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關於瑜珈教室之定型化契約,那些會館業務沒告訴你的事

作者: alfredc (閒者)   2018-09-05 13:41:03
讓我這業餘的亂算一下成本給你參考看看。
假如我租了一個場地月租三萬,花了80萬裝潢。當然陽春、無浴室,但勉強有冷
氣。算兩年攤提折舊的話每個月約六萬三千四。
每月水電費省一點算一萬。行銷費用或其他雜費也算一萬。請不起人全部老闆自
己來顧所以沒有人事費用。這樣一個月成本是八萬三千四。
若經營的還可以,每周能開十個班每班有十個人,一堂課一人收三百,一個班收
三千而已,所以只能分老師一千二(拿不到一千二的老師要體諒啊)。一個人全包
太累沒幾年就掛了所以要兩個,但這樣老師會不夠活所以要到處兼課。這樣每月
可收入七萬二。賠錢。
兩個老師一個月可以開十班以上,但招生壓力會很大,要跟老師談薪水低一點才
行。
如果有個包裝就能收貴一點,例如空達里尼、愛楊格、阿許坦家之類的,就可以
每人一堂收五百,但老師也要分多一點如1500,這樣每個月可以收入14萬,淨賺
5萬六千六。
要快點回收成本,就得賣券。要多賺一點,周六周日多辦特殊課程或精進班。要
多收人留人,就要多花裝潢費挑好老師。
現實是以上做法很難維持或很不好賺,也請不起人,很容易倒掉。
以上是我不懂做生意的頭腦亂算的,人家大型健身中心或會館有生意頭腦所以能
經營得好又賺錢,消費者自然就要多花錢。
由此來看,大家有的練瑜珈又覺得你的教室還可以的要多感恩,不容易的。尤其
瑜珈老師是賺苦力吃技術又不會發財佛心來的,請大家對她們好一點。
※ 引述《Lovemayling ( forgiveness )》之銘言:
:
: 就之前轉讓了一個會籍,辦手續當天才曉得承接的人是不能夠再轉讓的;
: 然後轉讓的手續費,不管是轉機人或是承接的人,都要各收一次;
:
: 特別是如果不是因為健康因素的話還要3000,
: 一開始辦會員的時候也要收手續費至少1000或1xxx;
: 至於非會員承接更要交入會費2000;
:
: 真心覺得手續費及非會員承接的入會費這個錢實在是太有賺頭了xd
: Ex: 某甲因為搬家要轉讓,因為不是健康因素也不是調職等原因,
: 這部分須交3000手續費給會館,承接人因為沒有會員,要付會員費2000,
: 還要再付手續費1000, 換句話說,總共轉讓一次會館光程序費用就收了6000。
: 但其實我的問題是,我買了一年的會籍,每個月固定扣繳多少錢;當我不想再上的時候,
: 轉讓給別人也就是賣給別人的意思,那後面的款項理論上會有承接人來繳,換句話說瑜珈
: 教室該收的錢一毛都不會少。即便是因此產生程序費用,轉讓人跟受讓人都要收取,定型
: 化契約這樣規範真的公平嗎?畢竟不管怎麼說這只是一個程序,沒有道理跟兩方都要收錢。
: 。
: 更沒有道理承接的人不能夠再轉讓給他人。
: (有時候銀行的不良債權都已經不曉得賣第幾手了)就覺得這些定型化契約真有失公平的
: 地方。
: 所以為什麼有時候覺得小教室很可愛
: 再繼續說 跟瑜珈會館終止契約的規定好了,
: 目前跟瑜珈教室退費,都是依照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 只有在上課四個月內可以請求退費,
: (意即定型化契約會寫上課未滿幾分之幾,換算成月計算)
: 1. 換句話說,上一個月或只是上四個月要跟瑜珈會館解約,都要賠六個月。
: 也就是 上兩個星期想跟教室解約也是要賠六個月,上一個星期要解約也要賠六個月
: **這中間有一個點是,每個月扣繳29xx或是XXXX,但在你跟會館解約時,
: 都不是這樣算的,會變成原本的定價例如一個月本來是4000,但優惠賣給你29xx。
: 所以在解約賠會館錢的時候就是這樣算。
: 很多瑜珈會館或是健身中心都是這樣算,包括最早的加州健身。
:
: 2. 上過超過四個月就不用想直接跟教室解約了,不想上就只有繳錢或是尋求轉讓一途。
: 所以為什麼會有很多轉讓文的原因。
: 就其實我認為,跟會館簽約時,是買一個權利,是一個使用權。
: 在會館上課運動的權利,不管是無限型或一個月幾堂。
: 但在轉讓的時候,由於定型化契約的限制,轉讓本身是帶有很多限制和負擔的。
: 不管是轉讓的規定理由,就例如非健康之類的因素產生的手續費3000,
: 或因為健康就1000, 似乎帶有非健康等因素轉讓而有可歸責的味道。
: **但論理來說,瑜珈會館在轉讓的過程中真的有損失什麼嗎?
: 答案是沒有,這個會籍本來一年的該收的錢都還是會收到。**
:
作者: keralay (shanti)   2018-09-05 17:36:00
推!
作者: Lovemayling ( 安靜)   2018-09-05 19:32:00
本文是在講定型化契約是否有符合公平、平等互惠原則,畢竟消保法跟民法都有相關規定。至於營業成本,如果課程有那個價值,我想大家都不會吝習的;也不會有轉讓的問題。個人認為成本應該是反映在每個月練習的費用上面,也就是月費;而不是因轉讓、報名所產生的運費或轉讓費。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8-09-05 21:53:00
本文離題了。瑜珈教室不好經營,不代表可以合理化不公平的手續費收取。這是兩回事。另外想請教,用[包裝]來稱呼不同系統的瑜珈: 如文內的阿斯坦加、艾楊格等,是什麼意思?願聞其詳。
作者: Lovemayling ( 安靜)   2018-09-05 22:05:00
就是不同派系,可能會配合不同的練習方法,呼吸;愛揚格就是有被認證的老師才可以開的課程,當然認證也要花錢去上課。阿斯坦加的證照也是。也可以說是專業證照資格的意思
作者: alfredc (閒者)   2018-09-06 12:33:00
不合理的收費代表他們沒有什麼競爭壓力。小教室難生存「包裝」沒有貶低的意思。講品牌比較好。
作者: ju24le (歆)   2018-09-07 01:31:00
老師的鐘點老闆不一定願意給到那麼多...
作者: alfredc (閒者)   2018-09-07 08:41:00
(嘆~)
作者: yehkaren   2018-09-11 19:51:00
問阿斯坦加、艾楊格的其實你可以GOOGLE一下吧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8-09-11 22:29:00
教室賺錢容易不容易跟定型化契約有無公平是兩回事吧?難道你能接受上班的公司沒賺錢就給你很差的工作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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