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kTHU (XD)
2025-06-23 13:43:17※ [本文轉錄自 ckTHU 信箱]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標題: Re: D0105 號之宣判 (AID): #1eJf1z-w (L_LifeInfo)
時間: Mon Jun 23 00:32:49 2025
比較適當的程序,
應該是你不服判決後先向我溝通,
溝通未果確認我不會改判,再到群組事務板申訴;
不過這也沒關係就是了,
因為如果被分類為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群組規也沒規定說要先溝通,
這部分其實也是有模糊地帶。
然而我在小組板的宣判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我不會將該板主所述言論認定為板主蓄意發表不實資訊,
也認為不適宜以使用者條款做出判定,
並已請板主如要於看板禁止使用者回覆公告文,應修訂板規並公告周知。
綜上所述,我會維持原判。
※ 引述《ckTHU (XD)》之銘言:
: 有關 D0105 號之宣判 (AID): #1eJf1z-w (L_LifeInfo)
: 本人已將不服事由發表在 (AID): #1eK0mpcY (About_Life)
: 請小組長閱覽後回覆是否維持原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