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三重男子大鬧銀行 朝提款機潑灑油漆

作者: gcd68388 (雙魚男)   2018-06-23 2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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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dspeed (RED)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新聞] 三重男子大鬧銀行 朝提款機潑灑油漆
時間: Sat Jun 23 22:11:00 2018
新聞標題:三重男子大鬧銀行 朝提款機潑灑油漆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12820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6/22/realtime/4903781.jpg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患思覺失調症男子,昨天疑似心情不佳,涉嫌跑到銀行大吵大鬧,還朝
提款機潑漆,當場被保全人員制伏。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患思覺失調症男子,昨天疑似心情不佳,涉嫌跑到銀行大吵大鬧,還朝
提款機潑漆,當場被保全人員制伏並報警,警方訊後昨天依毀損罪嫌移送。
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昨天上午10時許獲報,有人在三重區三和路4段玉山銀行內大吵大
鬧。警方到場時,發現銀行多台提款機遭人潑灑白漆,連地板也是滿地油漆。
警方調查,涉嫌潑漆的林姓男子(27歲)犯案後,一直喃喃自語,面對眾人詢問為何要在
銀行內潑漆,完全不回應。家屬說,林男患有思覺失調症,領有中度殘障手冊,表示會負
起賠償責任。因銀行堅持提告,警方訊後依毀損罪嫌將林男移送法辦。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6/22/realtime/4903780.jpg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患思覺失調症男子,昨天疑似心情不佳,涉嫌跑到銀行大吵大鬧,還朝
提款機潑漆,當場被保全人員制伏。記者王長鼎/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6/22/realtime/4903779.jpg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患思覺失調症男子,昨天疑似心情不佳,涉嫌跑到銀行大吵大鬧,還朝
提款機潑漆,當場被保全人員制伏。記者王長鼎/翻攝
作者: zxcvbbb ( )   2018-06-23 22:55:00
槍殺啊 不然以後也是出來砍人
作者: medama ( )   2018-06-23 22:59:00
看到玉山銀行 還以為是玉山不讓他開戶他才會來大鬧
作者: tisuroko (tisuroko)   2018-06-23 23:07:00
這要怎麼清潔啊...
作者: WebATM (轉帳、繳費 免出門)   2018-06-23 23:08:00
沒在怕啦 有本事就拉潑我呀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8-06-23 23:10:00
槍斃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8-06-23 23:35:00
喇叭
作者: yzfr6 (扮關二哥!)   2018-06-23 23:59:00
那個保全會不會被告?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00:11:00
堅持提告,家屬才會積極和解阿XD不然口頭道歉,隔幾天也是送個禮打發,談到賠錢就裝死反正這種去法院,法官也是勸和解啦銀行處理債務問題很有經驗了,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假肖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06-24 00:26:00
告沒用吧,到法院就說有精神分裂症,最後頂多不起訴恐龍不可能判刑的,連強制住院治療都不會,更別提賠償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00:28:00
精神疾病就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是無行為能力人況且還有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怎麼會不能求償???http://t.cn/RrGGRxT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06-24 00:44:00
可以告呀,但本例很難會有恐龍判刑的
作者: kutkin ( )   2018-06-24 00:58:00
很難有刑責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00:59:00
作者: bluegates (藍門)   2018-06-24 01:29:00
銀行也只是想拿到賠償,刑責部分應該不是很在意吧
作者: dmitryjiang (Dmitry)   2018-06-24 01:38:00
ATM感覺就很貴,還那麼多台
作者: kutkin ( )   2018-06-24 01:46:00
那只是外框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06-24 01:52:00
搞不好ATM是租的..清潔是外包的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02:05:00
比較麻煩的是這可能沒有監護宣告,沒有監護人就沒有法代家屬第一步就是把他的存款領光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8-06-24 09:18:00
台灣只要派一個師的精神病患和未成年,就能不廢一槍一彈佔領或癱瘓。
作者: operatorm (mijang)   2018-06-24 10:45:00
夕鶴
作者: berserkman (to be brave)   2018-06-24 10:57:00
家屬應該經驗豐富 早就把他存款領光了吧(安心)
作者: hipsternew (terrychen1109)   2018-06-24 10:59:00
只有我覺得看起來很舒壓嗎?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1:26:00
