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L_TalkandCha組規與詮釋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6-01-09 00:32:49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一、
: ┌─────────────────────────────────────┐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小組長亦為各小組事務板的板主,若有違反組規之情事,可依組規拒絕受理申訴案,
: 並水桶或退文處置。
: 二、同篇站務公告。
: 第十九條(申訴應註明事項)
: 提出前條申訴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 一、申訴人
: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
: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及其所在看板。
: 四、不服之理由
: 五、所附證據
: 前項申訴內容不全或不真實,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 小組長依站規所訂規範「申訴前與板主溝通」為申訴的前提,所附證據依各小組規範,
: 可為「板務溝通信件記錄」、「水球熱訊記錄」或「延伸板務看板文章」等形式證據。
: 申訴未附相關證據,小組長可通知期限內進行補正程序。然依組規應先行與板主溝通後,
: 仍不服判決,再行提出上訴。補正的證據,如為提出申訴後始與板主溝通,申訴人係未
: 先行向板主舉證說明「不服之理由」,即直接上訴,由小組長裁決,小組長可依組規
: 拒絕受理申訴案。
: 申訴人未依組規所訂程序提出申訴案,小組長拒絕受理,應無違站規所訂「正當板務
: 處理義務」。
根據您所提的站規黃字特別標註
前項申訴內容不全或不真實,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請注意站規當中有給與通知補正期限,然而現在的問題是
組規當中沒與板主溝通的申訴內容不全
並不給與任何通知補正期限,就直接拒絕受理申訴
在這裡我主張這樣的組規是違反站規
請群組長解釋一下,站規明定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才不予受理。
組規可以在申訴內容不全時沒有任何補正機會的給予嗎?
請問組務是否可制定組規剝奪申訴人補正的權利?
若是組規可以剝奪申訴人補正的權利,其實不只與板主溝通的信件,
被處分文章備份或板主公告沒有附加上,也相同可以利用組規的制定,
來完全剝奪走申訴人資料不全的補正權利,
站規當中補正期限就變成一個不必要,可以沒有的東西。
這裡所要探討的點是,申訴人的補正權是否組規可以自由決定給或者不給?
我所主張的是申訴人補正權是受到站規所保障,不可制定組規剝奪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26.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52270773.A.EB4.html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1/09/2016 01:19:29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01-10 20:43:00
群組說明已說明清楚,如未先行溝通,即未符合申訴程序小組長可依組規不予受理案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