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問大家的意見。雖然,自己也可歸納出「不同前提,導向不同結論」的情形。
可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所以就是討論類的用途。
以前在台灣,「上戰場守衛國家」以至於「殺」敵,是遠在天邊的事,台灣(其實以金門
砲戰為準)已經60多年沒有「槍彈、砲彈」出現在近處爆炸等級的戰爭需要佛教徒思考。
但是或許暫時依照美國的某些警告,2027年前開始有可能性會有衛國戰爭發生的可能性。
於是,「在那個時候」被總動員入軍隊,且派在前線「會遇到敵軍」的情況。佛教徒當事
人要怎麼拿捏持戒殺?衛國戰爭算是可以「開遮」戒殺的情況嗎?
其實一開始如果申請宗教替代役,就沒問題了,只是很多佛教徒一開始也沒想那麼多,所
以早年仍然服兵役,然後服役期間也跟佛教戒律沒有什麼違反地退伍了。在以前服兵役沒
影響(畢竟不會真的需要殺人),佛教教義沒像耶和華見證人那麼強烈到「禁止碰槍」(
受比丘戒的出家佛教徒禁止碰金銀,倒是戒律中有的);但以後可不一定不會產生需要殺
敵兵的場合。
此外,對「前方敵軍」,當事人佛教徒即便以取巧方法「槍口、砲口抬高好幾吋」堅持不
殺對方(讓對方繼續有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