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 婚前簽訂 離婚協議書內容

作者: ks454 (ks)   2021-04-24 11:45:11
被她文作者激到,提供你另一個觀點
"別急著跟她結婚"
有些女人值得男人踏入婚姻,有些只是她原生家庭來託孤的
婚姻之中,即使沒有小孩,食衣住行育樂都會有分歧點
加上現代雙方很少剛好都是原生家庭中的勞務主力,那現在外包原生家庭的怎分?
感受上對任一方都是結婚產生的額外勞務
而對方顯而易見不是建構一個家,是來聲討她心中正義的
說客氣一點,男女雙方如果本來原生家庭中負責張羅吃喝清潔等庶務性質
結婚根本就爽爆了好嗎,工作量硬生生少1/2,連碗都只要洗一餐
如果你女友同居過後,幾乎化身傳統媳婦,你不要外面馬上有人撿走訂終身拉
看看長輩們,難道不幸福的婚姻都是男人造成的?
如果女方覺得不公,那用公共帳戶,這樣她自己額外的錢自由操控自己負責
房子請自己繳完,你媽也是女人,不是生你來給人糟蹋的
大水庫理論只是藏汙納垢用,公共帳戶可以共同檢討支出,防止單一方投資失誤
如果你要為萬一負責,她是你另一半還是你的繼女????
作者: Noback (山先生)   2021-04-24 21:08:00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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