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 婚前簽訂 離婚協議書內容

作者: losttemple (失落旋律)   2021-04-24 11:18:43
※ 引述《a9360211 (杰唷)》之銘言:
: 剛剛 女朋友突然說 我們結婚前 要簽訂一下離婚協議書,來保障 萬一我們離婚後 她

: 權利
: 目前我有房有車 (她都沒有出錢) ,房子正在貸款中 (媽媽出),想說 等到我們結

: 了 一起背這個房款(一個月14000) 貸款20年,房子除了房貸 還有房屋稅 火災保險

: 等等費用,這些我們都會出一人一半
: 但是她說 如果離婚了,她要拿回房子價值的一半,當初買450萬,假如離婚 當時房價6
00
: 萬的話 她要拿回300萬...(300萬包含她在這間房子出的勞力等等)
: 怎樣算我都不划算啊,一年 她假如出10萬元在這個房子上,我們在一起10年離婚,她

: 出100萬在這間房子上面,那她憑什麼要拿300萬....
: 這樣我壓根不想結婚啊,我也討論不下去,我自己也在這間房子裡面出苦力 勞力 金力

: 等啊 ....憑什麼要給她一半的價值....
: 這樣你們還結婚嗎???
最近剛結婚的鍵盤小律師看了鄉民的各種回文,覺得毋湯。剛好狀趕不出來,抽空上來講
幾句:
1.原po可能要先釐清對方想簽的是「婚前協議」還是「離婚協議」。前者是在規範婚姻的
生活與財產分配,你如果簽下去,只要一結婚就會有效果。如果是後者,是要結婚後,並
且離婚之後才發生效力。
2.如果真的是離婚協議,那就不要離婚就好了啊?而且通常來說,會簽離婚協議的當事人
都是對婚姻比較沒安全感的。如果這樣,你不也正好可以在離婚協議裡做一些約束?比如
「若由法院判決婚姻可歸責於女方時,上開協議作廢」,這樣對你不也是一種保障嗎?
3.退一步來說,如果你想了想,沒有把握會愛她一輩子,跟她一起到老。只是想說「這個
人可能可以在一起一輩子,我們試試看吧」,那這個婚是否要結,還是要再想想,答案應
該就呼之欲出了吧?
總體來說,結婚是個承諾,他需要衝動,但衝動的背後是需要感情基礎與對對方充分了解
的。如果對於這些都還有疑慮,我覺得適當的溝通與討論,會比你上來請示鄉民更來的有
實益。
4.最後補充一下,不論是離婚協議跟結婚協議在法律上都是契約,原則有效。除非是裡面
的條款違背善良風俗,比如「強制履行同居義務,沒履行罰多少錢」,這種類似的契約條
款才會個別無效。
因此某些鄉民的回覆有些毋湯,鍵盤小律師特此澄清,以上。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21-04-24 11:23:00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4-24 11:45:00
那就可以拿沒效力的條款來簽囉?反正最後判無效就過關了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1-04-24 12:23:00
婚前就預約離婚事項好像有蠻高機率會無效的說
作者: cc281399 (小B)   2021-04-24 12:36:00
我是覺得女方很努力把框架弄成女上男下的狀況,唯一解就是不要有真命天女症。結婚最好建立在女人崇拜你,她想要用婚姻、性關係來綁住你的,而不是你為了跟對方結婚,對方拼命要好處的。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21-04-24 13:50:00
離婚比不離婚拿得多,當然是再穩定都要以離婚為目標啊~女權:為什麼要結婚? 男人:因為跟我離婚後女人可以拿更多,不結可惜
作者: leokoung (garry)   2021-04-24 20:17:00
婚前離婚協議是無效的唷,不合倫理違反民法規定
作者: YiYaochAng (YaochAng)   2021-04-25 21:47:00
對啊我也記得上次查婚前的離婚協議不符民情風俗沒有效力「最高法院有個著名判例:五十年台上字第二五九六號判例:認為「預立離婚契約」,其契約與善良風俗有背,依民法第七十二條應在無效之列。」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1-04-26 14:12:00
現在沒判例了,只是具參考價值判決XD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21-04-26 18:20:00
老婆外遇鬧離婚,你抓不到證據賠婚前財產 笑死 你這樣也可以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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