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權] 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建議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01:05:11
想了很久還是決定上來回這篇文
我以前也曾經支持過免術換證,但更深入的思考以及以女性身分生活的經驗後
我的結論是,我不支持無條件換證,但是我支持廢止性別登記制度
而且我認為廢止性別登記才是跨性別者應該推動的議題
以下是我的理由,請勿斷章取義
首先,性別和性別認同是兩回事
性別包含個人性別認同、性徵、社會角色、當事人所處的結構位置等多重面向
性徵不足以決定性別,個人性別認同也不足以決定性別
更何況無條件換證的制度設計是把性別登記的基準從性徵轉移到當事人的意志
這個意志甚至無法被驗證是否符合當事人真實的性別認同(如果真的有真實的性別認同)
這會帶來問題,最關鍵的問題是:
改變證件上的性別登記從來就不等於改變在社會上的性別身分
我從原原po的回應越來越看不出這個制度設計的用意是保護術前的跨不被證件出櫃
還是讓人可以免於改變性別實踐、取得符合自身認同的社會性別的努力
就享有特定性別的一切權利,即便性別登記與當事人的社會性別完全脫節?
我完全認同應該保護術前(或無SRS打算)的跨不被證件出櫃
但這不必然要透過無條件換證來達成,廢止性別登記可以有一樣的效果
廢止性別登記不會讓性別認同或你的性別消失
就像我們的戶籍資料裏面沒有登記你的政治認同,但你也不會因此喪失政治認同
身分證和名片或是臉書的個人檔案是兩回事
一個pass但術前的跨在不須亮出證件的場合,是足以獲得性別認同與社會身分的一致感的
那為何一定要訴諸性別登記,訴諸某種權威來證明自己是那個性別?
更何況一個未pass的跨就算讓性別登記符合性別認同,也不會因此就免於歧視了
無論是對pass還是未pass的跨而言
讓證件記載的性別與他人對你的性別的詮釋不合,在社會現實上都只是徒增困擾罷了
我認為跨應該爭取的
是廢止性別登記
是降低當事人跨性別實踐的門檻
是增進社會對跨性別的良性理解
是消除對已/未pass跨性別的歧視
形影不離壟罩著我們的性別分類是我們自己出於自願和非自願做出來的
不是性別登記法律「決定」的,不改變實踐,永遠無法改變他人對你性別的認知
我認為降低跨性別實踐的門檻,讓想跨出去但難以跨出去的跨性別免受壓迫
比起為有條件但無意從事跨性別實踐的跨爭取一個虛無的法定的名份重要
我可以理解未pass的跨對於被迫近用異於自身性別認同的性別化空間的焦慮
但是解決焦慮的作法不應是改變自己證件的性別
然後用合法性來強迫所有人都「應該」接受這個對你的性別的權威詮釋
然後又創造出另一批人的焦慮
相對合適的做法,難道不應該是爭取性別中立或去性別化的空間嗎?
為什麼不去爭取一個在制度上性別中立或去性別化的社會
讓性別的認同、表述和詮釋回歸到個人的層次上的社會?
跨性別運動不應該強化或忽視作為結構位置的男性與女性間的不平等關係
更不應該只看到個人內在性別認同而忽視社會中的性別實踐和詮釋
有時候運動的短中期結果不是只是訴求的可行性以及成功與否而已
更重要的恐怕是你提供的方案和你的論述傳達了什麼言外之意
附帶一提,我沒有把這篇文章投稿到任何要求附議或供作政治動員的對外溝通的平台
因為我的意見尚未取得共識,不足以代表跨性別群體
作者: melancholy07 (霧雨)   2018-08-25 01:35:00
推,去性別化、去標籤化,回到個人層次定義及論述,也能避免重新定義另一群人而帶來的焦慮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01:37:00
作為對原原po文章底下wh板友的推文的回應,在此補充我自己的看法:請認真看待陽具焦慮的實在性,不要用一種「反正那可以解構」似的態度就輕鬆帶過,陽具焦慮和性別不安都是人真實的感受,如果有人說某個人異於原生性別的性別認同是可以拆解的,你能接受嗎?
