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億X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AquaWhale168 (翻譯服務(需要者站內信))   2019-06-14 11:10:10
這間公司總公司在台北(只是辦公室),位於中壢是工廠廠區,在2/25開始
在中壢接受新人訓練(開發單位),因在面試時面試主管有提到進來工作後
要學會key-in ERP系統設計卡(就是所謂的bom表),所以我從第一天進公司
工作就開始學設計卡與一些產品知識,原本一般應徵到海外工作的業務工作
都會有3個月新人訓練期,至少也會有1個月,結果我在台灣受訓才3天就被調到
越南了.
"最下面的PS內容絕對要看!!"
我來到這邊,當時下面有一個越南下屬(也是新人),我要想辦法用在台灣3天所學到
的專業知識來教我的下屬,但我是第一次到越南,一句話越南話也不會說,又要想辦法教
會她,幸好,我英文還不錯,我就把所有須學的專業知識與ERP系統該了解的過程用英文
寫出來,再用GOOGLE一句一句翻譯成越南語(英翻越準度較高),經過3天後,幸好她也學會了
!
我可以說,一直到我被公司無預警開除之前,每天都是認真掌握下屬工作狀態與盡全力解決
下屬所有工作的問題,想不透公司為何會用無預警開除我的手段對我,如果有那就是以下
協助業務處理出貨的問題了,請繼續看下去:
協助業務處理出貨:
在我要開始描述事情始末前,我要先說,雖然我是應徵這間公司國外業務工作,但
設計與生管的工作.
這件協助業務處理出貨的事情是發生在5月中旬,我記得很清楚因為當時負責業務的課長
請假,負責出貨的人因家裡臨時有事,所以跟我們當時在越南支援的副總告知,而副總請我
生管單位的人協助幫忙出貨(世界上有一間公司搞到業務部門都沒人要生管來出貨的事情
?!
令人生氣的事情來了,副總要我們協助業務出貨,而當天客戶是拿著現金來公司取貨,但
我下屬反映系統有問題,不能出貨,所以我想辦法連絡台灣MIS從遠端協助,後來在MIS協助

成功順利出貨了,而出貨當天這位副總剛好要回台灣,後來出好貨跟這位副總報告,他竟然

我說,這間客人之前有欠我司100億越盾貨款,公司系統有鎖,為何不先問就貿然出貨,公司
要用這次要出貨的貨品(約莫200多萬越盾)來卡客戶,說實在的,當時真的是不知道原來系

有問題不能出貨是公司故意設定的,但是針對這件事情有以下問題:
1.如果此客戶有欠我司100億貨款,為何還打送貨單安排出貨流程?
2.公司系統針對此客戶有做管制,為何業務單位還打送貨單,並告知副總
而副總又請我單位人員協助處理?這是什麼鬼邏輯!?
2.能讓客戶欠這麼大鉅額貨款,難道業務單位主管沒責任?
3.業務單位有做一個表單名列前幾大欠款客戶,並予以告知,讓相關單位知道嗎?
後來我在LINE群組詢問以上問題,主管卻一直說我為何不問,卻不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請問你們當主管與領導的是什麼心態?
後來,最為荒謬與人神共憤的事情來了,在海外工作,大家都知道滿3個月後會有10天返台假
,
在6/2我準備返台休假前夕,我已經把休假期間相關工作事項交代與請假流程,並已給最高
?
管簽核同意此返台申請(6/1請假卡已給最高主管簽核同意),也確認往反機票,但該司於
6/
這天是星期日,並非於上班期間依照解雇員工的正常流程方式處理,也沒有提前10日預告
?
更沒有予以提供非自願離職單;想請問6/1你們簽核我的請假卡,6/2在口頭把我開除,你們
是在玩我嗎?!試問如果你們真的要我只做到6/2要我離開,那為何6/1簽合同意我返台休息
?!
從這件事情,就知道你們做事邏輯有嚴重問題與無心好好對待與栽培員工,那你們會期待
員工如何對你們呢?人是互相的,不要以為你們是資方,資方為大好嗎?
況且是在海外工作,該司無預警以口頭方式解雇員工的做法令我萬分無法苟同與原
諒,該司為上市櫃公司竟會以如此惡劣方式來對待員工,該司將台灣勞基法與勞工相關權
益視為無存?基於以上關於該司無預警解雇員工的陳述,本人將對該司提出以下應履行之
義務並與勞工局提出相關惡劣事由並予以檢舉告發,若有必要,不惜以法律方式來討回應
有的權利與保障!
本人訴求該司應履行之義務:
1.無事先提前10天預預告而解雇之行為,需支付10天之薪資
2.資遣費,已在該司工作滿3個月,需依照比例給予資遣費
3.原本尚未被無預警解雇時,6/3~6/12期間是本人既有返台假,但已被無預警解雇,須予
?
4.該司應予以提供非自願離職單
5.該司提供當初所與本人簽訂之合同
6.心理與精神受創方面的賠償
PS:如果在海外工作業主以口頭無預警解雇,並無依照正常離職手續,也沒有給
非自願離職單或離職單,而且有做滿3個月剛好要返台休假,請注意,一定要在
返台休假期間去勞工局辦理勞資調解,這樣有留下紀錄證據,業主就不能以無故
曠職超過3日把你解雇;不然就是要回原本在台灣的公司打卡,因為這時候勞雇關係並還沒
解除,你有回台灣的公司打卡,雇主就無法以你無故曠職而真正把你名正言順的解僱了!!
另外,有一個叫謀職假的,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查查,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心得:在這間公司工作3個多月真的學了許多越南語,也交了許多越南的好朋友,
也真正了解越南真的是未來東南亞地區不可小看的國家,我還是會繼續找去越南
的工作,每天學越南語!!
在勞資糾紛方面,我想告訴大家,不要因為麻煩而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失去了,法律
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9-12 18:42:00
看越南盾的單位真的會錯亂
作者: Lyndia0502 (Lyndia0502)   2019-06-15 21:24:00
加油,這條路不好走
作者: PinkDFreeman (灰姑娘自由人粉塵)   2019-06-18 20:50:00
文長,可能是排版問題有些內容有缺漏如果繼續工作滿3個月,10日預告期就成立台灣這種公司很多,幫版主高調可寫在:求職天眼通但最近都不會在公司網頁顯示留言都要在天眼通搜尋公司才看得到,求償要打民事投訴勞工局只會對公司開罰願祝成功看完覺得:副總事前不知,出事後找人當替死鬼
作者: AquaWhale168 (翻譯服務(需要者站內信))   2019-06-19 08:45:00
我已經投訴勞工局,也投訴媒體了,接下來等勞工局調렬等勞工局調解後,就會以民事求償方式進行!!
作者: tm0987 (koi)   2019-06-20 21:48:00
高調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9-06-25 18:27:00
好誇張 看來你被背鍋了
作者: RFV123 (下次要更誠實)   2019-07-21 03:25:00
因為他一定被釘...要找你發洩而已......拍拍
作者: teni   2019-08-07 10:22:00
才2~3千元台幣的出貨鬧到把人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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