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Monkeys版主Pigeon0714 水桶判決

作者: Pigeon0714 (待宵)   2017-10-30 13:11:22
依照經驗與過往案例
未寫價格者多數是忘記、非有意為之
所以才另外設個條件,只有3天水桶
若完全依照版規所行,的確是該用30天
但寫議價的人
很多是為了求到想要的東西,樂意花大錢
因猿板不提倡且禁止黃牛行為
所以才如此判斷
若是你先來信解釋並非有意加價徵求
我會把水桶天數減少至3天
目前交易文的規定有許多漏洞
板主群已經在研議重新修訂
在正式公布前,還是會依照目前的方式運行
但會酌情減少、增加
關於你的案例,我可以減少至3天
與「未寫價格」同樣的天數
※ 引述《eastbrook (布魯克)》之銘言:
: 英文板名:MONKEYS
: 當事板主:Pigeon0714
: 簡述事由:在至底文章因未寫徵求價格,而使用"報價"一詞,被誤以為想要加價徵求商品
:   
: 溝通訴求:"報價"一詞,依教育部辭典的解釋,1.交易行為中,賣方對買方的詢問,
: 用口頭或書面說明商品價格。2. 售貨者對採購者所提的貨品價格,
: 稱為「報價」。可做為"比價"、"議價"的依據。
: 依照人之常情,購買物品時,會以最便宜的價格得標,但版主卻認為,
: 報價一詞等同於加價一詞,與教育部辭典「提高價錢或附加的優惠價格。」
: 明顯有相當大的落差,另外出售未寫價格者,僅罰3天,用報價一詞者,卻
: 罰30天,明顯有失公平,未寫價格的初衷,依照社會上的市場機制,比較偏向
: 黃牛在規避第三方的監督者,私下交易所為之行為,比較容易出現版主想防
: 範的黃牛機制,但卻處罰的比較輕。
: 綜上所述,管見以為報價之行為,難以依照板規14條A之後段行為,「加價徵
: 求視為鼓勵黃牛,亦將板規處理」就算要依照此條處分,也應該減輕,畢竟
: 行為人之初衷與立法之精神不符。
: 檢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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