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2] 不服L_SecretGard小組長ilovemami未判決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6-11 19:36:23
※ [本文轉錄自 luciffar 信箱]
作者: luciffar (清德宗的蘭較香)
標題: Re: 0604重審J案
時間: Sun Jun 8 19:52:46 2025
● 9270 ! 6/01 ilovemami □ [宣判] luciffar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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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eEr6AsW (L_SecretGard) [ptt.cc] [宣判] luciffar 不服 H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48717962.A.DA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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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間係爭luciffar不服板主判決JustSad之謾罵判決。
二、經檢閱原文內容,luciffar是所指之政檢四大寇。
三、案件因是否有對號入座之問題產生歧異,經此解釋後請針對是否達人身攻擊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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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這篇直接判沒辦法嗎?
這篇看起來就還沒判完啊
你這公告根本沒有沒有任何審完的結論
哪裡有一事二審?
你是發回更審 那就繼續審完給個結論就好了啊
你要我重發一篇 我連標題內文都不曉得怎麼打
我把原始那篇整個複製重發可以嗎?
#1eG3Ug86 (L_SecretGard)
附件也已經轉在板上了
只是目前卡在無法改標題而已
你可以依照職權自行複製一篇改標題之類的吧
這技術上的問題我不太清楚
而且我也怕轉錄兩次同一篇文章會被系統開罰單
我不敢這樣做 方便的話 請你自己看怎麼做比較適當
老實說 我們沒當過幹部 板主之類的
這些東西我真的不熟
之前有缺甚麼附件之類的
小組長都會明確指示或者自己去轉過來
你要我轉公告我就找不到 我只找到這篇而已
※ 引述《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之銘言:
: 重審是因為你們糾結的點有兩個
: 第一個是那個寇到底是不是說你
: 第二個是那到底是不是人身攻擊
: 我解決了第一個問題讓他們去單純討論人身攻擊
: 那現在問題解決了
: 但舊檢舉已經S結案了
: 我不能一事二審
: 你現在應該做的就是準備好新的板主重審過的文章來這邊申訴
: 不然你沒完成程序我也沒辦法判決
: 程序是很重要的
: 你如果不依照程序重新申訴
: 那你上去也只會被退下來
: 發回重審在法學概念裡面應該不是很難懂的概念吧
: 你現在對重審不服
: 那就再上訴
: 我還是中立的跟你說
: 這些是程序問題
: 我沒有故意刁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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