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性騷擾矛盾悖論

作者: csqeszzz (迷途小書僮)   2021-02-09 03:35:57
※ 引述《Birthday5566 (生日5566)》之銘言:
: 沒什麼矛盾的
: 就是很多人沒有無知之幕的概念
: 無知之幕是一個假設性的概念
: 要去假定自己並不知道自己在這個社會中會在什麼位置
: 例如有個社會有一半的人是奴隸
: 那就不能假設自己在這社會中一定會是自由市民
: (或自己一定是奴隸階級)
: 而性騷擾這話題
: 因為大部人都很清楚自己的性別
: 有無知之幕概念的人 或是聰明而有大局觀的人
: 還是會去考慮另一個性別(族群)遇到的是怎樣的狀況
: 女生怕被騷擾 男生怕被抹黑 那制度上該怎麼辦才好?
: 但有些人就是 誰管你們啊 我噴死你們就算我贏了
: 噴死你這個十分符合人性的反應 可不是我瞎掰的
: 我前面實驗性的發了一篇 #1W7Vit2Y (Boy-Girl)
: 也是說女生怕騷擾 男生怕抹黑 那該怎麼辦
: 結果也是有推文噴說 那男生管好手腳就好了啊
: 那這種人會去考慮男生管好手腳還是被抹黑嗎? 大概不會
: 大概也不知道最近中國很夯的清華摸臀門事件
: 所以其他人怕被噴死
: 當然是離這些人遠一點 甚至覺得很怕 會怕是正常的
: 現在社群軟體發達 有些人可能每天都要接受這種不公正的審視
: 畢竟今天是因為議題是性騷擾 才會是男女分隊制
: 如果改天這個「戰友」發現你跟他立場不同 你看他會不會噴死你?
: 大概就是這樣吧
: 所以說有些問題就是這樣 大家都想討論
: 可有些人只是想講 沒打算聽別人講 那你能怎麼樣呢?
這個討論串讓我回想起一個事件,或許可以增加大家對於現實複雜度的理解
大概幾年前還在讀研究所的時候,
所上新進來一個打扮花枝招展,並且個性感覺又大喇喇的學妹。
我們所上女性本來就少,更不用說這種辣妹等級的,
所以就同時引起了我同學A跟同學B的興趣。
一開始是這個A男跟學妹(稱C女好了)勾搭上,
我印象還很深刻的是,
有一門課程要到野外去,
這個A男跟C女在山林小徑中一路都在嬉鬧調情,
我就走在他們兩個後面看著A男試著搔C女癢,然後C女再故作姿態地"反擊"。
之後呢,
有時候A男就會跟我分享他跟C女的進度,
從半夜在校園內散步、愛撫,然後到終於上床的過程。
後來呢,不知道什麼時候B男也跟C女勾搭上了,
結果就形成了A、B、C的三角關係,
但A男跟B男都是想獨佔C女,
最後A男落敗(可能因為B男比較有小聰明、比較帥也比較有錢的關係)。
但A男還是不甘願啊,所以還是試著聯絡C女,
結果A男的舉動就弄得B男不爽,
B男就教唆C女指控A男性侵。
因為是在校園內,所以一開始就是先給性平會處理,
A男就準備一堆對話紀錄試著證明他跟C女之間本來就有很親密的互動,
但因為C女的心在B男那,所以也指證歷歷,
最後性平會看情節算輕微而且又是感情糾紛,
所以就只判了A男性騷擾,
需要定時去輔導室報到上性平課程。
以上是一個案例,
寫到一半又想起另一個案例。
也是幾年前我一個在貓空大學念研究所的朋友找我訴苦過一件事,
他的個性其實本來就相當浪漫,喜歡追求女孩子,
但在那間研究所呢,
不知道是基於學校還是基於該研究所的性質,
就讀的學生基本上都是有一定的家世背景,也是個相當封閉的小圈圈,
那他追求的女孩子是官2代,在所上有一定影響力,
結果我朋友的追求方式可能惹到她,
她就去跟輔導室控訴我朋友性騷擾,
同時呢,輔導室的資深輔導員跟那女生家裡又是舊識,
就我朋友看來,那輔導員也不聽我朋友的說法與澄清,
最後就是我朋友被認定為性騷擾的犯罪者。
自此之後,我朋友在所上就被完全邊緣化,剛好家裡又出了變故,
在上課的時候就只能過著他說的"生不如死"的生活。
透過這兩個案例,我要說的不是男方都沒問題,
也不是說這些性騷擾的判定是錯的,
而是我覺得在檯面上的相關爭議中,
被呈現出來的對於男性跟女性形象的想像似乎太過狹隘,