法院會指定親屬或同居人或社福機構為監護人領光存款逃奢侈稅!貴婦一聽「管收」 嚇到秒繳730萬領光亡母百萬存款女遭訴| 蘋果日報台灣領光存款就可以拍拍屁股,那銀行早就倒光了
作者: kutkin ( )   2018-06-24 12:35:00
事實就有人淘空 只是賺的更多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2:47:00
要指定監護人的前提是有受監護宣告,他只有精神疾病不一定會受監護宣告,沒監護宣告就沒有指定監護人的問題,沒有監護人就沒有法代,就沒有民法第187條的連帶賠償責任。然後那個例子是逃稅法院祭出管收,問題是法院不會管收一個有精神疾病的。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2:50:00
刑法第五十六條損害債權罪(隱匿財產罪)精神病沒耗弱到需要有監護人,表示還能自理能夠自理日常事務,也不會犯罪時無意識到能判無罪還有之前講領光存款是法代,而不是精神病患者如果患者還會想提光存款規避責任,這還能判無罪就神了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2:55:00
領光存款確實是脫產的第一步,因為對銀行的存款債權是最好扣押的標的,最好再迅速把錢洗到海外。銀行沒有倒光的原因是授信前徵信工作有確實做到,授信後不良債權可賣給資產管理公司,備抵呆帳提存多一點,並對信用不良的給予債務人未來使用金融服務的不便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2:57:00
洗到海外,不去海外生活,留在台灣過沒錢的生活???有本事在海外躲債沒問題,問題是留在台灣的意義在哪前提就是本身隱藏財產,夠你躲一被子不用工作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3:00:00
刑法356條的損害債權罪的主體是債務人,如果領光存款的是家屬,那不會有本條的適用,頂多論幫助犯,但是幫助的話要證明債務人有損害債權的故意和行為因此是正犯,如果是家屬主導基本上刑法無法可管。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3:01:00
法代連帶賠償,法代要賠錢,隱匿財產變幫助犯???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3:04:00
因為本件沒有侵權行為人被監護宣告的資訊,只要沒被監護宣告民事上家屬都沒責任如果行為人行為時已經被監護宣告當然另當別論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3:05:00
照你這樣講,就是精神病自己要負責啦,而不是沒人負責因為精神狀態還沒差到,需要有人幫忙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3:11:00
我一開始的論點就是這樣啊哈哈,精神疾病患者家屬來諮詢要不要聲請監護宣告基本上就兩個問題1.有沒有處理他財產的必要性,2.他不小心侵害他人的時候願不願意幫他賠,如果兩個問題都否定我就會建議裝死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3:13:00
成年人的監護權,是由法院依職權判定法院從家屬、同居人、主管機關、社福機關找一個當監護人是法院監護判決還沒下來,而不會沒有監護人頂多會有法院程序空窗,不會完全放任沒有監護人的情況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3:27:00
你說的是民法第1111條監護宣告程序開啟後法院的確是依據職權決定誰是監護人,問題在於要有人來聲請法院開啟,而聲請人依據民法第15-1條除了家屬外只有檢察官、主管機關和社福機構,所以在這三者不為監護宣告聲請的話家屬可以選擇裝死。另外民法第187條的適用必須是行為時有法代,而成年人有法代的情形只有他被監護宣告有監護人,只要沒被監護宣告就沒有監護人法代,所以家屬不用負責。最後監護宣告依家事事件法規定是家事非訟事件,以裁定為之並不是判決,還請卓參。
作者: Forbes (富比士)   2018-06-24 13:32:00
前面提到 錢洗到國外 人住台灣的情況 朋友家 是因為避稅考量 錢不匯回來 就直接刷海外信用卡(或簽帳卡) 需要現金就直接跨國提款(好像有 同行免手續費的銀行)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3:40:00
問題是債信不良,銀行還給繼續用信用卡嗎?
作者: ctrlFn1 (哈哈哈)   2018-06-24 13:40:00
啊其實沒收錢不應該說這麼多...,總之玉山用刑事逼行為人家屬來出錢和解是最好的選擇,若家屬想放生可能只能認賠
作者: Forbes (富比士)   2018-06-24 14:24:00
債信不良是台灣 不關國外的事
作者: Austronesian (南洋群島)   2018-06-24 14:58:00
大家真好還幫財團講話,他又沒有殺人只是潑漆財團修不起提款機嗎?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4:58:00
就算能刷卡,匯率、手續費...划算嗎還有刷卡的額度,能讓你住個幾年嗎???
作者: joyforever12 (Joyce)   2018-06-24 15:38:00
有些人已經仇富到是非不分了
作者: Forbes (富比士)   2018-06-24 15:42:00
錢在國外 刷國外卡 繳清就好了 再怎樣不划算 也比現金划算講到這已經是 信用卡板的範圍了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6-24 16:36:00
就欠債還錢.修提款機的錢,修理期間的營業損失啥求償吧,要不要的到另一回事,要不到,債權放在那也翻不了身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4 16:41:00
刷卡當然要付卡費XDD 問題你匯率跟手續費沒解釋欠個幾十萬,分期慢慢還就好,又不是幾千萬還資產匯國外
作者: Forbes (富比士)   2018-06-24 23:57:00
刷卡的匯率 是比現金優的 刷卡回饋 比手續費高的卡 也多著幾十萬當然沒必要 純粹是說錢洗海外 人在台灣 不會不方便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6-25 07:25:00
匯率是每天波動,去吃個早餐都要刷卡消費,就算回饋2.5%店家賣的單價貴比外面貴10%,回饋2.5%,有比較划算?就算你無視匯率波動問題,生活成本墊高總該考慮吧直接用當地貨幣消費(海外生活),就沒匯率兌換問題信用卡比現金優惠前提是,在同一店家消費,不另外比價
作者: Forbes (富比士)   2018-06-25 19:30:00
刷不刷卡 每個人 生活方式不同 所以我說 這是卡板的範圍何況 原本提到這 是指怕被追債 才錢洗海外 這已經不是損失匯差 或單價差 的問題了 至於多少錢值得這樣搞 就見人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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