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蘭趴是否有影射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7-03-09 21:01:21
裁定:
本案結案。
理由:
1. 板主已有初步回應
這邊不針對雙方回應做裁定,但姑且不論板主回應是否已讓使用者獲得答案,使
用者仍應秉持理性討論的方式,這部分使用者還能把持原則,但部分使用者卻沒
有,因此我認為本案應無需再進行討論。
由板主的回應看來,其已說明相關裁量標準,也有獲得理性討論的使用者回饋,
我覺得這已經有達到板務討論的目的了。因此裁定結案。
2. 請使用者分清楚「板務」與「溝通」的差異
根據「板務」與「溝通」的差異,請見置底使用規範:
1-1.一般使用者受處分時與板主的第一階段溝通,使用 [溝通] 前標
說明:為免過去一般使用者被板主處分後以信件溝通而石沈大海的弊端,
因此組務將一般使用者受處分時與板主的第一階段溝通從信箱移出,
並改至本板進行,由小組長負責監督。
這是組規規定在向上申訴前與板主必要的溝通程序,
1-2.[板務] 前標使用方法
使用者可直接於本板提出針對轄下五板的板務建議,
本討論案相連案例為
┌─────────────────────────────────────┐
│ 文章代碼(AID): #1Om4Bjcb (Baseball) [ptt.cc] [公告] 關於「打到荷蘭趴」一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88995053.A.9A5.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OmB3XwJ (Baseball) [ptt.cc] [公告] 公告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89023201.A.E93.html │
└─────────────────────────────────────┘
相關使用者牽連甚廣,許多發文或推文者都牽涉其中,包括:
文章發表人 s505015 kidd168 hotisaac wangmelo
推文回應者 zxc70227 ichiro0626 go104208 kenjifuruya pili30155 wayne61
chaosfuture catbeer2000 ericlou lanew914817 Elvisyu
僅有 NSYSUEE5566 hiraiken 未與本案有關。
簡單來說,因為這些使用者都與本案有關聯,我覺得從中很難獲得較有用的討論
結果,甚至部分推文者直接推文說明自己無辜,這都不是「板務」建議該出現的
文字。
我認為,若你已經是權利受侵害者(被處罰者),應該採用的方式是提出「溝通
案」,並要求組務允許「自由發言」,這樣才有辦法去討論更改判決的可能性。
「板務」建議之所以為建議,就在於其僅有參考性,而不該過度干涉板主裁量。
縱然是處於非常期待板主去更改裁量尺度的心情,既然是建議,也只能作為板主
參考。
3. 請使用者不要做無根據的指涉
我不想特別點名哪些使用者的發言內容,但是沒有根據的指涉而忽略了自身違規
的事實,這不是該有的態度。
還有,在Baseball_BM請保持嚴謹的討論態度,請仔細斟酌每一個要發表的字句
,不要再拿那種輕忽的態度來這裡造次!
某些人的推文已經摻有過多情緒性用字,請不要這樣。
我希望討論議題還是能對事不對人,請各位自重。
4. 本案實質上應為「溝通」案
我認為本案討論內容已經偏離「板務」討論與建議,因此建議與該案相關聯的使
用者們,應提出「溝通」案。
相關「板務」討論先暫時以「!」強制禁止使用者繼續回應,等日後再調整回「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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