女性完全就是個弱者,並且很難通過正式管道獲得救濟,
只能訴諸公眾輿論的"合理偏心(同理)"來伸張。
但我想說的是,現實的案件很多時候不是只有這樣的故事範本,
實際情況往往更加多樣且複雜,
我們其實應該把各個案子的情況做更細的釐清並分開處理,
而且在我身邊的這兩個案例中,
女方確實就是拿性犯罪當作武器,
並對男方造成也許不太成比例的傷害。
最後補充一下我個人的例子,
近10年內,就行為外觀而言,
算得上性騷擾的我就遇過3次(或者說被3個不同對象性騷擾),
而且分別是被2X、3X、6X的異性性騷擾。
6X的阿桑在招呼我坐在她旁邊時,手就順便在我的大腿上游移了一會;
3X的阿姐則是有好幾次,用看似按摩的方式不斷撫摸我的肩膀;
2X的妹子則是有好幾次,不斷搓揉我的肚皮(是還有其他部位,但我有點忘了)。
我有沒有曾經有過厭惡感,有是有,
但當下我也就基於各種顧全大局的理由就算了,也不好太計較,
後來再碰到對方我也是笑笑跟她們繼續往來。
最近性騷擾議題被炒起來,
我也在思考說為什麼我這麼容易算了,但女性則是不斷被鼓勵不要就這麼算了。
我的答案是因為社會對男、女的角色期待很不一樣,
男性就必須大方,要懂得大局觀,
所以被吃豆腐這等小事不要太在意,
顧好整體氣氛跟社交互動,有大局觀,男人才有前途可言,
這一點看最近某補教名師對某男歌星的評論也可見一斑。
那女方呢?好奇求解。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2-09 06:16:00
第一個案例 A沒有請你幫他作證嗎? 你不就是證人?
作者: KDCI (改天再說)   2021-02-09 08:04:00
我女,你提的2個案例都很不好,案1在社會的話,不是等於前男友(前夫)分手(離婚)後不斷騷擾嗎?看你形容C女心都在B身上,代表C女沒有2邊討好或劈腿,她就明白的不喜歡A了,他還不死心的不斷聯絡女方,這不叫騷擾叫什麼再者我好奇C女的穿著打扮和騷擾何干?你還特別寫出來,案2在社會上講難聽點就是跟蹤狂吧,沒錯,案2是喜歡女方在追求她而已呀,但問題在女生不想要呀,必竟你也沒寫到女生是否在告發前就有明顯拒絕他,但如果有的話,不就是騷擾嗎最後的問題,我們社會並沒有鼓勵任何性別對性騷擾就要大方不計較呀,只是相對男性,女性在生理上較於弱勢,所以社會才比較觀注女性而已
作者: bbbing (無)   2021-02-09 09:15:00
證人沒有用,她咬你是共犯,你就得先證明你不是共犯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2-09 09:32:00
二樓女生,所以才不知道。男生常常被灌輸“你男生幹嘛計較這麼多”、“男的被摸又不會怎麼樣”之類的觀念喔
作者: KDCI (改天再說)   2021-02-09 09:40:00
你說的是事實我承認,但那也是老一輩的舊思想了,50歲~以上的人的思想我們改不了(也多少影響到我們),像你說的男生摸一下會怎樣或女生也從小就聽長輩說親你或抱你是喜歡你這種鬼話,但我身邊30~40歲的媽媽們,會教小孩不會去亂摸別人之外也會教他們要好好保護自已,下一代要靠我們去努力,錯的就是錯的,不管任何理由本來就不應該去亂摸別人,不管對方是什麼性別原Po這2個案例的男主角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懂女生說"不要"就是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2-09 09:49:00
但這不是社會普遍認知,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消除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很難的
作者: KDCI (改天再說)   2021-02-09 09:49:00
