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球界人士建議新加入的FA、未滿1年新秀同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1-12 13:17:27
※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銘言:
: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一個不能執行的補償制度形同虛設,那這個補償制度其實就刪除即可。如果要讓這個
: : 補償合理化,那這個保護名單的人數原本就需要去考慮是不是太多或太少。
: : 不管是選秀或FA的補償,原本就一直都有平衡各隊戰力的意思在,否則連選秀都不需
: : 要各隊直接去搶人,對球員或願意花大錢的球隊來說其實更有利。今天FA的補償應該
: : 要討論的是:是不是補償太多,或者是這個補償根本無法實行,而不是一看到FA的補
: : 償,就覺得根本不需要有這種東西。制度的合理化,包括FA的年限、補償與運作方式
: : ,都是需要隨著時間修正與調整的。
: 我很贊成如果FA的補償最後變成只有拿錢這種選擇
: 而其他的選項如同虛設的話會很悲哀的
: FA的補償跟選秀一樣是為了戰力平衡
: 如果今天FA的補償只剩下錢的話
: 會變成球迷多->市場大->錢多->挖FA挖爽爽->戰績好->球迷多這樣的循環裡
: (當然某市場大球迷多的球隊不願花錢挖或留FA又是牽扯到農場的另一個課題)
: FA的補償用錢來解決是最簡單也是最爛的方式
: 因為領隊會議不會去思考怎樣才是對球員最有利的補償方式
: 好的補償方式是要去剝削那些頂尖的FA 因為他們是FA的受益者
: 而讓那些中低實力的FA能夠自由的選擇球隊 不需補償
: 不然你看中職韓職用類似制度的中低實力球員有幾個成功轉隊
: 合格報價或是像日職那樣對FA的球員按照薪水分級的補償是可以考慮的
: 當然最好是FA不用宣告是像MLB那樣自動取得
: 這樣才不會用小氣球團喊出一旦FA就不會留人
: 補償制度使用選秀籤或是25人保護都是可以考慮的
: 這兩種方式都可以設計成讓戰力更加平衡的做法
: 例如頂尖FA補償第二輪(前1/2順位保護變成第三輪)
: 也就是以現在的球隊數四隊來說
: 墊底的兩隻球隊會更有動機挖FA來增加實力
: 如果是25人保護 則是農場爛的會更有動機去挖FA
: 另外有人在談的25人保護外被選到的球員不能拒絕很衰這件事
: 是有點好笑的,因為球員被交易本來就不能拒絕
: 該去探討的是為什麼球員交易到某隊會變很衰
: 這又牽涉到類似表現的球員為什麼在A隊薪水很好 在B隊薪水很差
: 這種同工不同薪的問題 這問題要靠落實薪資仲裁來解決
: (謎之聲:薪資仲裁有人用過嗎!? 那委員會怎麼好幾個人不見了)
: 還有25人名單外的新秀簽約金才剛付對要挖角的球團很傷這件事
: 其實也是不成立的
: 因為如果球團覺得這新秀很重要 付了很多簽約金
: 那球團應該是把這新秀放到25人名單而不是傻傻讓人搶
: 不過我還是覺得用補償選秀比較好也比較不會有爭議
: 那些不注重選秀的要嘛開始注重選秀 要嘛FA簽多點
: 大概還有很多可以講 不過如果只是砸錢就可以解決的事的話
: 會讓大市場球隊有比小市場球隊更多的優勢
: 像現在MLB的國際自由球員制度本來是想設計成限制大市場球隊
: 結果被鑽漏洞變成道奇 小熊 洋基這些有錢球隊每兩年簽爽爽 囧rz
: 大概這一兩年又要改了
淺力新秀的部分
我認為一個球員有兩項價值
一個是他的能力
一個是花在他身上的錢(簽約金)
要保護淺力新秀就放入25人名單內?
是的,這是在保護那個球員的能力
但是簽約金的問題一樣不能解決
一個真˙新秀的簽約金正常都是超過年薪滿多的
結果只簽了半年/一年就因為這FA制度被拿走
球團=白付了簽約金
我不確定其他國家自動保護新秀是不是這個原因
但是在我認為這才是保護新秀與否最大的問題
如果硬要讓FA制度不保護新秀
我的想法是,挑淺力新秀要另外付一份簽約金的錢
這樣爭議也會比較小
另外要不要自動保護FA球員也是這問題
FA球員就已經至少花幾百萬買來了
還不能自動保護的話爭議也很大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3:18:00
選人要付錢 不是免費拿人
作者: Guan63941 (阿冠)   2016-01-12 13:19:00
選人要付錢? 這制度是拿錢又拿人吧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6-01-12 13:20:00
有白付嗎?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12 13:20:00
記得選人+錢好像少拿幾百萬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6-01-12 13:23:00
你覺得超過幾百萬的塞入保護名單不就好了幾十萬那種還是占大多數
作者: sulala000 (墮落吧!人生!我爪的有在u)   2016-01-12 13:36:00
如果覺得25加人加FA加新人的保護名單太多人,可以縮減新人的保護名單,例如今年四隊都有選到10輪,那11輪開始就不保護就不會有50人保護40人這種說法,但簽約金可能得再喬!
作者: inb (..................)   2016-01-12 13:52:00
合理
作者: MinChuan (銓)   2016-01-12 14:04:00
那保護前三輪就好了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6-01-12 14:16:00
25人名單本來就應該連同簽約金整體考量,如果只考慮能力,對新秀另外保護,那2、3年級的不就又算是漏洞了?
作者: inb (..................)   2016-01-12 14:35:00
樓上說的就是保護新秀範圍界定的問題,這要另外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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