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l7415 (小天使)》之銘言:
: 講吃飯大家可能比較懂
: 先說結論 趁早分了吧! 拜託 = =
: 這種咖你巴著對你有什麼好處 對夜店的大眾也沒好處
: 不如讓他自由自在 在夜店讓大家分享
: 去夜店 就像去飯館
: 去夜店打個砲 摸個奶 貼個舞 喝個酒 互相愛撫性器 當眾打槍 磨豆腐超常見阿
: 去飯館吃個飯 點個菜 吃飯 吃麵 喝個飲料 當眾乾杯 大家笑哈哈都超常見
: 現在去夜店 不能被摸 被貼 不能打砲 喝酒只能喝自己點的 不能公眾高潮
: 現在去飯館 不能吃這個 不能點菜 不能吃飯 也不能吃麵 別人點的東西分我吃又不能吃
: 甚至不能夠當眾和大家乾杯 一起笑呵呵
: 哇咧 ... 去飯館幹嘛 你告訴我 去當神仙用聞的嗎??? 吸空氣就飽了喔
: 那你這種限制和要求 不就是跟你女友講說去夜店當神仙嗎???
: 行行好吧 人就是人 不會因為交了你這個男朋友 就變成神仙
: 神仙就是神仙 你要他點菜 吃飯 吃麵 他也不要
: 很明顯嘛 ... 你女友是神仙嗎?
: 不是 不是 不是
: 既然不是 你卻要求他作為跟神仙一樣
: 這不是折磨嗎?
: 在旁邊看別人吃麵 自己只能流口水
: 別人都拿食物出來給她吃了 你只准她在嘴中咬一咬 漱一漱 吸一吸 不准她吞
: 這根本是天殺的殘忍
: 做個好男人 大方一點分享女友
: 她自己很樂得分享 你幹嘛這麼小氣?
: 你以為你這樣小氣 這樣限制
: 她就不餓 不上飯館?
: 醒醒吧 她是人 不是神仙
: 到時候要去才懶得跟你報備咧 煩死了
: 另外提一下
: 面對雙重標準 你自己很累
: 雖然是人 還是有分 高低好壞
: 你自己要挑一個會讓自己很累很煩然後又不准你出去外食的女友
: 怪誰?
: 雙重標準 在我評價一個人時 就是把她認定成比較 LOW
: 一方面 你希望她是神仙
: 現實面 她又是比較LOW的人種 ...
: 這種落差 趁早結束吧
: 你找個比較接近神仙或是人種比較優良的人當女朋友比較實際
: 阿 ... 不然就心甘情願接受
: 最差最差也不過就只是有一群表哥表弟而已 只要不申裝ADSL都還有救
: 老實講 也不是不能夠轉轉觀念 是吧? ( 拍拍
: ※ 引述《Sheamus (The Great White)》之銘言:
: : 交往前女友是個會去夜店,酒吧的人,並不常去,多是人家約才去,女友是花蓮人,花蓮夜店不多,所以夜店都是北上才去。
: : 我們是原距 都還是學生
: : 昨天講電話時,討論到女友六月底要北上一個禮拜陪自己的表妹,因為表妹在上一段感情中失敗很久還是放不下
: : 女友也和我討論過這件事,上來一個禮拜陪表妹的意見也是我給的
: : 說到表妹,人還不錯,是個髮型設計師,雖然年紀只有20但是一路都是做自己喜歡的事,從洗頭小妹到現在的設計師,我也是好生佩服;但做為一個正常上下班的人,也是會有夜生活這我能夠理解。
: : 姐妹從小感情就好,所以也都會一起出去玩;在我出現之前,女友因為初戀(我是第二任)還滿受傷的,完全是單方面付出;因此和前男友分手之後型象完全改變,抽菸.喝酒都會,加上週遭的朋友也有這樣的人,所以前段時間很常跑酒吧。
: : 也因為姐妹感情好,所以當初女友難過時也是北上去找妹妹,所以姐妹一直在我和女友交往之前,都會在我女友北上探望妹妹時一起去夜店。療傷期約莫快一年才碰到我
: : 我是一個討厭夜店的人,以前我會去,純粹喜愛那樣的氛圍,甚至喜愛到會一個人去,但有些原因,所以我拒絕再去夜店,以經兩年沒去了,同時我也深知台灣夜店文化的失敗。
: : 自交往以來,女友沒再去過夜店.酒吧;但是前段時間,因為我們暑假一起打工的地點辦了一場party,我和女友被找去幫忙,工作閒暇我們是可以自由下去跳舞,開酒來喝。
: : 我知道女友也期待這樣的場合很久,剛好身邊也有共同的女性朋友,因此我示意要他先和朋友去玩,我還有工作過一段時間再下去,之後換我下去找她,我們很開心的一起跳舞。
: : 結束之後,我們都很開心,也許是氣氛關係加上他已經喝醉,她突然冒出一句 - 剛才有人請我喝酒喔!還是個外國人喔!
