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小弟的理解,首先C大是接受
#1PE0L2OC(Buddha)的判決的,對於該判決中指出更先前文章違反版規的部分,版務組及版主的判決C大都接受。現在他不能接受的是Y大(版主)在
#1QJNWSuZ (Buddha)的推文中舊事重提的行為,認為違反Y大這一行為也違反版規,所以他要公開檢舉這個行為,然後順帶提了先前的事。所以前面文章編號的事他可以接受,後面文章編號的推文他認為違反版規,故而公開檢舉。(雖然好像不符合流程,沒經驗不清楚,如果不符合流程就照流程檢舉,如果覺得處理不妥當就往上申訴,只是要說明清楚,申訴的是最近行為的部分,而不是對過去判決的不滿。)這樣總結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