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該就事論事還是讓因緣過去?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20-09-12 12:32:10
佛教說因果
但當他人損害自己權益時
究竟該忍讓 讓因緣過去?
(因為可能以前我也做此因因此現在受此果)
還是應該就事論事
讓對方明白 好讓對方警醒下次不再犯
這之間究竟該如何拿捏呢?
謝謝
作者: opiloom (Jonas)   2020-09-12 16:26:00
如果自己權益受損,卻不發聲,那叫做迂腐,忍讓是不起瞋恨心,但不代表就是當個濫好人,而是要就事論事。
作者: creative88 (create)   2020-09-12 17:54:00
如果是因果等級的事情 即使講了還是會發生下來講是為了讓彼此雙方明白現在在發生什麼事情多時候要忍辱 修無辱可忍方為真忍 笑笑 再造新因如果跟人互動的事要四攝法 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一般情況關係會好一些
作者: minpanda   2020-09-12 21:50:00
若問往昔因,今生受者是。遇到違緣或起煩惱的對境,轉化它,修習安忍。如果你想對對方說甚麼、做甚麼,是真正有益於對方,且你不抱有希望心與利益自己的私心,就可以做
作者: tzboy (tzboy)   2020-09-12 23:15:00
可參考達摩四行入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20-09-13 21:20:00
可否舉例自己何種權益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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