: : 在這之前我就和她說好,酒可以喝,因為我也喝,但是不準拿別人的酒,想喝可以找我拿,我保證不會不給妳,我看的到妳妳喝到吐都可以。
: : 當下她說出來,我的臉就垮了,我並沒有大聲吼她,但她知道我非常憤怒,所以也馬上和我道歉。
: : 結果我只生氣了五分鍾,我的態度就軟下來了,一方面心疼她喝醉,二來是她也道歉了,可能是很久沒見到這樣的場合很開心。
: : 這次六月底要北上,我想妹妹也許會約她去夜店,所以昨晚講電話我選擇先表明我的立場
: : 1.不準拿別人的酒
: : 2.跳舞可以,我最多接受到牽手,貼舞絕對不能
: : 3.我不會陪去,因為我自己不想花冤枉錢,也不想掃了妳們姐妹的興,但我可以在妳們結束去接妳們回家
: : 結果,女友說:妳明明知道那是什麼樣的場合怎麼可能沒有人請酒和任何肢體接觸,而且我是一個玩就要玩很high的人,所以乾脆就說不讓我去就好,幹嘛沒那麼大方還要裝大方。事後大吵一架,不如就不要去啊
: : 我實在很生氣,我知道她喜歡那樣的氛圍,酒精與音樂的確會讓人很開心,我不否認,因為我也喜歡。
: : 但是因為我不喜歡因為我的關係讓妳放棄一些她喜愛的娛樂,這樣是不是太不尊重她;我不去不代表妳就不能去,因為愛我而放棄,我承認我會感動到死。
: : 我率先表明我的底限,因為我知道一但與妹妹在一起,往夜店跑的機率會大增,難道要因為我的關係讓妹妹不知所措嗎?
: : 結果得到的答案卻是好像有點無奈的放棄,而且也表明了她如果去了,我設定的底線應該是無效
: : 我沒有把前面的例子說出來,但我想她應該心知肚明。我不想大吵一架,因為我覺得她說的也有道理,但是我認為我尊重她的選擇,只要不破壞大原則,我願意給她她想要的。
: : 我也有舉反例,要是我也去把妹,貼舞,請人喝酒,妳願意嗎?她馬上回應她絕對會殺了我。
: : 有沒有哪位有經驗的可以給我一些意見?我認為的基本尊重被視為愛假仙,是我乾脆就說不準去,還是有能夠雙贏的。
: : 請求各路大仙 西方神佛指點迷津
請容我叫妳一聲師傅 我可以幫妳擦皮鞋嗎?
女友說:他就是愛喝酒 可以不去夜店,問題是喝酒不外乎就是夜店,酒吧還能有哪裡?
但是酒對她來說是種調劑,對我來說也是
是我太自以為是,覺得可以改變她,而且莫名起疑
他也表示同樣她不喜歡的我不會做,我不喜歡的她也不會做
她不會想要做賤自己,只是愛喝酒,就和吃美食是一樣的道理
可以 理解
和
可以 接受
完全是兩回事
我自以為能夠理解她想喝酒的心態
但是完全不能接受喝酒產生的附加行為
她也說了 如果說可以就要讓她去做,秋後算帳跟本就是自找架吵
不行就講明,說了會不爽還硬要去,那就是心裡沒有對方
是我自以為了 沒錯
她沒有不愛我,只是我懷疑了她對我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