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藉助慾望來修行這種方法常常被誤會而成為一般人甚至佛弟子自己都諱莫如深的話題
,
尤其當話題牽扯到人之大欲的飲食男女,
比如兩性相關的法門,西藏雙修法、道教房中術、印度性力派等都好,
因為常被有心人不當利用,
讓很多人好像看到這些字就像看到髒東西一樣,先批打一頓再說,
或者就拿被不當利用的各種案例宣說偏差的理解,造成更多的誤會與障礙。
既然如此,那我來當個開鍋小童好了,
我想邀請版上大德來分享相對正確的理解與信度較高的傳承資料,
以減少這類法門被誤會與不當理解的狀況,
而我說的這類法門,泛指「轉貪欲為道用」的任何法門,非單指雙修法而言。
先提我個人的看法,拋磚引玉:
1.「轉貪欲為道用」是很常見也很合理的方法。
比如六波羅蜜中的「精進」本身就是在利用想要精進的慾望去促進成長。
《大智度論》:「摩訶衍首楞嚴經中說,於莊嚴世界,壽七百阿僧祇劫度脫眾生,以是故
說,佛欲無減。精進無減者,如欲中說欲義,即是精進。」又云:「欲為初行,欲增長名
精進,如佛說一切法,欲為根本,欲如人渴欲得飲,精進如因緣方便求飲,欲為心欲,得
精進為成其事,欲屬意業、精進屬三業,欲為內、精進為外,如是等差別。復以是精進諸
佛所樂,如釋迦牟尼佛精進力故,超越九劫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 暴露在慾望之中或者體驗慾望等各種跟慾望接近的行為雖然往往看似修行大忌,但它
有時候可能只是當事人一種面對慾望的訓練。
這是我自己在生活中實踐過的作法。
我是個非常貪好美食的人,有一段時間想開始調節這個習性,
於是透過斷食在釐清對飲食的慾望。
某次斷食超過兩天時,我突發奇想,特意讓自己去逛夜市,
我站在喜歡的攤位前仔細地看著琳瑯滿目的美食,在觀察我自己的感覺。
我已經兩天沒吃東西,
我是個超級喜歡吃東西的人,
我身邊全部都是正在大啖美食的人,
我站在我喜歡吃的食物面前,
我身上有錢,
我沒有任何外在抗力,比如戒律,因此我確確實實是可以吃東西的。
各種吃東西的因緣具足的情況下,我當時的感覺是什麼?
在此先跳過我的感覺,如果我最後吃了,看在旁人眼裡會怎麼想?
一,我吃了,我還是屈服於自己的慾望了。
二,我吃了,也是在所難免,都餓了兩天了。
實際上我的心理過程是這樣的:
我蠻餓的,我可以感覺到有種慾望很想吃東西,但那個慾望跟平常不太一樣,沒有什麼力量
,無法讓這個當下的我採取行動去滿足它,為什麼?
為什麼我覺得我蠻餓的,可是又覺得我不餓?
我看到那些食物很好吃,我也從過往的經驗中知道它們很好吃,可是為什麼我會覺得它們
的好吃跟我沒有關係?
其他就不多贅述了,但我在那個時候確實有了一些跟以前不一樣的體悟,而且在某些程度
上不可逆地改變了我對美食、飲食與慾望的看法。
當這個體悟產生後,其實吃不吃東西,對我來講根本不重要,
也就是說,我就算吃了,我也很清楚地知道我跟以前那個一樣在吃的我是不一樣的,
但看在旁人眼裡,旁人只能夠用我有吃或者沒有吃兩個行為來判斷我到底有沒有真的達到
我調節飲食慾望的初衷,如果他們因為我吃了就覺得我這次的嘗試失敗了,那也是合理的
。
也就是說旁人沒有錯,但我也沒有失敗。
那我到底有沒有吃?這個一開始看起來很重要的評估標準,我才發現,原來可以根本就不
重要。
這也是讓我在心裡批判他人他法之前,會嘗試多保留一些空間以及盡量闡述完整的原因。
3.承上,儘管如此,如果當事者因為利用慾望修行的行為造成大眾誤解因而引起不符合實
義的仿效等各種負面影響,那是當事人必須承擔的罪業與風險。
比如我斷食還去逛夜市的行為,
就像是我在禁欲,我還去逛妓女戶,
一樣地容易引人爭議。
就我個人理解,那就是很多秘密法門不能公諸于眾的原因。
尤其如果當事人處在某個特定宗派上又具有影響力的話,就必須更謹慎小心。
有些宗派主事者之所以禁絕雙修法或公開表示不支持修習雙修法,
可能是基於這種考量而言,但卻不能用來直接推論該法門是有問題的。
4. 我對於雙修法的歷史傳承沒有研究的興趣,也不打算花時間去研究(畢竟我沒有要修
XD)
因此我不對雙修法的任何傳承流變與淵源表示意見。
我只說,在我個人有限的理解裡,類似的法門有很多,他們之間可能有相互影響也可能沒
有相互影響,「我不知道」。
我個人在意的重點只有兩個:
4.1 只要具有正法傳承的法門,都應該要被尊重。
我們不了解,是我們沒有因緣,不能因為法門被不當利用,就因此怪罪法門。
詐騙集團用網路騙錢,當然是詐騙集團的問題,怎麼會是網路的問題?
如果政府認為全民斷網就沒有網路詐騙的問題,你要嗎?
就算全民斷網改成飛鴿傳書好了,難道就不會有飛鴿詐騙嗎?咕咕?
這種尊重不分宗教,西藏雙修法、道教房中術、印度性力派都好,
有的人可以正確理解自己傳承內的法門,但對其他宗教的類似法門卻依然有誤解,
我個人也會覺得不是一個合理的態度。
原因是一樣的,我不了解,是我沒有因緣,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4.2 在利益他人的前提下,如果要宣揚容易被誤解的法門或釐清相關的爭議,就應該要提
供正確的理解。
也就是,如果我覺得雙修法很危險,我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雙修法因為常常被有心人利用
變成滿足私欲的工具,因此遇到要傳承雙修法的人,必須要謹慎考量」,而不是「雙修法
很危險」。
反之,如果我要宣揚雙修法這個無上密的法門,我正確的宣說是「雙修法是XXX的法門,
但如果要修習雙修法,必須向名門正派求法,必須自己的修為符合正法修習前提...」等
等,而不是「雙修法是無上密,遇到要珍惜機緣,珍惜福報,莫輕易質疑上師」。
以上,這是我個人對於「化貪欲為道用」幾個簡單想法,以及我認為在社會的理解框架下對這個議題必須要有的基礎態度。
我讀經甚少,不便引用太多佛經字語以免因自己誤解產生遺患,
還希望版上大德有機會能分享相對正確的理解或信度較高的傳承資料以利大眾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