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板主 vincent7977 水桶判決

作者: vincent7977 (白水放)   2017-11-04 18:01:30
公開說一個特定群體"噁心""玩雜耍"
這很明顯在貶低這個特定群體以及其言論
完全符合引戰的要件
本案不改判
※ 引述《MATSUICHIRO (松井一朗)》之銘言:
: 英文板名:Elephants
: 當事板主:vincent7977
: 簡述事由:根據板主在上一篇檢舉違規溝同回文中對板規B-3的補述
: 「針對個人言論及行為的批評不包含在B-3的處罰範圍內」
: 再檢視我兩則被水桶之噓文中的敘述
: 我很明顯在針對做出該抹黑文的「行為」與「言論」在批判
: (包括p板友刻意忽視、扭曲我整理完整數據後的客觀評論
: 以及剽竊我「提到肯定史總選對人的部分」之論點
: 來當作他的論點以加強抹黑我 意圖帶風向造成板友分裂
: 還有拿不完整數據來舉例要操弄意識)
: 我都有在批評後說明噓文的點
: 而非什麼都不講直接留一句「護航迷都怎樣怎樣」
: 沒有針對我的護航迷我根本沒去回應
: (可參考我的發文 推文區理性討論或反駁的我也會理性回應)
: 所以沒有做出該挑釁行為的護航迷顯然不是我批判的對象
: 因此我的噓文皆在板規補述的合法範圍內
:   
: 溝通訴求:請依據板規標準一致解除我的水桶
: 檢附證據:#1Pvpg_bB (Elephants) #1PwuWum- (Elephants)
: #1Px2dM6w (Elephants) #1Px3fRKn (Elephants)
: #1PxBzNz0 (Elephants) #1P_1Uh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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