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自由球員得來不易,甚至可以說是球員終於從剝削中得到解放的象徵。
第一位對合約限制提出訴訟的大聯盟球員Curt Flood,就在寫給大聯盟的信中表示:「我不是一件可以被任意買賣的財產。」
後來在1975年委託工會挑戰自由球員制度的Andy Messersmith也說:「這不是錢的問題,是為了爭取控制自己命運的權利。」
也就是說對大聯盟球員來說,自由球員不只是更好的待遇,更象徵自己的人權,他們在乎的是那個「FREE」。
可是臺灣,王鏡銘還自己撤銷申請。
這算是宣示自己要放棄自由當奴隸的意思嗎?
我覺得前一次滾動還能說是為保障球員工作,這次這樣滾,工會不出來說話真的太說不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