
  可以明確的是,網文行業需要共贏。如果作家權益得不到保障,平台也好,資本也好
,都不會有好的結果。
  (文中千鳥、芍藥、亦凡、華生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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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賊用本名...其它作家大都用化名?
是烏賊比較大尾不怕被清算嗎? XD
烏賊不虧是大拿級的,指出來的問題都一針見血呀!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20-05-09 17:48:00
其實我覺得最有趣的是事情鬧大了才有很多人去看合約所以前簽約時很多人都沒看合約就簽了?烏賊提到的根據合約只要騰訊自己使用IP就不用給作者任何分成..這之前版上好像都沒人注意到這點感覺也很嚴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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