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5-06-14 00:48:04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ms883050
申訴之小組長:lianpig5566
申訴事由:有關I-Lan板代理板主lianpig5566曲解板規判決,請公告撤銷本人水桶處分
說明:
1.有關I-Lan板代理板主lianpig5566於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749752987.A.B28.html
文章代碼(AID): #1eInoRie (I-Lan)
公告本人因於近一個月內多篇非政治時事文章之心得內附加特定政黨之宣傳口號,
及牽扯無相關之政治事件 (例如中國武力犯台與選舉之關聯)。
違反板規2.c,違規情事嚴重,水桶 30 天作為處分。
依據宜蘭板原板規
2g.轉貼新聞時事類文章一日限1篇,依文章日期區別,並請附上28字以上之心得。
(原先為一日2篇,改為一日1篇)
本人依板規發文並附上28字之心得
依教育部重修國語辭典修訂本
心得:心中領會而有所得。
本人發表心中感想,並無違反2.c
易引起爭議之政治言論(註:僅具個人情緒抒發、無客觀事實或不易查證之論述)
2.前述水桶處分,並無說明本人違反板規情事,僅以
心得內附加特定政黨之宣傳口號,及牽扯無相關之政治事件 (例如中國武力犯台與選舉之
關聯)
此類全憑板主心證之理由,並無說明本人於何篇何時那些文字為易引起爭議之政治言論
那些為僅具個人情緒抒發、無客觀事實或不易查證之論述
全無佐證便逕以違反板規2.c,違規情事嚴重,水桶 30 天作為處分。
實難昭公信,且不足以為禁止本人發言權利之依據。
3.檢視宜蘭板規,並無規定不得附加政黨之宣傳口號,以及討論中國武力犯台與選舉之關
聯,
本人發表心得依原時事抒發相關論述,不能僅因政治立場與板主或板友不服,便羅織本人
違反
板規,搜尋宜蘭板其他政治立場之時事心得,並無因違反2.c而遭水桶之處分,可證板主
選擇性
曲解法規執法。
4.板主於20250611再次修改板規,恣意訂定張貼時事每7日1篇,並不得附上心得,本人所
張貼時事
均在板規修訂之前,可證原本人張貼時事文附加心得並無違反板規。
5.本人屢次檢舉板友違規事項,惟代理板主視若無睹,不履行代理板主職務,已有本人申
訴在案,
且本人尚有數件檢舉案遭代理板主漠視,可證代理板主對本人敵意頗深,不能客觀公正執
行板務。
前述水桶處分並不合理。
綜上,本人特此申訴不服lianpig5566曲解板規判決,請公告撤銷本人水桶處分
檢附證據:
01 原始文章
02 原始板規
03 修訂板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