等於"不要",所以我才說例子不好,這真的是騷擾,前面有板友提的女友超過時間沒回宿舍,騙所有人說是因為被性侵,這種才是真的誣告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2-09 09:55:00
只看原po敘述看不出來哪裡會到性騷擾的狀況,要超譯的話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KDCI (改天再說)   2021-02-09 10:14:00
所以你認同分手後可以一直聯絡前任,就算對方已有新對像?!我是認為這算是騷擾了(但不是性騷擾也沒錯)認同原po沒有提到細節,也許細節他也不知道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2-09 11:34:00
除非鬧得很不愉快,不然有聯繫會怎麼樣嗎?第一個例子少講太多細節,到底是講好分手還是女生突然轉向另一個男生也不清楚。
作者: jupto (op)   2021-02-09 11:39:00
行為造成他人的反觀 不舒服 這不叫騷擾啥叫騷擾
作者: eeyoyo (好人)   2021-02-09 11:47:00
你這兩個案例都有聽女方的說法嗎?你怎麼知道男方沒有隱瞞或美化什麼呢?
作者: jupto (op)   2021-02-09 11:49:00
第一這無關性別 騷擾是事實 第二A和C有正式交往嗎? 如果沒有其實兩人就只是朋友關係 自己把持不住朋友關係的界線 整天撈過界 那真的別怪對方自助餐 她今天心情好可以容忍你吃點豆腐 明天你吃她豆腐完全可以不爽跟你翻臉
作者: eeyoyo (好人)   2021-02-09 11:50:00
你說男方痛苦了兩年,那你怎麼知道女方沒有痛苦兩年或更久還是你「感覺」女生沒受影響?你不是也不知道細節嗎?
作者: NSRC (ATB)   2021-02-09 12:36:00
  台男悲歌 QQ~~ 台灣女拳 世界第一 
作者: fah06 (小飛)   2021-02-09 13:15:00
你的例子跟反駁都很薄弱,你被騷擾要勇敢說不,不論是男是女,而且不是只有肢體接觸才是騷擾,其實口頭開黃腔也有機會是,你也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sofine89 (Lindseyy)   2021-02-09 13:49:00
都聽轉述 確定是事實嗎
作者: bbbing (無)   2021-02-09 16:03:00
女生就算同意,也可能是壓力創傷過大造成的不合理行為
作者: ClaraDer (ClaraDer)   2021-02-09 19:50:00
舉例都很爛,而且你也是聽別人講來的單方角度,尤其案例二,「我朋友的追求方式可能惹到她」「即使朋友的追求太煩人」不知道是哪種追求方式...還有回文「為了一個主觀的不舒服」,不舒服就是不舒服,為什麼被喜歡就得忍受不舒服的追求呢,無關男女,都是一樣
作者: jupto (op)   2021-02-10 01:14:00
從你的觀點女性將性當作武器 但是前提是對方讓自己陷入了不被大眾所認同的肉體關係裡了對吧既然這樣就是當事人自己活該啊 這就像是一個人吸毒把人生搞的一蹋糊塗後被社會所唾棄 你要跟大眾說被毒品控制很可憐大家要當他是受害者嗎? 就他自己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啊
作者: dragon606 (龍六)   2021-02-10 20:09:00
長雞雞就是原罪,乖乖吞下去就對了,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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