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ell板 st900278判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7-03-09 19:30:56
一、
第一關於罰的重這點,作為一位新的版主,我無法跟您說明該版規的來龍去脈
然而法律與板規不是高度相關
如同C-6.拿災難/死者開玩笑者 也是永久水桶 但這點卻與法律較無關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標準
板規是在維護看板的秩序 約束版友
板規不該牴觸法律 但沒違反法律不代表 沒有違反版規
因此我想說明的是 有人會先入為主認為法律不會有責任 就不應該判罰水桶
但這兩點不應有因果關係
二、
接下來回歸到本案本身
以下為原文內容:
幹 那麽簡單出局 也能判save
一例一休是這樣抗議的嗎?
還是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2 1壘審???
18.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簡單出局判safe 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1壘審"
這點是符合影射 球團買通裁判放水
三、
再來是對於"看的人也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這句話的回應
以下為原文下面推文:
→ XXXXXX: 掰掰qq03/08 21:40
→ XXXXXX: 你會不會被永桶?03/08 21:40
噓 XXXXXX: 掰ㄖㄡ03/08 21:40
推 XXXXXX: 辛苦了,名人堂裡好好休息吧03/08 21:42
噓 XXXXXX:03/08 21:42
推 XXXXXX: 掰掰03/08 21:42
推 XXXXXX: 88603/08 21:46
→ XXXXXX: 顆顆顆顆顆顆顆 03/08 21:54
噓 XXXXXX: 滾拉 03/08 22:15
根據推文的內容 可看出並非您所說的 "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然而這一段只是回應您所說的內容 並非跟判決有關聯
四、
最後針對您提到的其他違規事項
該文章違反
2.無關板旨文 / 無意義文
3. 政治文、討論他板賭盤
5. 國罵 (僅開放置底Live文)
以上為我的回應
溝通內容這樣即可
謝謝您的詢問
※ 引述《fjames (詹姆仕)》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st900278
: 簡述事由:違反板規B-18
:   
: 溝通訴求:改判
: 檢附證據:
: 板主你好,大賽期間管板辛苦你了。
: 我的這篇文章(時間 Wed Mar 8 21:39:45 2017)被判板規B-18 我實在是覺得太重了。
: B-18
: 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 此規定的罰則為永久水桶,會罰這麼重的原因很明顯,因其已牽涉到刑法301誹謗罪
: 但我的文章很明顯,是要傳達對於比賽中那兩個對中華隊有利判決的看法。
: 本人無意隱射裁判放水,看的人也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 更不用說就算當事裁判看到了,我也不可能因此被起訴。
: 當然此篇文章既提到一例一休,又翻韓國人以前買通足球裁判的舊帳,鬧板的罰則是
: 肯定免不了的,望板主明察。
作者: XXXXXX (六個叉)   2016-03-08 21:40:00
掰掰qq你會不會被永桶?掰ㄖㄡ辛苦了,名人堂裡好好休息吧掰掰886顆顆顆顆顆顆顆滾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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