作者: misa0527 (皮皮)   2018-08-25 04:08:00
好奇一問你的取消性別註記在什麼地方?我現在會出櫃的地方,就是健保卡讀取下去的時候...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07:20:00
取消性別註記不是「我的」,我沒有那麼偉大到可以憑個人的能力在此提案一個完整的制度,我只是想在社群裡提出一個方向。醫學的確需要去性別化,但是醫療處置也不可能完全不涉及性徵,要怎麼做也需要醫療從業人員加入討論,不是我單方面能決定一個做法然後就成為大家審議的版本。最後,就算是無條件換證也不可能免除一切需要出櫃的場合,以醫療來說,術前的跨女中年以後如果遇到攝護腺問題難道能不就醫嗎?術前的跨男不需接受子宮頸癌和乳癌篩檢?這已經不只是有沒有登記,如何登記的問題,而是醫療從業人員本來就應有對跨性別病患的理解與尊重。是說就算是術後換證的跨,生殖系統與原生的不同(比方說術後的跨女還是有攝護腺、陰道材質不同),還是有可能在醫療場合被迫出櫃啊,換證不會讓跨性別重新投胎成順性別,不可能消除術前的跨、術後的跨跟順性別三者之間的差異,所以最根本的是要在運動的過程中,增益社會對跨性別處境的理解,對跨性別者的尊重(其實還不就是人與人之間基本的互動,把我們當人看而已),很遺憾的是,我認為原原po的論述,特別是對不同意見的回應,並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8-08-25 09:59:00
溝通有點誤解,性別認同是目前多個國家的趨勢議題,換證不應該有所謂特定性別的一切權利嗎?再說社會性別脫節是不認同這樣的人是'女性'嗎
作者: evanzxcv (左蝦餃.易釩斯)   2018-08-25 10:13:00
我覺得一步一步來,先推行無條件換證,再走向廢止或自訂性別登記,會是比較可行的方案吧!當然如果所有跟法律相關的事情都真正合憲(性別平等),那麼無條件換證跟取消性別註記這兩者就沒有什麼差別了。只是台灣很多垃圾法,自打嘴巴的,連同性婚姻都吵這麼久,要達到所有法律制度都合憲恐怕不太可行,不如先從換證制度開始來慢慢實踐性別平等。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8-25 10:24:00
不過廢止性別注記的技術門檻比較高耶。(因為身份證字號第二碼本身就是性別注記)#1JAIFJGZ (transgender)關於性別注記廢除,我在這篇有提到個人觀點。妳似乎認為他人沒認真看待陰莖焦慮,用「反正那可以結構」的輕鬆態度看待。但同樣的你看待「整個社會對性別注記的依賴性」,似乎也太過輕鬆。且許多外表不符社會期待的順性別女性,是依靠性別注記才得以,以「女性」身分在這個社會走跳。我不認為廢除性別注記,讓不pass的順性別女性,被排除於「女性」之外,會比較好。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10:47:00
無條件換證才沒有你們想像的社會那麼容易接受,過去修法討論免術換證的時候是要強化精神評估,除了醫生之外還要有專業委員會,不是免術換證,你能接受嗎?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8-08-25 11:00:00
此文認為換證的正當性只是保護術前不被出櫃是嗎並且主張性別中立或去性別化的社會國外折中的作法是增加'其他'的欄位,可以填X或雙性護照或證件上依然會有註記。不會去掉唷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11:09:00
為什麼要一直跳針國外,國外必然比較好嗎?就算看國外也不要只看到國外的法律制度,你要看到國外跨性別者的實際生活。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8-08-25 11:10:00
說之前的草案增加專業委員會、加強精神評估,但你知道世界衛生組織正在提議去除精神疾病化的分類嗎當初同性戀去除疾病的分類也是近幾年的時間轉變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11:12:00
專業委員會可不是醫療機構,就算不是醫療疾病也一樣可以以心理測驗的名義進行,跨性別的污名更遠遠不只是源自疾病化而已然後我真的不是很懂,為什麼要那麼執著在讓自己有權利用術前的裸體進入女性空間這件事情,我從你之前的回覆看起來,你並不滿意現行制度把術前跨女分配去男性空間,但是澡堂之類的空間劃分以性別認同為基準而不是以性徵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你的制度如何防範一個順性別男性去取得跨性別女性的身份,讓你的劃分方式真的是依據當事人的性別認同?有些場合就是性徵的存在有它的必要性,你會爭取術前跨女的生殖器疾患要去婦產科而不是泌尿科看診嗎?這樣的意義是什麼?性別本來就不是任何單一因素決定的
作者: romacapri (romacapri)   2018-08-25 12:16:00
是說如果某人真的可以保留男性性徵進女湯 也不一定跟證件有關..是跟條件與環境接受度有關雞生蛋蛋生雞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12:25:00
