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 L_LifeJob 小組判決不服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01-16 11:29:00
#1Ck8NgEt (About_Life)
[轉錄][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本案業經一級申訴,經小組長 smart1988 判決定案,
「申訴事由」未見有特殊之事由,群組不再受理上訴。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申訴人:ra065311
: 申訴之小組長:L_LifeJob/smart1988
: 申訴事由:
: 本人於2015/12/22針對part-time板板主korsg之處分不服提起申訴。
: 小組長smart1988於2015/12/30判決維持板主原判。
: 本人不服,於判決次日去信小組長,迄今未獲回應。
: 本人認為,板主執行板務應依法有據。
: 此案板主刪除文章之名目為超過個人徵求人數範圍,然板規上並無規定此類規定。
: 自板規找到與人數有關之規定,只有板主可以以人數判斷是否為個人徵求的部分。
: 但沒有個人徵求有人數範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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