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ell板 st900278判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7-03-11 08:11:53
小組長提到我不需回應 但我還是想說我簡單回應一下
關於第二點 字詞判斷上的 可能討論下去也很難得到一個共識
我只想針對第三點作出回應
: 三
: 推文中的"掰掰""886""滾拉"可能是因我違反其他條例的嘲笑,並非覺得我在講放水阿
: 推文中有嫌疑的只有"你會不會被永桶?" 但他也是問句,可見他也覺得我並無明確
: 影射放水。
: 覺得我的肯定違規,一定進桶(不確定刑期)的人,就會推"掰掰"這類的,可不會推問句。
: 而覺得我永桶的人,是用問句,可見這確實是有討論空間的。
: 您說這跟判決無關連,但這些推文也是我發文到底有沒有"明確影射"的客觀證據。
: 板主,望您明察。
不知道您是否長期有在使用baseball版,也有可能即使有長期使用也不一定會看水桶公告
畢竟水桶公告不牽涉到自身權益 不看也沒差
但是你的回應中說 提到永桶只有一人 並不是如此
: 推 XXXXXX: 辛苦了,名人堂裡好好休息吧 03/08 21:
在棒球版中 "名人堂"這個詞表示永久水桶的意思 因此並非只有那句問句
當然以上只是供參考 謝謝您~
: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銘言:
: : 一、
: : 第一關於罰的重這點,作為一位新的版主,我無法跟您說明該版規的來龍去脈
: : 然而法律與板規不是高度相關
: : 如同C-6.拿災難/死者開玩笑者 也是永久水桶 但這點卻與法律較無關
: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標準
: : 板規是在維護看板的秩序 約束版友
: : 板規不該牴觸法律 但沒違反法律不代表 沒有違反版規
: : 因此我想說明的是 有人會先入為主認為法律不會有責任 就不應該判罰水桶
: : 但這兩點不應有因果關係
: : 二、
: : 接下來回歸到本案本身
: : 以下為原文內容:
: : 幹 那麽簡單出局 也能判save
: : 一例一休是這樣抗議的嗎?
: : 還是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2 1壘審???
: : 18.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 : "簡單出局判safe 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1壘審"
: : 這點是符合影射 球團買通裁判放水
: : 三、
: : 再來是對於"看的人也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這句話的回應
: : 以下為原文下面推文:
: : → XXXXXX: 掰掰qq 03/08 21:40
: : → XXXXXX: 你會不會被永桶? 03/08 21:40
: : 噓 XXXXXX: 掰ㄖㄡ 03/08 21:40
: : 推 XXXXXX: 辛苦了,名人堂裡好好休息吧 03/08 21:42
: : 噓 XXXXXX: 03/08 21:42
: : 推 XXXXXX: 掰掰 03/08 21:42
: : 推 XXXXXX: 886 03/08 21:46
: : → XXXXXX: 顆顆顆顆顆顆顆 03/08 21:54
: : 噓 XXXXXX: 滾拉 03/08 22:15
: : 根據推文的內容 可看出並非您所說的 "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 : 然而這一段只是回應您所說的內容 並非跟判決有關聯
: : 四、
: : 最後針對您提到的其他違規事項
: : 該文章違反
: : 2.無關板旨文 / 無意義文
: : 3. 政治文、討論他板賭盤
: : 5. 國罵 (僅開放置底Live文)
: : 以上為我的回應
: : 溝通內容這樣即可
: : 謝謝您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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