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效討論才能讓這裡更好

作者: lovechai (於楓)   2020-12-27 22:05:44
我希望將討論拉出來,不要在水無的刪文申請底下說。那是他用自己的標準和考量自身狀況做出的決定,不是傷害他和作者的地方。
檢舉、答辯、投票是現行板規的規定,今天如果有一篇文章其實真的不是抄襲、挪用,卻被檢舉(板規稱為舉報),並依照規定列出爭議點四點、公告、答辯後舉辦投票,我不相信投票的大家會就這樣讓它過。讀者和作者心裡很清楚正在發生的是什麼事。
如果覺得現行規定很奇怪,就提出來討論。如果覺得投票結果是多數霸凌,就提出反論。我不相信這個板在經過多次風風雨雨之後,不會有那麼一個人在失速的時候出來說話。
我能理解一百個人就會有一百種立場,但取出最大公約數並得出一個最基本的規定,這是法律;如何自律、維護,卻是每個人的義務。一個作者的作品如果必須透過平臺的規定來決定「可能會有抄襲疑慮所以不在這裡貼文了」,那這個作品到哪裡都會有爭議。
經過這幾年臺灣的投票,每一次我們都是戰戰兢兢,最後都能學到很多東西,我覺得得到最多的是理性的呼籲和癒合/自癒傷口的能力。讓這個國家、這個板變得更好的方式,是提出實際作為,或有效的討論,而不是置氣的發言、覺得出走才是最安全的,喜歡它就要讓它變得更好,這是大家要一起做的事。
要不要出來說這些高射炮的話我也很猶豫,但是我想到若有作者看到、被傷到,那會有多痛?超痛。
作者: ootanipretty (DOM)   2020-12-27 22:59:00
推這篇,感謝特地開一篇討論文出來,要帶頭做這件事情並不容易,辛苦了。也希望每一次的碰撞都是讓這個版面更好,而不是意氣用事的想毀了這個地方。其實有一點滿想問問大家意見,如果作者自己都承認是挪用他人作品了,那還有投票的必要嗎?我是覺得關於作品是否為爭議文這件事好像得建立在另一方持反對意見的基準點上,例如被檢舉後作者或是其他讀者不認為這是爭議文,並提出反對意見(也就是答辯),然後再進行投票。現在狀況是作者被檢舉後自己也贊同了,那這個投票的意義是什麼?(雖然我自己也有投就是了)純粹感到有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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