這種條件在男女不平等的現狀解決之前(aka我們有生之年)恐怕是都不可能達成,如果這樣還是要執意推行這種制度?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8-08-25 12:28:00
順性別男性去取得跨性別女性的身份?正常情情況不會這樣,而且也會失去男性身份的權利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12:36:00
請問發生你所謂的不正常情況,誰要負責?誰能負責?你總是否認我提出的社會可能會有的焦慮,我真的建議你,放下成見,走出同溫層去傾聽多數女性的心聲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8-08-25 12:44:00
''性取向''跟''性別認同''是兩碼事,比如.跨拉、跨gay需要有宣導期或實踐的適應期之前修勞基法都三讀通過又被提案再修法通過的案例勞工跟業主互相拉鋸,政府後來反過來偏向業主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8-25 12:59:00
除非你不出國,不然國際證件的性別注記你還是逃不掉,例如:國際運動賽事(奧運)還是要有性別注記證件判別性別分組。你覺得國內可能完全不管國外怎麼處理,自己蠻幹嗎?XDD無條件換證是不容易,但是完全去除性別注記更難,這個選項早已胎死腹中了。去性別化的選擇,比較可能是增設新的性別注記。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8-08-25 13:05:00
為什麼你的想法都只有單方面的宣導,單方面要求其他人適應,而不是雙向的溝通?不要一直覺得跨性別只會是或一定是受害者一定是弱勢,也不要一直覺得順性別全部都是既得利益的壓迫者在壓迫跨性別人權,世界沒有這麼簡單。如果跨版上的主流意見就是覺得混浴在現在的社會條件沒有問題,都沒有其他任何人願意挺身而出指出這種訴求的問題,可以當成社會溝通的論述,那就請便吧,我累了。前不久才有跨女上來說希望能擺脫異男的思考方式,原來這種狀況在跨女之間恐怕是很普遍的吧。我不會再上來跨板了,反正我跟你們不一樣,我有強烈的意願做手術,不會從無條件換證獲得任何利益,你們也不會從爭取手術納保(你口口聲聲說外國,知不知道美國一般的商業健保可以給付srs手術的費用?台灣是公共跟私人的保險都不行)得到任何利益,不會從解放沒有陽具的人免於受到性暴力的壓迫和恐懼得到任何利益,繼續跟你們溝通有什麼意義?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8-25 13:36:00
原來沒有性別認同,無性別不安的我,不是你雙向溝通的對象?跨性別免手術換證我搞不好也得不到什好處,我想要的只有第三性別注記或是無性別注記,法定性別移除,我比你以為的還想要哩。
作者: misa0527 (皮皮)   2018-08-25 13:49:00
你的立場不就已經架構在不支持免術換證、支持取消性別註記(我有誤會嗎?),那這樣子算溝通嗎?為什麼免術換證等於就會去泡混湯or女湯、男湯,外觀不符合該性別期待,卻敢大方裸露去泡湯我也是蠻意外的在社會各方面降低區分性別的意義、場域是應該要推動的,在社會各方面降低區分性別的意義、場域是應該要推動的,但直接取消性別註記,確實比有條件換證&無條件換證還難以推行。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8-08-25 14:16:00
我不是有說建議加入多元性別公會,成立跨性別基金。這就類似妳提到的商業健保範疇。 另外若要區隔化至少會區隔出五種空間,男、女、跨男、跨女、雙性。天啊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原則,但原則有很多種,個人、群眾、國家、國際的原則。站在更大的立場,不在執著個體,用更大的視野去看整體,原則就會改變
作者: rosy (rosy)   2018-08-26 09:09:00
無條件換證和取銷性別註記兩個方案,都代表比現有的規則進步我都贊成,可以兩案並陳讓社會大眾選擇,無奈現在社會的氛圍,通過的困難性都不低。取銷身份證及健保卡性別註記最是當務之急,兩證合一改版已經迫在眉睫了
作者: astrophytum (星)   2018-08-26 15:45:00
身分證及健保卡不要標註性別真的很有幫助另外也希望身分證字號不要再用 12 分男女不然聯徵那邊會留下記錄,去銀行開戶辦卡都會被調出來很煩 = =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8-08-26 19:09:00
其實只要區隔三種空間, 女/男/男女混浴 (或多加個人池)
作者: Orenjifurai (橘子蠅)   2018-08-27 00:47:00
對於非二元認同的我,你提的方向我很認同免術換證與註銷性別註記,路線跟同婚與毀廢差不多前者都是較近可達成的目標,但同時對後者有好與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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