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0] 不服L_SecretGard小組長ilovemami未判決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6-11 19:36:00
※ [本文轉錄自 luciffar 信箱]
作者: luciffar (清德宗的蘭較香)
標題: Re: 0604重審J案
時間: Sat Jun 7 19:57:16 2025
9263 s 2 5/29 luciffar □ [申訴]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4 5/29 luciffar □ [證01]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5 5/29 luciffar □ [證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6 5/29 luciffar □ [證03]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7 5/29 luciffar □ [證04]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8 5/29 luciffar □ [證05]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對板主判決不服
請小組長審理
主要申論 指涉 用語謾罵
在 證02 證03
不再重述
□ [證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 freddy50301: 四大寇 笑死 05/20 21:56
→ freddy50301: 寇字未達 就這麼簡單 05/20 22:03
→ freddy50301: 不過只有一個綠的畜生應該是不行 05/20 22:04
→ freddy50301: 不能隨便罵人家畜生 05/20 22:04
→ freddy50301: 這樣壞壞 05/20 22:04
這裡面不就說了 寇字未達
我的申訴文也說對板主判決不服
不服就包含申訴 指涉用語了
你直接用9264~9268轉錄的證據判決就好了
還發回更審幹嘛勒?
我經歷過的小組長 群組長 大娜娜 宙斯 SKYJAZZ
他們從來也沒這樣做 都是一次就審完了
結果發回更審又重新吵一次
我又要轉錄一次
● 9272 6/04 luciffar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這樣有甚麼意義?
發回更審 又引出案外案
9271 s 6 6/04 luciffar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9272 6/04 luciffar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9273 6/04 luciffar □ [附02]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9274 6/04 luciffar □ [附03]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有不相干的人還跑去亂推文
至於你回覆的 我看不太懂耶?
===
請重新將新的公告等再次至組務申訴
上次舊案已經宣判
考慮有新見解
應依以新案申訴
===
這明明就是一個很簡單的案子 你已經認定指涉是在講我
現在你就自己發一篇 判決罵四大寇有沒有違規就能結案了
不是嗎?
新的公告是啥 我不知道啊!我哪知道還要我轉錄甚麼上去?
● 9272 6/04 luciffar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這個不是已經轉錄上去了嗎?
其實9272這篇根本也不需要吧
就直接用原本附的五個證據就能審了啊
我再次強調 這只是一個單純的案子
沒有甚麼新舊案 新見解
拆成兩個案子真的沒有必要吧
而且 老實說為了這個小案子 我搞到另外檢舉板主還被你飆罵
● 9271 s 6 6/04 luciffar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
│ 文章代碼(AID): #1eG3TWRW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_Picket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49038944.A.6E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推 ilovemami: 第 15 條 06/04 20:25
→ ilovemami: 於組務板進行溝通或答辯時請注意自身語氣,同時 06/04 20:25
→ ilovemami: 請注意應就案件之事項主體論述, 06/04 20:25
→ ilovemami: 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或藉機宣洩情緒、酸文、嘲 06/04 20:25
→ ilovemami: 諷挑釁等行為。經組務通知要求 06/04 20:25
→ ilovemami: 修正標題或內文,使用者經通知仍逾期未修正者, 06/04 20:25
→ ilovemami: 該案件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06/04 20:25
推 ilovemami: 請小組長依職權對其做出懲處 06/04 20:26
→ ilovemami: 並水桶TWTP2018 06/04 20:26
→ ilovemami: 怎麼了 我都還沒判定你在教我做事情? 06/04 20:26
推 ilovemami: 內文改好再來跟我申訴 現階段不受理 06/04 20:31
我舉我之前檢舉過的案子給你看一下:
1.
● 980 5/03 luciffar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gerund 怠惰
┌─────────────────────────────────────┐
│ 文章代碼(AID): #1e5XzY0J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_Picket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46280290.A.01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檢舉人 :luciffar
檢舉對象:gerund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訴求內容:板主失職怠惰
檢舉事由:
超過七天未審理案件
已經第二次
前次
#1dcOOyCP (L_SecretGard)
是否該對其懲處?
2.
● 963 m 1/19 luciffar □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freddy50301,smallxxoo
┌─────────────────────────────────────┐
│ 文章代碼(AID): #1dZFVVr9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37291743.A.D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請小組長對其進行板務指導
加強其本職學能 善盡板主職責
並依職權各記警告乙次
3.
● 954 s 1 6/09 luciffar □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freddy50301站規1-2 C案
┌─────────────────────────────────────┐
│ 文章代碼(AID): #1cPPktj9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17935031.A.B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判決用字:
推 freddy50301: 畜生cenac違規
該員利用版主職權於判決中指桑罵槐 刻意組合出不雅文字謾罵檢舉人
言行不當 影響檢舉人權益甚鉅
請小組長對其進行板務指導並依小組長職權給予適當懲罰
以儆傚尤
我很多篇檢舉都是類似的用語 這個用法也是參考前人的寫法
(不想得罪人所以我就不舉例了 你可以自己搜尋[檢舉])
看看是不是很多人都是類似的寫法
1.要求小組長依照職權做出處分
2.可能會附加版務指導之類的用語
怎麼到你 這樣講又不行了?
現在你要求我把一個案子拆成兩個案子
還要上小組申訴一次
還要我轉錄一個我完全不知道的公告?(這我真的找不到在哪裡)
我真的不曉得要怎麼寫才不會得罪你
你這樣無端罵人 真的讓我很受傷
我還是三天後去群組找曾經配合過的PTT幹部審理
對我來說 壓力比較不會這麼大
如果一開始我附的那五個證據小組長還是無法直接作出判決
就請直接結案吧 我三天後上群組請群組審理既可
不好意思 浪費你這麼多天的時間 辛苦了
※ 引述《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之銘言:
: 請重新將新的公告等再次至組務申訴
: 上次舊案已經宣判
: 考慮有新見解
: 應依以新案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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