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Re: [檢舉] nCoV2019 暨檢舉版主swattw

作者: szdxc17 (平民階級)   2021-11-19 10:12:53
由於上篇底下推文已淪為單一鄉民抒發其政治心得之管道
雖然遺憾無法就事論事的辯論 為免主題失焦
故回文重申
底下就swattw之申辯一一回覆
※ 引述 《swattw (Swat-大師模式)》 之銘言:
: 標題: Re: [檢舉] nCoV2019 暨檢舉版主swattw 濫權怠職
: 時間: Tue Nov 16 23:59:34 2021
:  
: 第一,你當事人不適格。
:  
: 本板就寫關於武漢肺炎板的申訴僅有水桶以上才受理,你又沒被水桶,當事人不適格,站
: 長自應不受理。
我這是檢舉 而非申訴
本版不接受水桶以下申訴 但應可受理檢舉
我已把你的話補在原文最上方
承你吉言
swattw說:檢舉我的行為應該要到活動部組務板
你是忘記了 還是害怕想起來??
: 第二個濫權我已經懶得鳥你,因為我發現好好對你講話沒用,你所謂的濫權叫做濫用解釋
: 權利,我哪裡濫用?標準都寫在置底。
置底文和建議文的回覆 甚至時間序都標明了
你看不懂“你哪裡濫用” 我就再寫一次
(1)
你在7/12的置底標準並沒解釋“大量及重複”推文的定義
所以Bignana版主在8/26的重複次數建議文 寫“再討論”
請問你從8/26後所做的任何判決有基於上面的
“再討論”做出結果告知版眾後再執行嗎?
(2)
你在回覆申訴人ji394xu3提到“你重複到第三次”
這個定義有出現8/26後的任何公告或置底嗎
: 第三,誰跟你講建議一定要回覆?誰教你的?
:  
: 你還敢說我擺爛?我從歐洲連回來已經難用到極點,還盡量在書堆中擠出時間來處理,說
: 我擺爛?我哪裡未處理檢舉案?我有置之不理嗎?
我在原文指控你擺爛/置之不理的理由是
“承諾會就重複推文版規 /檢舉篇數再討論後就再也沒回覆 放任爭議判決 / 濫訴情形發生

而你的回覆是“我哪裡未處理檢舉案?我有置之不理嗎?”
簡單的翻譯是 我指出你的管版行為哪裡有瑕疵 而你回答你有好好做事 你很忙還要管版好
可憐
再更簡短的話即為 答非所問
可以放下悲情牌 就我指控的內容具體回覆嗎
: 引用前法務站長於站規檢舉板的回覆,意旨是,只是建議,並沒有強迫一定要回覆。我也
: 沒有一定要回覆所有人的建議。
這段話成立前提是你自始即引用這個理由不回覆我在原文中指控的建議文
然而本案的重點在 你已經回覆允諾過會討論
誰跟你講版主回覆再討論就可以擱置了?
誰教你的?
若食言而肥就是你的管版態度 你這版主公信力要打幾折?
對照你上段打出的悲情牌 這還不叫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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