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搭公車疑被偷窺 女大生對男比中指罵醜男

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2024-01-15 09:59:53
搭公車疑被偷窺!女大生對男比中指罵「醜男、看屁」 要賠1萬6
https://i.imgur.com/A70tiat.jpg
▲女大生懷疑被偷窺,對男子比中指,還罵他「醜男、去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
KUTASO)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劉姓女大生,搭公車時懷疑李姓男子偷窺她,於是對李男比中指,還用手機顯
示「醜男、去死、看屁、老人、魯蛇」等字樣給李男看,李男事後對劉女提告求償,台北
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劉女應賠償8千元,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劉女
應賠償8千元,合計1萬6千元。
判決書指出,李男2022年10月23日,與劉女搭乘212路線公車,劉女因懷疑李男有窺視舉
動,公然向李男比中指,並向李男出示寫有「醜男、去死、看屁、老人、魯蛇」等字樣的
手機畫面,李男因劉女行為患有焦慮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急性壓力反應等疾病,計支
出醫療費用1萬元,另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萬元,合計3萬元。
法院認為,雙方互不相識,劉女在公車上最後一排中間座位,公然向坐在同排最右側座位
的李男比中指,並向其出示輸入「醜男、去死、看屁、老人、魯蛇」等字樣的手機畫面,
日前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
醫療費部分,李男2023年2月2日初次就診,距離事發已逾3個月,診斷證明書所載說明也
都是出於李男主訴,此部分請求舉證不足,不能准許。
損害賠償部分,李男精神上自受有相當之痛苦而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且其所受損害與劉
女行為有相當因果關係,審酌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劉女應給付李男80
00元。
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15/2664335.htm
作者: kensmile (高雄很讚)   2024-01-15 11:04:00
要賠償幹嘛,直接打她就好這點錢能幹嘛
作者: NorAku (反或_諾拉阿古)   2024-01-15 14:09:00
打人反而有罪,這樣子告還能拿一筆小錢,而且律師費對面還要擔
作者: temu2015 (TEMU2015)   2024-01-15 17:08:00
律師費要自費吧,除非契約有事先約定
作者: Stan6003 (巨猩)   2024-01-15 22:07:00
打人幹嘛,賺錢不好嗎?
作者: murasei (小村( ̄^ ̄;))   2024-01-16 06:59:00
台女踢到鐵板了齁
作者: asdf0923 (intelligent)   2024-01-17 21:23:00
...是有多自我感覺良好覺得人都在看他
作者: lcccpkhtp (as爸)   2024-01-22 16:35:00
很多…蠻多女生自我感覺超優的,會覺得人家都在看她
作者: j1992624 (惟惟)   2024-01-24 19:27:00
政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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