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付房貸女友付管理費水電這樣公平嗎?

作者: breath35 ( ddd)   2019-11-08 13:44:10
還持久婚姻胖虎邏輯的人,不適合結婚。
(胖虎邏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你們這組的問題,目前重點在於如何溝通,要把表面說詞背後的糾結釐清。
而由於原po是男方已經把男方的觀點表達得很清楚了,所以更需要被深層
描繪出的是女方的在意點。而這部分代表女生觀點的推文其實都很值得參考。
一、首先,從原文中留下的線索,男方想要一起努力的感覺:
「其實都有
一開始就說你住進來一年可以省十二十三萬
他也很開心
說要幫我分攤有些
說真的也沒多少
財務上其實都沒有壓力
我是覺得一起努力的感覺比較重要」
換句話說,就是有至少幫忙分擔到點什麼。
二、這個被分擔的東西,應該是兩人婚後共同的、共享的東西。
但很不幸的是,你婚前購買的房子並不是。
那是你一個人單獨持久、可以獨斷處置的資產。
推 izumira: 要我不會,婚前財產是你的,萬一沒結成,我還隨時被趕出 11/08 09:50
→ izumira: 去,表面上好像兩方都得利,一旦最終結果結婚或不結婚兩 11/08 09:50
→ izumira: 方家人意見一攪進來會兩邊都生氣。 11/08 09:50
原po你想的都是女友搬進來之後省了錢、空間變大、機能變好,所以她「獲利」了
卻還不滿足。
但她在心中的觀點,是這房子並不是你們共同持有的,他繳交的水電,還有可能因為
你手頭周轉現金不足而支付的日用開銷,都變成沈沒成本;在未來萬一要計較資產的
時候,實質上她是房客在繳租金,而房子的資產為你個人獨有。
所以她當然感覺,是被你當房客。
三、原po你想說,就算是當房客,也是很優惠的房客價。
使用者哪有不付費的?妳繳20年的房租,難道房子產權有妳一份?
房東賣了獲利會分妳?
→ lovekula: 一萬多變四千覺不公平?租屋就不是幫別人附房貸嗎 11/08 08:50
「昨天在吵的時候應該要補這句話的
哈哈怎麼沒想到
因為是三房
除了主臥
她自己也有一個房啦...
沒有這麼誇張啦...
其實生活開銷大概還是我出比較多
一個房子的開銷除了管理費和水電瓦斯
還有網路費電視費其他雜氣雜八的費用
我都是自己出喔
有阿
其實退掉租屋前
她已經在我家住很久了
租屋處基本都是拿來當倉庫
其實是礙於她們父母觀念比較傳統
租房都還繼續保留
她自己也常說可以搬進來
幫我付個水電管理費成本根本到租屋的一半
她一年就可以多買個個名牌包
講起來的時候說說笑笑啦....」
四、問題是沒這麼簡單,租房是契約,白紙黑字租客的權益和使用自由度都
比較高。
你所謂的分擔,更是要她吃下你自己一個人主觀的裝潢、地段、家具喜好。
→ paopaotw: 感覺未來住處地點 房子樣式 裝潢等等 都只能接受 11/08 10:54
→ paopaotw: 我寧願婚後先租房 再慢慢存錢 手邊錢夠了再一起買房子 11/08 10:55
→ eowynknight: 我們家就連看預售屋時都會帶小孩去參考小孩的意見( 11/08 11:22
→ eowynknight: 當然沒有決定權)房間裝潢、傢俱也是全家人討論出來 11/08 11:23
→ eowynknight: ;每個週末看我爸媽開開心心的去家具行、工坊慢慢挑 11/08 11:23
→ eowynknight: 磁磚、裝飾,和設計師一起規劃房間,是這樣子買房的 11/08 11:23
推 iori325: $4000無個人空間,又沒保障,寧願付$1000011/08 09:50
噓 mj2124: 不過份,但二千萬的利息一年二十幾萬是你自己的買房成本, 11/08 12:34
→ mj2124: 寫出來幹嘛,她害你損失的?? 11/08 12:34
這不是說你的方案對她不是一種實質優惠,但糟糕的是你潛意識的道德
陳詞過高。你把持有房子而卡住的資金,當成損失的利息在計算,因為畢竟
你認為這是為了結婚成家才買的房子;但是女方對此跟你毫無共識。
你為結婚而買的房子,就是按照你個人意志挑選、裝修、並單獨持有的資產。
這一種潛在算計後展現出的讓利心態,即使你在吵架時不搬出來說,也會產
現在你道德綁架的態度上,讓她覺得自己一旦買單了,就是買單了你的恩惠。
所以哪怕她仍花一萬多塊在婚前租房,也不想在這裡被你吃掉人格獨立性。
況且,你心裡覺得施惠給她,但實質又期待她為兩個人婚姻貢獻一些什麼(
到你個人持有的房產),這心態這本身就是矛盾。
這樣才解釋了為什麼女友認為,她自己只跟你分擔一半水電瓦斯費、分擔一
半家事,她的感覺才是平衡的。
(我敢保證,如果是分擔「帶孩子」—孩子是兩人共同生育的,帶得多的還
有機會跟孩子建立更多的親密感回饋親情連結,甚至在不幸的時候爭取監護
權有利——她的堅持就必定不會是現在這樣。這絕對不是某些人口中的母豬。)
五、有很多繞遠路解決僵局的方案已經被提出。
其中比較「近」的方式是讓她繳入的錢(一半水電之外的部分),按比例分
配持有房產。
但這樣說真的還是傷感情——按比例來說沒多少,而她依然覺得房產處置權
在你。
實際上我就認為你把自己的心態擺端正,讓她直接出一半水電就好、甚至婚
前這段時間的住屋開銷就全包了。既然要施惠就施惠到底,愛情畢竟不同於
於契約,而是禮物和盟約。你如果相信她的人品,知道她不是來佔便宜的,
那投資在這個人將有的回報,就是遠比房產還更保價的正資產。
--
(否則,真要算分明,環河房子處理掉,從共同挑選設計房子、分攤頭期與
貸款的環節打掉重來,才有公平可言。)
作者: iori325 (易碎玻璃)   2018-11-08 09:50:00
$4000無個人空間,又沒保障,寧願付$10000
作者: mj2124 (CL)   2018-11-08 12:34:00
不過份,但二千萬的利息一年二十幾萬是你自己的買房成本,寫出來幹嘛,她害你損失的??
