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居然可以燒這麼多篇 真神奇
其實當中最大的曖昧就是
華航因為一個還沒有發生的 no show 認定旅客是要更改行程
因此而收了更改行程費用
(針對NO SHOW通常只有重新定位費FEE 沒有罰款PENALTY
有些不可NO SHOW的 直接整張機票作廢了 只退你稅金 就等同罰金了 沒有再額外收錢)
熱情愛自助的七年級女生 抵達台灣時 手上持有後段登機牌 但行李只託運到台北
下段飛機是15小時後 誰也不能確定他會不會真的NO SHOW 或著只是去行李進台北玩
所以這種行為是 可做不可說的 像版友說的 事主應該自己拿了行李就走了
就會華航要他去櫃檯領行李 他也不該承認自己不去香港了 因為這就是更改行程了
既然你都自己承認你要更改行程了 那我華航 怎麼能不收你 更改行程的費用呢
事主被收的 不是NO SHOW的費用 而是變更機票行程的費用
正確做法是 說謊 說自己還是會來搭飛機 然後到時間NO SHOW 自動放棄行程
當然這會耽誤到機上其他人的時間 所以最好是 一開始就直接說不搭後段 不拿登機證
(但也可能發生 其他網友說的 現場馬上要罰款 或是 完全不給辦手續的情形)
所以 用火車餐廳那些例子做比喻其實都失當了
(但台鐵松山板橋的區間票是OK的 因為樹林要補票 更近反而更貴)
應該是類似點了套餐 但要求更換內容物 所以變成非套餐的單點價格
套餐就是這樣賣 才能這個價格 你要更改 就麻煩照正常單點的價格來計算
(所以我喜歡 In&Out 的套餐 其實價格就是單點幫你合起來而已 沒有價差)
應該是這樣的概念 沒有甚麼東西是免費的 就連放棄行程 都不是免費的
(想到空中老爺的那篇文章 他在 日 美的麥當勞點麥香雞要求所有東西分裝的那篇)
很多東西 都是這樣的 可做不可說
就像很多人都做過的 歐洲代購賺旅費
其實海關可以認定你要占政府便宜 不但不給退稅 還能罰款
除非你可以證明 確實所有東西都是自用(從嚴認定的話連送老婆都不算自用)
不然也可以把東西都扣下來 等你自己回來開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