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drfv (Chen)》之銘言:
: 昨天看這不是新聞
: 蔡律(30:40)說三寶數量若低於2100份
: 團體協約內容工會只能以舊有的八大訴求進行協商
: 不能新增議題(現在工會提出的回復0508、禁止秋後算帳、禁止公司提告工會及幹部)
其實蔡律師說的只是一套理論
我是工會, 舊八大我一定會凹其他項目讓他被卡死
恢復舊八大不能讓協商持續
所以律師的理論只是一種可能
因為律師本身是偏袒長榮的, 所以他的言論其實是有隱藏事實
我覺得的事實是
華航那次的簽約, 是因為觸犯了團體協約的約定規範
導致團體協約變成一般協約
判例一直到上訴二審都有明確指出
即使雙方都確認這是團協, 但如果違反團協規定仍無效
也就是說, 長榮如果都是拿判例當法理依據來說
新六大最後即使成功簽約, 罷工結束後也會因人數不足變成一般協約
從團協變成一般協的時候, 很多法律上的效力都會消失
實際發生效力和影響要看當時簽訂契約的時間點和內容
長榮不需要要求工會證實人數的原因就在於此
我相信資工雙方都知道這件事情只是不講出來而已
工會現在麻煩的是, 團體協約法都快簽不成了
而工會如果心知肚明這份也只能當一般協定合約
那很多要求都不可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