作者: irina0629 (音)   2019-11-08 13:48:00
就是我想說的 完全認同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9-11-08 13:53:00
同意 原po潛意識認為房子是他對婚姻的一種付出 所以另一半要一起來幫忙分擔(即使是一點點) 然而房子實際上是男方單獨持有和決定的資產 用這部份的負擔去要求對方有相應的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11-08 13:55:00
推這篇,不過你可能會被仇女聯盟噓。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9-11-08 13:55:00
貢獻就對方看來並不見得如原po所想的是一種恩惠
作者: jupto (op)   2019-11-08 13:58:00
推這篇 基本上就是感受問題沒錯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11-08 13:59:00
而且他心中都是覺得女友是獲利的心態,可是這真的是女友想要的嗎?
作者: jidou (廢人)   2019-11-08 14:01:00
推認真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19-11-08 14:09:00
同意這篇,原原Po基本上就是把菜都點好了然後說我們分著吃結帳時AA,然而他根本沒有考慮對方想不想吃他選的菜啊
作者: gen001 (qmo)   2019-11-08 14:11:00
水電生活費房貸全都AA之前頭期女方也要拿一半出來持分AA應是最好大家平等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9-11-08 14:19:00
要全平分真的就要最後括弧說的全部打掉重來吧
作者: bluecube000 (藍藍藍)   2019-11-08 14:19:00
一邊說女性不希望被男性施惠,一邊又說不希望被當房客,不被施惠最好的方法就是當房客,付市值的費用,至於你說的地段或是裝潢問題,多的是可以計算並在房租上給予折扣的算法,多花的通勤費加上通勤時間*時薪補貼地段差額,裝潢問題也可以當作女方把房客裝潢權利賣給房東請求房東在房租減免,這些都可以算,讓事情變更公平,但是原po竟然選了讓男方承擔大部分費用,在開大絕說愛情不是契約別算太細真他媽神奇
作者: irina0629 (音)   2019-11-08 14:35:00
不認同 當房客有選擇權 可以選自己喜歡的房現在男方自己買房 因結婚女方就失去選擇權了還要花一樣的錢去負擔?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9-11-08 14:38:00
女方出得起再來說,四千都不想出會有錢自己去後面文章看推文,什麼選擇權感覺流派的不用再出來亂了,男方已經幾乎全輸出了,女方在這吵兩千,拜託一下這種還能護喔她原本住的套房是一萬元房租發霉無窗小套房,是要選什麼碗糕
作者: bluecube000 (藍藍藍)   2019-11-08 14:41:00
在那邊說少選擇權,那可以就這點來計算選擇權價值並給予房租減免阿
作者: LadyTomato (番茄)   2019-11-08 15:14:00
為了避免自己被對方嗆說他的房子,最好直接定義彼此的「法律」關係是租賃還是共同持有,然後付出相對的金錢就是。
作者: tver (決定無有疑)   2019-11-08 15:17:00
作者: jupto (op)   2019-11-08 15:38:00
其實整個問題就是男生要怎麼面對的問題 如果男生不想吃虧就直接跟女友談好"租約"剩下共同開銷都AA絕對"公平" 沒人有話說 但是如果男生是站在彼此互相扶持讓女生少點開銷(所以住一起省錢)那根本就不該去計算房租 女友要AA共同花費也合理這時候拿你沒收她房租壓她根本沒立場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11-08 15:59:00
推這篇分析的角度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9-11-08 16:33:00
推這篇,如果認識男方的時候他已經有房,那房子狀況如何、要住那邊我不會多說什麼;但如果男方是交往後婚前買房,沒有一起規劃討論,會有點打退堂鼓呢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9-11-08 16:51:00
男方把買房當投資 才會算利息的機會成本 女方就是個給你優惠的租客 所以不懂女方為何反對 但站在成家的立場要算成這樣我是無法認同
作者: eq2329 (drill)   2019-11-08 18:18:00
我還不推爆
作者: Cauchy2008   2019-11-08 19:34:00
作者: flyingcatt (飛行貓咪)   2019-11-08 22:41:00
推推推
作者: TZephyr (塞佛)   2019-11-08 23:55:00
這篇認真討論
作者: soppyui (建達)   2019-11-09 00:37:00
作者: fx458 (清晨之破曉)   2019-11-09 11:27:00
推這篇
作者: milktea33 (奶茶)   2019-11-09 13:34:00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9-11-10 19:51:00
問題很好解決啊 沒結婚前反正房子也不可能變女生的 那就收4000啊 要結婚的時候簽結婚協議啊 離婚的時候房子女的也分得到 哪有你講的那麼複雜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9-11-11 12:16:00
在專業什麼啊 這是法律系還是心理諮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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