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20-05-09 16:26:47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保護保護的法律幹嘛? 制定一堆複雜的契約法幹嘛? 只要立法規定,
: : 契約自由,以及人人都要遵守契約約定條款就好了。
: : 不但對智慧財產沒有概念,對契約法也沒有概念就在胡扯
: 只要契約合乎相關法令,你可以不簽,但是不能自願簽署之後又反悔
簡單來說,其它人想跟你說的是...
這些契約法、智慧財產權....都包含著一個原初的精神,那就是Doux Commerce,有人譯為
合善商業或善意商業。照定義來看就是什麼商業應使人文明化......之類的。
但簡單來說就是商業的結果應該是正和遊戲,也就是最終應該是各方都有利。
當然你可以和我扯一堆什麼漏洞或手段可以扭曲什麼的,但那是立法者要去搞定的事。在
這說的是原初的精神。
而你一直雞同鴨講的回應著:契約簽了就要遵守。
但大家想跟你說的是這契約有問題呀!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契約中甲方得到最大好處,而乙方的好處極少,只有50%的「淨收益」分
成外,還要負擔所有可能發生的負面問題。
所以在你用台灣法律來討論時,就跟你說過了這種甲方極有利的合約在台灣很有可能被法
庭判為不成立。
就這麼簡單而已。
又或著用最簡單一句話就是:這個合約太霸道了,吃人不吐骨頭。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20-05-09 16:43:00
他就一直在拗以台灣法律來看是合法的但那合約內容怎看都很容易被判不成立呀當然中國有中國的玩法 我們也不太懂中國怎玩不過有趣的是也有中國法律專家出來罵這合約有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